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心里话 发表于 2007-11-27 13:10:00

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心里话?

<p>这下面是宣武区网站一个普通市民留的言,<a href="http://www.bjxw.gov.cn/XWqqmy/XWqzhxx/XWxqly.ycs?VI_ID=103977">http://www.bjxw.gov.cn/XWqqmy/XWqzhxx/XWxqly.ycs?VI_ID=103977</a></p><p>居住于宣武区,赶上拆迁的机遇很低;住在宣武区大栅栏的平房居民好像能改善住房条件的几率为零。父母六十有余,企盼能住上不用生火的宽敞明亮的楼房,呵呵,盼了一辈子,看来愿望难以实现! <br/><strong>国家保护文物,吴县会馆、某某遗址....专家不许大拆大建,Ok!没问题,只是想问问这些专家,您为什么不放弃分给您的大房子来文物里住?</strong>
                <br/>北京市房价好贵,我们为了能让父母住上楼房,只能三口人挤在牛街五十平米的楼房里,女儿三十好几没有自己的房间,只能睡在沙发上。为了能攒些钱,把平房出租,可是连年房价飞涨,这几百元的租金又何时能追上万元一平米的房价啊! <br/>不过也好,还住在城里。父母的年迈,医疗的单位还在宣武区,一但拆迁,仅凭十几平米的房屋面积,补偿款少得可怜,我们又有什么办法能不离开自己生活一辈子的家呢!我们只能感叹,等待。</p>

前门外鼓楼前 发表于 2007-11-27 13:24:00

写得太好了,前门大栅栏地区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那里的老百姓的住房状况确实需要实质性的变化。可是不知道为什莫到现在那里都没有动静

江西会馆 发表于 2007-11-27 15:01:00

<p>唉,矛盾啊。</p>

故土 发表于 2007-11-27 15:11:00

<p>"[居住于宣武区,赶上拆迁的机遇很低;住在宣武区大栅栏的平房居民好像能改善住房条件的几率为零。父母六十有余,企盼能住上不用生火的宽敞明亮的楼房,呵呵,盼了一辈子,看来愿望难以实现! }."...<br/>"可是连年房价飞涨,这几百元的租金又何时能追上万元一平米的房价啊! <br/>不过也好,还住在城里。父母的年迈,医疗的单位还在宣武区,一但拆迁,仅凭十几平米的房屋面积,补偿款少得可怜,我们又有什么办法能不离开自己生活一辈子的家呢!我们只能感叹,等待。"</p><p>1997年就取消福利分房,靠拆迁住大房不是作黄梁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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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门外鼓楼前 发表于 2007-11-27 17:10:00

想干也能干,把文物古迹和老房子都保护起来,拆了那些没保护意义的排子房,红砖房,盖成南池子那样的二层,谁想回迁掏钱,不想回迁的在北五环盖一片小区,也别货币化,都给房子,这样怎末就不成呢

京下一朽 发表于 2007-12-1 04:05:00

这块千万别拆。凑合住着挺好,真拆了恐怕连河北的房也买不起。

大明皇裔 发表于 2007-12-14 10:24:00

<p>政府再这样下去,民心不服后果就严重了。</p>

小仨儿 发表于 2008-1-27 01:22:00

<p>起义吧,反X复明</p>

高山 发表于 2008-1-29 19:27: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说说心里话</i>在2007-11-27 13:10:45的发言:</b><br/><p>这下面是宣武区网站一个普通市民留的言,<a href="http://www.bjxw.gov.cn/XWqqmy/XWqzhxx/XWxqly.ycs?VI_ID=103977">http://www.bjxw.gov.cn/XWqqmy/XWqzhxx/XWxqly.ycs?VI_ID=103977</a></p><p>居住于宣武区,<strong>赶上拆迁的机遇很低;</strong>....</p></div><strong>拆迁?!那些嚷嚷着保卫老北京的人能答应吗?&nbsp; 顾全大局,忍着点,凑合过吧!&nbsp;&nbsp; 那门墩、煤炉子、风斗、小胡同、大杂院、老邻居是多么美好的回忆呀!拆了多可惜,还是给那些已经住上高楼的人们留点念想吧,</stron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9 20:23:52编辑过]

akeyking 发表于 2008-2-15 10:50: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说说心里话</i>在2007-11-27 13:10:45的发言:</b><br/><p>这下面是宣武区网站一个普通市民留的言,<a href="http://www.bjxw.gov.cn/XWqqmy/XWqzhxx/XWxqly.ycs?VI_ID=103977">http://www.bjxw.gov.cn/XWqqmy/XWqzhxx/XWxqly.ycs?VI_ID=103977</a></p><p>居住于宣武区,赶上拆迁的机遇很低;住在宣武区大栅栏的平房居民好像能改善住房条件的几率为零。父母六十有余,企盼能住上不用生火的宽敞明亮的楼房,呵呵,盼了一辈子,看来愿望难以实现! <br/><strong>国家保护文物,吴县会馆、某某遗址....专家不许大拆大建,Ok!没问题,只是想问问这些专家,您为什么不放弃分给您的大房子来文物里住?</strong><br/>&nbsp;&nbsp;<br/>北京市房价好贵,我们为了能让父母住上楼房,只能三口人挤在牛街五十平米的楼房里,女儿三十好几没有自己的房间,只能睡在沙发上。为了能攒些钱,把平房出租,可是连年房价飞涨,这几百元的租金又何时能追上万元一平米的房价啊! <br/>不过也好,还住在城里。父母的年迈,医疗的单位还在宣武区,一但拆迁,仅凭十几平米的房屋面积,补偿款少得可怜,我们又有什么办法能不离开自己生活一辈子的家呢!我们只能感叹,等待。</p></div><p></p><p>&nbsp; 加粗的文字部分正是政府在公众宣传、教育上长期不做为甚至做恶为的典型的结果。文物保护、古城保护不等于让老百姓住在贫民窟里,反过来拆掉文物古城也不等于能真正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改善国计民生是政府的责任,保护文物当然也同样是人民交给政府的神圣使命。老百姓长期居住在被糟改得面目全非的文物古迹内,这对百姓生活和文物保护两方面来说都是极为不利和危险的,也是违反文物保护法的。专家说的“保护”,只是相对于大规模野蛮拆除来说的另一种改变现状的方式,这种方式往往可以得到依法保护文物和改善民生的双赢,并不是还让您居于陋室之中……专家和您无怨无仇,人家干嘛不让您住上好房子呀?!说到这您就应该明白在这里计较专家住什么房有多愚蠢——再者说现在很多专家都是很清贫的,人家站出来说几句改变不了现状的真话非但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还要冒着种种危险和迫害!他们还不是为了这个民族的共同利益和自己作为中国人的一份道德责任!</p><p>当今世界,凡是文物保护得好的国家,同样也是国家富强、百姓安康的所在。请不要忘记,像英国、法国、意大利等等,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天生富贵,人家也都是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从它们艰难起步的时候直到现在,我们看到,人家的古城还在,文物古迹非但没有被毁,甚至日益被器重,直至得到全世界的景仰……人民也因此获得了无比的民族自尊和爱国之情!发展是硬道理没错,只可惜这伟大的“发展”二字被当下的人贬低成了另两个字——“赚钱”!而且还没有主语——不知道是谁真正赚到了这黑心的钱!我看这句话应该说成是:“全民族各项正当事业(当然包括改善民生和对于珍贵不可再生资源——文物的保护)的发展是硬道理”!这样的全民经济文化大发展要靠正当的经济模式来推动——而不是现在占北京市各区经济总量50%的所谓“拆迁经济”……</p><p>所以请大家看清:让您住在破烂文物古迹内,阻止您改善居住条件的并不是文物保护事业。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真正重视文物保护了也就根本不会出现让您住在那里几十年还没有任何修缮这一情况……文物保护事业和改善您的居住条件同病相怜——一样缺乏必要的资金和重视!而今北京正在进行大规模建设,一个国家大剧院就耗资38个亿。赵本山在今年的春晚上哽咽地说:“奥运会……好!灾区的人民……我有了钱一定去看望你们!”。把这两件貌似不搭界的事情说一起,个中缘由请大家想一想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5 15:53:12编辑过]

三芋 发表于 2008-2-15 09:46:00

拆我是不赞成的,但如果全指望危改来住上大房子,我也不完全赞成。毕竟现在老城区的平房已经很稀少了,等你搬到外面之后,后悔都没用了,这些是一去不复返的,而新房总是有机会买的。还是努力吧,挣钱最实际,抱怨也好控诉也罢,这个社会没人理会你的。

向日葵 发表于 2008-2-15 22:35:00

<p>我就不明白了,保护文物古迹这是理所当然的,还有什么可争的??!! 为什么总跟文物保护过不去呢?况且保护文物根本就没做到,&nbsp;akeyking说的正是根结所在啊。要看清真正的矛盾不是文物保护和改善居住条件之间的。 </p>

akeyking 发表于 2008-2-15 22:37:00

<p>保护文物是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基本共识和任务。在我国,政府设立地方各级以及国家文物<strong>局</strong>,这像公安局、税务局一样,属于<strong>国家机关</strong>。文物保护也就如同公共安全一样,是我国的一项重要<strong>事业</strong>。而现在进行的拆迁的主体都是某某房地产开发<strong>公司</strong>,是<strong>企业</strong>。一个以追求最大利益为目的的<strong>企业行为</strong>,怎么可以干扰、阻挠甚至变相控制国家的<strong>公共事业</strong>?!简直荒谬……</p><p>所谓的“拆迁经济”,其实就是房产商强行毁掉老百姓手中的房子(或好或坏,或公或私),然后迫使人们不得不再从他们手中购买新的房子。而老百姓靠拆迁补偿的钱(北京市已经取消了“以房换房”政策,全部为货币补偿),根本不可能买到一套完整的新房子(或许可以在南五环以外买到……),这就意味着老百姓需要再掏一部分自己的钱(或贷款)才可以买到新房居住。这样一来更多的钱就到了开发商手里——使穷的人更穷,富的人更富,导致贫富差距扩大。这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p><p>目前的状况,可以打个比方——一个人脑子里长了瘤子,他的单位领导来了之后说:病灶位置太深,手术造价太高……把头砍掉再换个新的吧!他的家属说:不行,把脑袋砍掉人就死了。医生想了想:开颅手术要求技术复杂,造价也高,单位领导不愿掏钱,病人自己又没钱……于是说:没有办法,还是把头砍掉吧,又快又简单,换个假头还美观!这里演病人的就是成片的珍贵而又破烂不堪的历史街区,演领导的就是开发商,演家属的就是专家,演医生的就是政府——于是乎,我们的民族文化瑰宝就这样一个个被斩首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5 22:42:41编辑过]

掌柜 发表于 2008-2-15 22:42: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keyking</i>在2008-2-15 22:37:27的发言:</b><br/><p>换一个角度说:我国设地方各级以及国家文物<strong>局</strong>,这像公安局、税务局一样,属于<strong>国家机关</strong>。文物保护也就如同公共安全一样,是我国的一项重要<strong>事业</strong>。而现在进行的拆迁的主体都是某某房地产开发<strong>公司</strong>,是<strong>企业</strong>。一个以追求最大利益为目的的<strong>企业行为</strong>,怎么可以干扰、阻挠甚至变相控制国家的<strong>公共事业</strong>?!简直荒谬……</p><p>所谓的“拆迁经济”,其实就是房产商强行毁掉老百姓手中的房子(或好或坏,或公或私),然后迫使人们不得不再从他们手中购买新的房子。而老百姓靠拆迁补偿的钱(北京市已经取消了“以房换房”政策,全部为货币补偿),根本不可能买到一套完整的新房子(或许可以在南五环以外买到……),这就意味着老百姓需要再掏一部分自己的钱(或贷款)才可以买到新房居住。这样一来更多的钱就到了开发商手里——使穷的人更穷,富的人更富,导致贫富差距扩大。这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p><p>目前的状况,可以打个比方——一个人脑子里长了瘤子,他的单位领导来了之后说:病灶位置太深,手术造价太高……把头砍掉再换个新的吧!他的家属说:不行,把脑袋砍掉人就死了。医生想了想:开颅手术要求技术复杂,造价也高,单位领导不愿掏钱,病人自己又没钱……于是说:没有办法,还是把头砍掉吧,又快又简单,换个假头还美观!这里演病人的就是成片的珍贵历史街区,演领导的就是开发商,演家属的就是专家,演一生的就是政府——于是乎,我们的民族文化瑰宝就这样一个个被斩首了。</p></div><p>楼上的比喻很恰当,这也是目前中国文物保护苦恼之处,目前我们要做的是要宣传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用经济杠杆弥补法律的不足,文化价值在目前看来是可以用经济量化的,老百姓知道自己财产的真正价值后,他们会自发去保护的.现在开发商的做法是把应该属于百姓的价值体系打破,用种种不合法的评估方式对价值进行贬低评估.我们应该用更多的方式和手段告诉老百姓真相!</p>

向日葵 发表于 2008-2-15 22:43:00

<p>&nbsp;不受重视这是一点,还有就是 观念。认为建筑不是文物的太多了。拆了就拆了还可以再盖&nbsp; 很多人都觉得。。 。要是那不是房子改成清代青花瓷 看看。争着抢着要保护了。</p>

akeyking 发表于 2008-2-15 23:05:00

<p>在这个故事中,如果长了瘤子的病人自爱自尊自重、懂得自己生命的价值和其对单位(国家历史文明)做出的贡献,就应当理直气壮地要求单位领导拨钱,要求医生施救。</p><p>总结来看,这个故事体现出了两个弱势者——病人(文物古迹)+家属(专家观点),和一个无效的体制——公费医疗(文物保护体制)。当然医生的职业道德也应受到谴责。如果我们有富于实效的法律来约束开发商的行为,保障文保资金的投入;有说话算数的专家(当然要说实话的专家,而不是御用文人……)直接干预;有高素质、明事理又热爱祖国的百姓为国家公共事业撑腰;有诚实负责的政府切实把关坚决维护法律和正义……那这一故事才可以改写。</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5 23:21:28编辑过]

向日葵 发表于 2008-2-15 23:15:00

<p>若一个国家的文明需要求助于居住在这里的人 求他们不要毁灭而是拯救一下,得以生命继续,真得很可怕。。。。</p>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08-2-16 13:09:00

<p>此文很狭隘,<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akeyking很ok</font></p><p></p>

家住米市 发表于 2008-2-17 12:06:00

<p>同意11楼!</p>

一叶障目 发表于 2008-2-18 00:02: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dventure</i>在2008-2-16 13:09:53的发言:</b><br/><p>此文很狭隘,<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akeyking很ok</font></p><p></p></div><p></p><p>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在沙漠中断水断粮马上就死了,身上只带着一个清乾隆官窑的青花,这时候来了个人给你一壶水几块面饼换你的青花,你换不换?</p><p>马未都先生说过,人因为有回忆,所以才有历史,才有所谓的文物。那么再往回倒,回忆是什么?无非是大脑皮层里面一些大小神经互相传递信息所产生的一种非具象的东西罢了,说通俗一点,就是意识或者说是思想的一部分,说出大天去,他也只能归纳进上层建筑的范畴,一样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保障不了,还谈何思想?谈何回忆?谈何历史?谈何文物保护?全是扯淡!在快要饿死的人面前一个馒头比这些东西要有价值的多得多!</p><p>我不是不爱文物,我也痛惜于老北京现如今的面目全非,但是现实已经如此,我们尽自己的能力从现在开始去保护去珍惜,远比对已经发生的事情或抱怨连天或忿忿不平要有意义的多。老北京的味儿是一种蕴,可能体现在具象的老房子上、老玩意儿上、老绝活上、老北京话儿上,等等等等。只要我们心中装着老北京,老北京的蕴就不会散。</p><p>最后说一下为什么要引用这位仁兄的回帖,一开始举的那个例子里面,沙漠中的人在临死的时候喊:“我要水。”然后您老还能站在旁边训诫说:你这种说法太狭隘了,就知道要水要吃的,你应该庆幸自己有件青花,趁现在拿出来好好欣赏把玩,看它最后一眼吧。。。您觉得合适么?都是普通老百姓,您家里头房子宽绰,就别挤兑人家了,您说是么?</p><p>人,活得都不易。以感恩的心态看待生活,以宽容的眼光看待周边的事物,包括老北京的变迁,说别的没用,就为自己,就为自己过的开心,也得把心态调整好,别把这坛子变成FQ的集结地。。。</p>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08-2-19 16:41: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一叶障目</i>在2008-2-18 0:02:09的发言:</b><br/><p></p><p>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在沙漠中断水断粮马上就死了,身上只带着一个清乾隆官窑的青花,这时候来了个人给你一壶水几块面饼换你的青花,你换不换?</p><p>。。。</p></div><p>楼上,既然您想论理那咱就论论理,我说此文狭隘自有我的道理。因为这篇文章出现了好几个误区。</p><p><strong>误区之一:把文物保护和改善居住环境完全对立起来,认为要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就必须“拆”。现在居住环境之所以不好,是因为那些文物不让拆。</strong></p><p>--在很多情况下,文物保护和居民生活是可以和谐共存的。这点咱先姑且不说。就算文物保护和居民生活产生了对立,也只是一部分情况,而且这种对立的产生还有着特殊的历史和时代背景。</p><p>今天的不少“大杂院”以前都是很棒的院子,正是居民为了自己生存的更美好而创造了它们,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居住环境而保护着它们,才使得我们在今天还能有幸看到它们一个美丽的背影。</p><p>这些院落之所以变成现在的模样,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解放后大量工业人口涌入京城造成的。于是,若干年后,曾经优美雅致的院子变成了拥挤凌乱的贫民窟。</p><p>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院子的结构形制,什么门墩的图案是否漂亮,人们需要的是不断加盖房子,扩展自己的生活空间,于是这些院子里满眼都是私建房、小厨房。与此同时,由于产权混杂、居住理念各异,带来了修缮、保护等一系列麻烦问题。<br/>&nbsp;&nbsp;&nbsp;&nbsp;&nbsp; 而今日之北京,继续选择了一条错误的发展道路:即无节制地扩张人口、鼓励发展私家车等。这样一来,就进一步恶化了人们居住的环境。人们在绝望中似乎只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那就是“拆”。似乎只要拆了老房子老胡同,就能让居民的居住环境好起来。</p><p>可是如果车不限制,人不限制,楼房的数量不限制,就是把万恶的文物都扫荡干净了,居住环境又能改善多少呢?改善了一下之后又能维持多久呢?<br/></p><p>&nbsp;保护文物和居民生活的确会产生一些矛盾,这个矛盾国外的城市有,如果按照此文的逻辑,巴黎、威尼斯的市长根本不用费什么脑筋,只要大肆拆迁然后大肆盖楼,就万事ok了。</p><p><br/><strong>误区之二:只要拆迁了(拆了胡同等文物),人们的居住环境就一定能改善。</strong></p><p>--有很多拆迁户拿着一点补偿款被“驱赶”到了郊区甚至更远的地方,居住条件看似是改善了一些,但出行条件却恶化了,人们花在交通上的时间和成本都增加了。与此同时,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在增加,我们见到蓝天的天数在减少。<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更何况还有些拆迁户搬到了另外一个肮脏混乱的小区或房子里,同时拥有了缴纳物业费、供暖费等七七八八费用的权力。</p><p><br/><strong>误区之三:呼吁保护胡同的人都是居住环境已经改善了的人,都是一些有闲情逸致的人,他们只是把老房子老胡同当成一道闲暇时用来欣赏的风景;“保护文物”不过是他们这些无所事事且已经活得很舒坦的人的一个娱乐项目。</strong><strong><br/></strong>--好,请提供证据。</p><p><strong>误区之四:所有拆迁者(拆毁胡同等文物的人)的动机在于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br/></strong>--呵呵。</p><p>如此多的误区,又怎能让人觉得此文不狭隘?它岂止是狭隘,甚至客观上起到了误导舆论,为拆毁文物的利益集团张目、助阵的效果。<br/></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9 17:45:29编辑过]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08-2-19 17:19: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一叶障目</i>在2008-2-18 0:02:09的发言:</b><br/><p></p><p>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在沙漠中断水断粮马上就死了,身上只带着一个清乾隆官窑的青花,这时候来了个人给你一壶水几块面饼换你的青花,你换不换?</p><p>马未都先生说过,人因为有回忆,所以才有历史,才有所谓的文物。那么再往回倒,回忆是什么?无非是大脑皮层里面一些大小神经互相传递信息所产生的一种非具象的东西罢了,说通俗一点,就是意识或者说是思想的一部分,说出大天去,他也只能归纳进上层建筑的范畴,一样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保障不了,还谈何思想?谈何回忆?谈何历史?谈何文物保护?全是扯淡!在快要饿死的人面前一个馒头比这些东西要有价值的多得多!</p><p>我不是不爱文物,我也痛惜于老北京现如今的面目全非,但是现实已经如此,我们尽自己的能力从现在开始去保护去珍惜,远比对已经发生的事情或抱怨连天或忿忿不平要有意义的多。老北京的味儿是一种蕴,可能体现在具象的老房子上、老玩意儿上、老绝活上、老北京话儿上,等等等等。只要我们心中装着老北京,老北京的蕴就不会散。</p><p>最后说一下为什么要引用这位仁兄的回帖,一开始举的那个例子里面,沙漠中的人在临死的时候喊:“我要水。”然后您老还能站在旁边训诫说:你这种说法太狭隘了,就知道要水要吃的,你应该庆幸自己有件青花,趁现在拿出来好好欣赏把玩,看它最后一眼吧。。。您觉得合适么?都是普通老百姓,您家里头房子宽绰,就别挤兑人家了,您说是么?</p><p>人,活得都不易。以感恩的心态看待生活,以宽容的眼光看待周边的事物,包括老北京的变迁,说别的没用,就为自己,就为自己过的开心,也得把心态调整好,别把这坛子变成FQ的集结地。。。</p></div><p>你举的这个例子说明你对文物的理解可能有严重的偏差!(保不齐是被哪位收藏大师给误导了) </p><p>在你看来文物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值钱的物件,在平常可以把玩一下,到了关键的时刻是可以拿来换钱或者换物资。</p><p>说白了,在你这个例子里文物成了一件商品。&nbsp;</p><p>可为什么有人愿意拿水和粮食换这个清花瓷呢?它的终极价值何在呢?</p><p>如果继续追问,国家干吗要盖个大房子把文物都装进去,还要让人们来参观和研究?干吗不直接把文物存银行呢?</p><p>简单点说,文物是文明和文化的载体,它的永恒价值早已超越了个体的利益!不是哪一个小小普通百姓说让它留它就能留,说让走它就得走的!</p><p>第二,这个人为什么拿着那样一件好东西走到沙漠里去了,最终弄得连水和干粮都没了,马上要梗儿屁着凉了?以至于他为了一块发馊的饼干就可以把祖上的好东西拱手给别人?</p><p>其实你讲的这个故事的起因倒真是应该好好讨论一下。就算是救不了他这个人,也说不定可以警示后人。</p><p>也许这个人是见义勇为,为救沙漠里失踪的人。也许这个人是一个大混虫、大傻帽、败家精。现在的一切是他咎由自取。</p><p>若是前者我们会同情他,要是后者我们只能唾弃他。</p><p>再者,宽容的心态是应该有,但宽容也不是无原则的。我以为,现在北京的变化其实是一种温水煮青蛙的状态,今天升高一度应该宽容,明天升高一度还应该宽容,那么请问,是不是应该一直宽容下去呢?</p><p>所以这里不应该也不会成为什么fq的集结地,这里应该是所有有良知和自觉意识的人一个小天地。声音虽微弱,但却会坚持。。。。。</p><p>&nbs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9 17:43:58编辑过]

GIJOE 发表于 2008-2-22 12:13:00

胳膊总是拧不过大腿.我就住在大栅栏地区,这里虽然没有舒适的生活环境,厕所要去胡同里上,夏天太热的时候要到街上乘凉,不过这里是北京仅存的拥有京味最浓的地方.如果这里有朝一日也被咔嚓了的话,那我们这些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在胡同里玩大的孩子要到哪去寻找京味呢?京味文化在逐渐地消失,这已然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以后的小孩儿到哪去体会在胡同里玩的乐趣?

akeyking 发表于 2008-2-22 13:42: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一叶障目</i>在2008-2-18 0:02:09的发言:</b><br/><p></p><p>马未都先生说过,人因为有回忆,所以才有历史,才有所谓的文物。那么再往回倒,回忆是什么?无非是大脑皮层里面一些大小神经互相传递信息所产生的一种非具象的东西罢了,说通俗一点,就是意识或者说是思想的一部分,说出大天去,他也只能归纳进上层建筑的范畴,一样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保障不了,还谈何思想?谈何回忆?谈何历史?谈何文物保护?全是扯淡!在快要饿死的人面前一个馒头比这些东西要有价值的多得多!</p></div><p>继续批判:一叶障目这段说得更可笑……我们承认,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保证不了,是“谈”不了文物保护的。但是我请问了,谁让您“谈”文物保护了?!您一个小老百姓,既不是政府公务员又不在文物局上班,您“谈”得着文物保护吗?就您住的那憋屈地儿,您早晚是要搬走的。政府的政策好,开发商给钱多,您就搬,不满意您就先钉子着……可是这一切跟文物保护有什么关系吗??我来告诉您,文物保护这个问题的介入,是得等您搬走住上楼房之后才能开始的!您说是不是这个理?现在的中山会馆、三圣庵等等不是都是这样的吗?由原来的大杂院,到现在老百姓迁走之后再修复开放成博物馆,对于您来说,这不也是搬走了吗?不也是改善了您的生活了的吗?</p><p>我们说的保护文物,和危改拆迁一样,也是要先把您请出来才行的。只不过,一个是房地产开发的“拆迁”,一个是国家文物保护行为的“动迁”,按理说您要是按照后者搬走,这属于政府事业性行为,国家直接给您拨款补偿,您得的应该比从开发商这些奸商那里抠来的钱还多呢!!您应该向着我们才对呀!</p><p>总而言之,在其位才能司其职。文物保护是国家相关部门的神圣职责,他们代表国家政府,他们才能真正“谈”文物保护,而他们可不是“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保证不了”的“一个人”,他们是盖国家大剧院,盖中央电视台的那些人!他们有钱又有义务,却不“谈”文物保护,也不“谈”改善您的生活质量,这既便是根据您的理论也是说不通的。</p>

akeyking 发表于 2008-2-22 02:51: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一叶障目</i>在2008-2-18 0:02:09的发言:</b><br/><p></p><p>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在沙漠中断水断粮马上就死了,身上只带着一个清乾隆官窑的青花,这时候来了个人给你一壶水几块面饼换你的青花,你换不换?</p><p>马未都先生说过,人因为有回忆,所以才有历史,才有所谓的文物。那么再往回倒,回忆是什么?无非是大脑皮层里面一些大小神经互相传递信息所产生的一种非具象的东西罢了,说通俗一点,就是意识或者说是思想的一部分,说出大天去,他也只能归纳进上层建筑的范畴,一样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保障不了,还谈何思想?谈何回忆?谈何历史?谈何文物保护?全是扯淡!在快要饿死的人面前一个馒头比这些东西要有价值的多得多!</p><p>我不是不爱文物,我也痛惜于老北京现如今的面目全非,但是现实已经如此,我们尽自己的能力从现在开始去保护去珍惜,远比对已经发生的事情或抱怨连天或忿忿不平要有意义的多。老北京的味儿是一种蕴,可能体现在具象的老房子上、老玩意儿上、老绝活上、老北京话儿上,等等等等。只要我们心中装着老北京,老北京的蕴就不会散。</p><p>最后说一下为什么要引用这位仁兄的回帖,一开始举的那个例子里面,沙漠中的人在临死的时候喊:“我要水。”然后您老还能站在旁边训诫说:你这种说法太狭隘了,就知道要水要吃的,你应该庆幸自己有件青花,趁现在拿出来好好欣赏把玩,看它最后一眼吧。。。您觉得合适么?都是普通老百姓,您家里头房子宽绰,就别挤兑人家了,您说是么?</p><p>人,活得都不易。以感恩的心态看待生活,以宽容的眼光看待周边的事物,包括老北京的变迁,说别的没用,就为自己,就为自己过的开心,也得把心态调整好,别把这坛子变成FQ的集结地。。。</p></div><p>错。您这个比方并不能代表现在的真实情况。真实情况是:你的主人把你骗进沙漠,说只要跟随他进了沙漠就给你好吃好喝,结果你伺候他进了沙漠之后,他非但不给你兑现先前的许诺还偷了你的钱……现在来了个富人,见死不救还要向你卖水卖面包赚钱,你的主人说要给你买却逼迫你交出仅存的全部家当青花瓷……在这个故事里,您说您跟那青花瓷较的着劲吗??!!不可否认的是,也许放弃青花瓷能让你今天吃上面包喝上水,但是明天呢?下一个卖面包的人来了你还有什么家当能拿出来买?所以源头在主人那里,不改变他对你的态度,让他交出你应得的报酬,你就永远不可能过上好日子。</p><p>这个社会是很复杂的,不是“你一个人进沙漠”那样的故事就能概括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2 3:15:32编辑过]

人小代表 发表于 2008-2-22 10:02:00

<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支持<font color="#61b713">akeyking</font>楼主,其实就是强盗改头换面,<font color="#c60707">明抢多不文明?</font>强盗在自己编织设计的谎言中既掩盖了强盗的身份,又以救世主的面孔展现出慈爱一面而被人们歌颂,这是当今强盗称霸的一个很得意的过程......</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小时候常听的那个故事“披着羊皮的狼”...</font></strong></p>

神仙岛 发表于 2008-2-22 15:39:00

<p>晕,你到底要表达出什么?你想谈强盗?还是谈文物?还是谈正义者(文保者)?</p><p>正义者不分你、我、老、幼、贫、富、官、民......</p><p>正义者就犹如一名战士为救一个落水农村妇女献出年轻的宝贵生命......难道还要等到正规的救援人员来在救那名妇女吗?</p><p>纳忠言是每个公民的责任......领导是起决策作用,下不纳言,上不行动,领导不是神仙,也需要听到呼声,只有听到百姓的呼声,给与领导的正确导向,领导才会有决策!</p><p>正如一个襁褓婴儿饿了就要哭,家长听到哭声自然关注解决......</p><p></p><p></p><p></p><p></p>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08-2-20 13:34:00

<p>有一种修辞方法叫呀么叫比喻</p>

神仙岛 发表于 2008-2-19 22:53:00

<p>我相信谁都不会主动踏入死亡沙漠,一定是某种力量的推动造就这个文物保护者被迫逃进沙漠的...</p><p>我敬佩这样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为了文物保护不畏牺牲个人生命的战士。</p><p>不要践踏英雄的形象好不好!!!</p>

一叶障目 发表于 2008-2-23 02:23: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keyking</i>在2008-2-22 13:42:19的发言:</b><br/><p>继续批判:一叶障目这段说得更可笑……我们承认,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保证不了,是“谈”不了文物保护的。但是我请问了,谁让您“谈”文物保护了?!您一个小老百姓,既不是政府公务员又不在文物局上班,您“谈”得着文物保护吗?就您住的那憋屈地儿,您早晚是要搬走的。政府的政策好,开发商给钱多,您就搬,不满意您就先钉子着……可是这一切跟文物保护有什么关系吗??我来告诉您,文物保护这个问题的介入,是得等您搬走住上楼房之后才能开始的!您说是不是这个理?现在的中山会馆、三圣庵等等不是都是这样的吗?由原来的大杂院,到现在老百姓迁走之后再修复开放成博物馆,对于您来说,这不也是搬走了吗?不也是改善了您的生活了的吗?</p><p>我们说的保护文物,和危改拆迁一样,也是要先把您请出来才行的。只不过,一个是房地产开发的“拆迁”,一个是国家文物保护行为的“动迁”,按理说您要是按照后者搬走,这属于政府事业性行为,国家直接给您拨款补偿,您得的应该比从开发商这些奸商那里抠来的钱还多呢!!您应该向着我们才对呀!</p><p>总而言之,在其位才能司其职。文物保护是国家相关部门的神圣职责,他们代表国家政府,他们才能真正“谈”文物保护,而他们可不是“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保证不了”的“一个人”,他们是盖国家大剧院,盖中央电视台的那些人!他们有钱又有义务,却不“谈”文物保护,也不“谈”改善您的生活质量,这既便是根据您的理论也是说不通的。</p></div><p></p><p>本来都不想回帖了,此版既称争鸣,就应该允许不同意见把?还轮得到您老批判了?反对我的意见可以,我本来也没想说服谁。批判?您是正义的化身还是我是无恶不作的民族罪人?</p><p>第一,忍不住多了几句嘴是看到有些人打着保护文明保护传统的大旗,却麻木到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百姓生活之难视而不见甚至是冷嘲热讽感到极端的恶心,没别的意思。</p><p>第二,举个例子,无非是为了说明上层建筑在经济基础不存在的时候都是扯淡,您老几位倒好,充分发挥了自己那点可怜的想象力,非要编造出个前因后果然后在自己臆想的某种情境下开始自娱自乐,可惜当几位把锣反过来伸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也找不出几枚铜板来鼓励一下各位,实在抱歉。</p><p>第三,您好象处在一种极端可爱的理想化的状态里,国家的财政是用不完的阿?把您老迁走去别处住楼房再把原来的地方保护起来,说实话,一处两处最具文物价值的地方这样保护起来能做到,整个北京市都这样?估计用不了整个北京市中国经济就垮了,经济垮了国家安在?国家要是不在了,文明?传统?笑话。奉劝各位一下,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把中国建设的强大一些,只要中国人还是中国人在统治管理,尽管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弊端,那都是疥癣之疾,文明传统丢不了。</p><p>第四,您不是喜欢曲解别人的举例么?我再给您举个例子。青岛啤酒多少年了知道么?清末创建至今100余年,而且是中国第一个民族啤酒品牌,其品牌极具历史文物价值。就是这样一个品牌,改革开放之后在北有燕京南有喜力、百威、嘉士伯、三得利等洋品牌的联合冲击下几乎倒闭,国家财政下拨专款使其并购了46家小型啤酒企业才又把它扶到了现在的位置。您这样的卫道士真该欢呼雀跃了,国家拨专款保护百年老号啊。可笑么?在品牌影响力、民众认知度、甚至制造工艺上都有优势的青岛啤酒靠国家财政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占一席之地,要知道国家的财政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也许那上百亿的钱本应该用于给山区修学校,给西部盖水窖,给落后的地区修桥筑路。结果就是为了这么个虚头八脑的东西,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历史的老牌企业经营不善倒闭解散的例子多了,怎么不见人家政府出钱保护所谓文物?</p><p>第五,我也希望北京能有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来保护老北京的建筑乃至文化传统,但我才疏学浅,至今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而窃以为人的生存权应该凌驾于一切文明之上,毕竟没有人也就没有文明。也许您老几位真是有经天纬地之奇才,也麻烦您指点一二,只是不要再出幼稚孩童之论,不考虑现实情况一切想当然,我辈才疏学浅,只能将其归入童话一类。也烦请几位不要再以最底层百姓的疾苦为乐了,他们说什么肯定是站在为了改善自己及家人生活质量的立场上说的,他们没有错,何必取笑之?</p><p>第六,我不想说服任何人,只想说服自己。各位当笑话看罢了,不屑大可一笑嗤之,不忿亦可反唇相讥,只是批判二字承担不起,我自量比之林、孔、周公均不及万一,实在不敢当您这样的大才劳笔动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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