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还记得她?
前些日子的一个中午,在北京市西单地区的大悦城一层的餐馆中发生了一个突发事件,就在那天大约中午一点多钟的时候,一名河南省西华县来京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公然报复社会,选择用刀跑到餐馆中对着无辜百姓,痛下黑手,砍伤、扎伤正在用餐的百姓一十三人,其中的一名女性因伤重离开了人世。其实,像这种偶发的事件,当年也曾经发生过,以后也无法完全避免。所以除了我们在外出时要加强自身的防范之外,还要有众多的见义勇为者站出来呵护百姓,制止犯罪。
记得一九八二年的十月九日,一位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小伙子因为一点什么个人的事情,认为当地有关部门无作为,处理不公,于是便打算跑到北京来制造一起突发事件,其目的就是为了把事情搞大,让当地的有关部门重视他的述求。
于是就在那天他跑到北京地铁的前门站的站台边,伺机实施犯罪。当他看见一列地铁列车马上就要进站时,便将自己身边的一名候车的小孩推下了站台,准备人为的制造一起车祸。
就在这千句一发的时刻,正在那儿执勤的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前门派出所的青年女民警毫不犹豫的跳下了站台,将那位处在危险之中的少年托举上了站台,挽救了他的生命,而她自己却因为来不及躲避而被飞驰而来的地铁列车碾成了重伤。
她的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受到了全社会的褒奖,并被评为了当年的公安英雄人物。
伤好之后,她被北京大学法律系所录取,毕业之后分配到了北京市海关工作。
至于说那名制造突发事件的内蒙古的小伙,因为犯罪情节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最终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附:
周怡,女。模范民警。江苏武进人。197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复员。1982年任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前门站派出所民警。1982年10月9日,为抢救被歹徒推下地铁站台的一名小学生,被列车撞成重伤。同年,公安部授予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3年伤愈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87年大学毕业后到北京海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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