后细瓦厂 发表于 2005-1-5 10:33:00

拆迁之前,为什么不对该地区可移动保留的文物逐一调查、认定并保护呢?

<P ><FONT size=3>拆迁之前,为什么不对该地区可移动保留的文物逐一调查、认定并保护呢?<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FONT></P>
<P>这话本应对专家说,对文物保护部门的官员说。</P>
<P>即使房子留不住了,她附属的一些设施也该留下。应该在推土机的屠戮之前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并且这没有什么难度。</P>
<P>然而,北京那么多承载着厚重历史的美丽的四合院连同那些美丽的雕花门窗、门墩、门楣、墀头、戗檐、檐柱、雀替、回廊等等一起消失了。这是真正的大屠杀,刽子手们就那么轻率地轻而易举地毁灭中华民族的历史见证,割断中华民族的历史文脉。</P>
<P>应该追究文保部门官员的责任,这是渎职,是行政不作为!</P>

拯救家园 发表于 2005-2-5 13:17:00

<P>“斩草要除根”千年古训不可忘啊。</P><P>“在推土机的屠戮之前进行抢救性的保护。”这当然是没有任何难度的,可这样一来,“破坏分子”就等于在否定了自己了。破坏分子是不会将这个破绽留给“文卫派”的。</P><P>    任何拆迁都要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了最大可能的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益,“破坏分子”已经到了“刮地三尺、压沙求油”的地步,如此以来又怎么会沽名调誉地去保留必要的文化遗存或者去做相关的调研呢?因为那样是会花费他们成本的,通常情况下“破坏分子”是不会去做的,当然不排除个别政绩表演专家会导演出一些具有欺骗性的“包装秀”。</P><P>破坏分子都是卑鄙无耻的势利小人,但他们可不是傻瓜和白痴。</P>

拯救家园 发表于 2005-2-5 13:22:00

文保部门当然是行政不作为的,除此之外规划和建设部门也难辞其咎。如何追究这些利益集团的责任是非常值得大家思考的。

老北京 发表于 2005-2-5 14:58:00

<P>很大程度的原因也在于过分的将权利下放给开发商。开发商作为商人,自然是按照经商的游戏规则去运作。而相关部门没能及时的给予干涉。现在政府对开发商的活动干涉正在逐步加大,但可能还是力度不够,或者制度不够严谨。使得有保存价值的历史遗迹仍然在遭到破坏。</P><P>所以还是需要政府及时有效的加大管理力度。在规划和决策时要本着慎重再慎重的原则。同时,对在有重点保护的地方作业的工人,应该在动工之前,先进行一下文物保护的宣传和文保常识的教育,并且对施工过程加强监管。</P>

西四 发表于 2011-6-7 21:13:00

流氓不可怕 就怕流氓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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