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哥 发表于 2007-12-18 10:21:00

[转帖][讨论]前门533套院落将修缮:范围为草厂三条至十条 采取“微循环式”改造模式

<div class="title"><h1>前门533套院落将修缮</h1><h3>范围为草厂三条至十条 采取“微循环式”改造模式</h3><h2>记者: 张燕 &nbsp;|&nbsp; 时间: 2007-12-18 </h2></div><div class="ep_con"><div class="ep_img_box"><div class="ep_img_box2"></div></div><div class="ep_content"><founder-content></founder-content><p>  本报讯(记者张燕&nbsp;通讯员李洪涛)昨天,记者从城建亚泰古建分公司获悉,由5家单位承担施工的崇文区草厂区域三条至十条的533套院落将开始修缮。</p><p>  城建亚泰古建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草厂三条至十条的一些历史文化遗存,形成了前门地区特有的历史风貌,涵盖了老北京市井生活的全部内容,与周边的历史遗迹共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北京古城风貌。</p><p>  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社会与城市建设的发展,前门地区已失去原有的风采。该地区群众居住条件极差,安全隐患突出,房屋大多属于三类以上危险房屋,耐火等级低、基础设施陈旧,加之私搭乱建现象严重,一些有价值的建筑得不到修缮,文物建筑湮没在民居之中,严重破坏了传统历史风貌。</p><p>  市政府于2002年批准的《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中,明确划定草厂三条至十条为重点保护区,将采取“微循环式”的改造模式,进行“循序渐进、逐步改善”。为了保护北京古都风貌,加强旧城房屋的修缮和改造,推进旧城保护、整治工作,市建委出台了《关于落实2008年奥运会前旧城内历史风貌保护区域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崇文区政府则制定了更加详细的《草厂三条至十条修缮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对崇文区草厂区域533套院落进行修缮。</p><founder-content></founder-content></div></div>

前门外鼓楼前 发表于 2007-12-18 16:41:00

<p>据报道先试点修缮五套院子,修完大家可以过去看看</p>

前门外鼓楼前 发表于 2007-12-18 16:39:00

估计和东西城的微循环不一样,不会只翻新不扩建面积,应该在面积上会增加。会增加厨房厕所的,要不然和以前有什莫区别。至于产权问题还是和以前一样该是公房是公房,该是私房是私房。

zyxdbq 发表于 2007-12-18 13:25:00

<p>原来还说新潮胡同、小江胡同有几个院子要保呢,可是都散了,没胡同了,顶多保一些艺术价值高点的,整体文化氛围都没了,以后只能做商业开发,不能住人了</p>

梅下石 发表于 2007-12-18 18:30:00

<p>这样的修缮将</p><p>原来院落中的厨房等等后盖建筑也按传统做法重盖,虽然说满足了群众的需要</p><p>但是还是削减了传统院落的整体格局,不知道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p>

飞哥 发表于 2007-12-18 19:26: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梅下石</i>在2007-12-18 18:30:25的发言:</b><br/><p>这样的修缮将</p><p>原来院落中的厨房等等后盖建筑也按传统做法重盖,虽然说满足了群众的需要</p><p>但是还是削减了传统院落的整体格局,不知道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p></div><p></p>拆违,腾退,政府开发商百姓联合出资,走人,落实房产政策,好比把同仁堂还给乐家一样,这些房子当初属于谁,还给人家,房子具体落实到了私人身上,您说他自己能不在意吗?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下,根据自家房屋情况,合理修缮。

老盘子 发表于 2007-12-18 11:28:00

<p>我琢磨原则1:恢复原貌,拆除私搭乱建,按照传统做法修复老房子</p><p>&nbsp; 2:房屋内部进行现代化改造,增加厨卫和取暖等设备改善居住条件</p><p>&nbsp; 3: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要外迁部分人口(现在住得人太多,大家都难受)外迁原则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留下的给搬家的补偿,进来的给出去的补偿!</p><p></p><p>4:还有就是产权问题.这个最难,历史遗留的事太多了,应逐步将产权明晰.一个产权明晰的房屋,业主才能有意愿投资进行维护,不是大伙不愿意改善居住条件,谁愿意住那么破的大杂院呀!房都不知道是谁的怎么投入资金维护啊!这房子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把事情搞清楚,核发正式产权证书,(这是个艰难的过程,但是必须这么做,不然很多事就无法开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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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 发表于 2007-12-18 11:51:00

好消息,算是对遗憾的弥补

梅下石 发表于 2007-12-18 22:04:00

<p>一个情况是</p><p>比如院子中接出一间厨房,或者其他居住用房.然后修缮中,对于很多这样的建筑,都是按原面积原位置用传统方式从新建造.</p><p>那么本身原来接出来得房子是对传统院落的割裂,那么,即便是今天的重建.虽然是用传统方式,但是最传统的院落割据却被打破了,因此,在院落中也就无法还原,传统院落的格局风貌了,而这一格局也是北京院落建筑的最有特点之处.</p><p></p>

DOUZI 发表于 2007-12-18 21:47:00

明确产权问题,解决相关政策,要是真的落实到私人手上,谁家东西谁不疼啊,房屋情况肯定会比现在理想的

飞哥 发表于 2007-12-19 08:11: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梅下石</i>在2007-12-18 22:04:58的发言:</b><br/><p>一个情况是</p><p>比如院子中接出一间厨房,或者其他居住用房.然后修缮中,对于很多这样的建筑,都是按原面积原位置用传统方式从新建造.</p><p>那么本身原来接出来得房子是对传统院落的割裂,那么,即便是今天的重建.虽然是用传统方式,但是最传统的院落割据却被打破了,因此,在院落中也就无法还原,传统院落的格局风貌了,而这一格局也是北京院落建筑的最有特点之处.</p><p></p></div><p>确实有这种情况,东西城我在拍的过程中发现了,所谓的解危排险,不能这么搞,就是连违建带原有建筑全拆了从盖,虽然是所谓的传统工艺,其实是粗制滥造,且那些原来的违建这次以从建,更显得院落杂乱不堪,根本谈不上什么建筑艺术价值,原有的格局也根本看不出来了,还是得像办法腾退人口,落实房产政策,最好是能还给原有住户,让他自己拾掇自己家的房子,但是,仍然要有监督的情况下,才能允许他拆改修善,我听说在英国伦敦,任何一座老房子的拆、修、改、建,要经过很多道严格的审批手续,差一点都不行的,像刚才我看析津志发的帖子改大门改成那个样子,在英国是要坐牢的。</p>

守望者 发表于 2007-12-19 00:43:00

要是像东西城那样外表皮摸一层煤灰一样的漆就彻底毁了

飞哥 发表于 2007-12-21 16:25: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草厂二条</i>在2007-12-21 13:05:48的发言:</b><br/>我们院子里原来住7户,走了5户,可是cqb说:不是保证谁原来住在那里,就住在哪里,到时候,把剩下的户,一圈,搓堆放到一起,不能保证我现在的住房朝向,听了心里更没底了。</div><p></p>这不是法西斯吗?集中营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1 16:25:52编辑过]

鲁丝 发表于 2007-12-21 16:56:00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cbe7ce;">请你们去手帕胡同,圆宏胡同看看他们改造的成过就知道什么是微循环改造了.</font></p><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cbe7ce;">太恐怖了,全拆再从砌.绝对不是好事情!!!!!!!!!!!!!!</font></p>

一张回程票 发表于 2007-12-21 17:22:00

<p>曾看到过所谓的微循环施工,就是推倒重建,这根本不能叫“修缮”。</p><p>假如是修缮,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整条街甚至数条街巷大规模的同时进驻大量施工队,这种地毯式地铺开施工会造成很多细节的粗糙、失真甚至丢失,除非有很多很多的现场督导人员、管理人员、历史顾问等等都在场。要每个院落或两三个院落都需要配备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现场管理人员,而且在施工的同时一定要在旁边随时观察,这样的人力配备很难做到。即便事先方案制定再完备,在古民居群的修缮中,这种现场一对一的督导和管理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在管理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最好是从一个院落先慢慢开始,逐步以点带面地进行。宁可时间慢一点。</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1 17:26:55编辑过]

草厂二条 发表于 2007-12-21 12:59:00

会比从前好吧,院子里目前只剩2户人家了

草厂二条 发表于 2007-12-21 13:05:00

我们院子里原来住7户,走了5户,可是cqb说:不是保证谁原来住在那里,就住在哪里,到时候,把剩下的户,一圈,搓堆放到一起,不能保证我现在的住房朝向,听了心里更没底了。

草厂二条 发表于 2007-12-23 13:28:00

我当时就怒了,cqb还是让我搬离前门,到宏善家园去,结果12月16日抽号,还有公证处,千八百人,乱哄哄的,警察救护车都来了,还挤伤了人,结果抽得号又不算了,还能相信谁?

倒没拆势 发表于 2007-12-23 15:49:00

前门,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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