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07-12-26 01:27:00

牺牲个人利益 建设富裕崇文——致前门地区被拆迁居民的一封信[爆笑版]

<font face="细明体" color="#6809f7" size="3"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strong>居民朋友们:<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目前,前门东侧路以东保护整治项目已经正式开始啦! 相关的宣传材料也都发到了您的手中。但根据我们这几天的摸底和观察,有很多居民朋友还有一些错误认识,侥幸心理,搬家的决心还不是很坚定,现在,我们就针对一些大:家感兴趣的话题和咱前门地区的老街坊们聊聊天儿,交交底儿。<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首先,有些居民对这次拆迁还有抵触情绪,舍不得离开住了几十年的前门,您可能还不清楚为什么各级领导投入这么大精力和财力搞这次拆迁吧? 我们知道,北京是一个六朝古都,有着3000多年的悠久历史,而前门地区更是首都中的首都,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由于历史原因,这里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穷人,不仅居住条件拥挤简陋,每天人均消费还不足8元,无法带动崇文的经济。有一句老话是:穷崇文,破宣武,在市政府开会,崇文区的领导都不好意思坐前排,人家朝阳区买辆奥迪区长直接签字就行,咱们区买点牙签还点名要双头的,一只当而只用。老街坊们,您说说这没钱受穷,让人白眼的滋味能好受吗? 现在机会来啦! 前门地区要进行彻底的改造,把穷人都迁走,我们还设计了豪华四合院,每栋3000万到5000万卖给亿万富翁,您说,仅这一项,咱区里能挣多少钱啊!!咱们“穷崇文”的面貌将彻底改变,由贫民窟一下子变成富人区,咱们各级领导的腰包也都变鼓了,能更好的为大家服务了。您也算是为振兴崇文做出了贡献。将来没准儿李嘉诚的公寓就盖在您家的地皮儿上呢,多值得咱们前门的老街坊们骄傲啊!<br/>&nbsp;&nbsp;&nbsp;&nbsp;&nbsp; 我们也注意到,现在有的朋友对拆迁补偿不满,说什么用的是2001年的标准,给的太少。我说您怎么那么糊涂呢? 现在是市场经济,讲究讨价还价,如果直接给您50万,您敢要70万。如果开始给的很低,只给您20万,您再还还价,最多40万就能把您给打发了,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啊! 谁不知道现在房价—飞涨,以前40万的房子,现在没有80万都拿不下来,谁不知道连前门地区的二手房都1万多了,我们都不傻,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但这是一个策略,先放山点风声,看看人家的反映。如果低价格大家能接受,我们就按照这个低价格给,如果人家都不搬,就再涨点,咱们一步一步来,好商量,您说对吗? 有个别的街坊还想回迁前门的房,我先求求您,这事最好别给我们宣传,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而且,您回迁前门有什么好儿啊? 不仅您没有经济承受能力,还不起回迁的贷款,将来前门周围住的都是亿万富翁,连您的孩子在这儿都受气,打了架永远都是您孩子的不对,即使是给富翁擦皮鞋的都比您挣的多,您说,您在这里多受洋罪啊! 所以我们劝您还是搬远一点好,别看您在北京算是穷人,搬到河北山区,保不齐还成有钱人了呢!<font style="FONT-SIZE: 0px; COLOR: #fff;">青年论坛_北青网! G6 c, n0 T' X0 [6 b! b9 b4 z, I</font><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您知道,现在区政府手头儿太紧,前两批“解危排险”的补偿款远远超过预期,把仅有的钱都花出去了。所以,我们特别给您联系了朝阳的弘善小区,3年后入住,好让我们缓缓气儿。而且,告诉您一个秘密,这次拆迁的宣传的调门儿就是现金给的少,房子给的多,目的就是逼着您要房。区里现在没有多少钱,前门已经拆了一半又不能停下来,那些大老板们还整天催着要四合院呢! 为了照顾国际影响,2008年奥运会期间还必须停止工程建设。眼看着日子一天一天的临近,咱们领导心里是比谁都急啊! 有的老街坊说房子3年后才能建成,中间没有地方住,要求给3年的租房补贴。您说,咱前门就是老年人多,大家都这么人岁数了,能不能等上3年,住进新房还两说着呢,您还要什么3年的租房补贴啊? 如果按每月1000元给大家补贴,3年就是3万6、1万户就是3亿6啊! 您这不是明摆着落井下石,给咱领导出难题儿吗? 有的街坊说3年后要是房价跌了怎么办啊? 质量不好怎么办啊? 承诺的配套设施没有怎么办啊? 这些东西,我们劝您先不要考虑,有句俗话说的好:听喇拉咕叫还不种地啦? 您就相信咱拆迁办一回,心一横,牙一咬,眼一闭,就把这字儿给签了,3 年后的事,到时候再说,车到山前还必有路呢!<br/><span style="DISPLAY: none;">&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span>我们在走访中也了解到,有个别人就是不想走,想当“钉子户”。我说您就是不长眼,前两天为什么强制拆迁了那么多户啊? 虽然我们私底做了不少工作,花了不少钱才给他们“请”走,让大家看了一出儿精彩的强制拆迁戏,但这不就是明摆着给您看的吗? 杀鸡儆猴的道理您怎么就不懂呢! 胳膊粗还是大腿粗您也得掂量掂量吧? 好好的四合院我们都敢拆,您说我们还怕什么?<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明确告诉您:除了向中央告状,外国记者报道,在前门地区,我们准也不怕! 我们搞拆迁的都明白这个道理,在少数民族地区,人心齐的地方不敢强制拆迁,怕出乱子,不仅乌纱帽不保,弄不好出了人命还得进局子。前门地区别看人多,但是心杂,老人多,胆小怕事,最适合各个击破。您好好看看宣传材料之七,上边写的很清楚:一旦超出搬迁期限,……,还将进行行政裁决,到头来吃亏的可是您自己! 您说说,区里拆迁,区里裁决,区里强拆,这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又当警察,您还能蹦腾到哪去? 孙猴子还能跑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儿,所以说:如果你们都心齐,我们害怕,如果心不齐,劝您早点签字走人吧!<font style="FONT-SIZE: 0px; COLOR: #fff;">. p* G/ n) x( Y8 l. e</font><br/></strong></font>

zhangweiman007 发表于 2007-12-26 22:11:00

倒挂楣子 发表于 2007-12-26 20:50:00

&nbsp; 崇文三绝:拆胡同,毁古迹,衙门口里畜牲多。<img alt="" src="http://bbs.oldbeijing.net/Skins/Default/emot/em05.gif" style="MARGIN: 6px; CURSOR: pointer;"/>

羊油麻豆腐 发表于 2007-12-26 11:42:00

够讽刺,没当过卧底绝写不出这么深刻的东西。:)

人小代表 发表于 2007-12-26 12:21:00

天不言则明,地不语则厚!不知说什么好了,到位!!佩服楼主!!感谢言语精炼道出事实真相....

人小代表 发表于 2007-12-26 12:41:00

<p><font size="5">感谢版主!</font></p><p><font size="4">拆迁之事乃百姓大事!大家要齐心!各区的拆迁情况争取明朗化!</font></p><p><font size="4">共患难,共知情,请被拆迁的朋友互通信息共同交流......</font></p><p><font size="4">本人参加的拆迁交流群QQ号:50415923。</font></p><p><font size="4">本人参加的另一拆迁交流群QQ号:48381834。</font></p><p><font size="4">本人参加的崇文拆迁户交流群QQ号:39598777。</font></p><p><font size="4">本人QQ号:916986668.</font></p><p><font size="4">&nbsp;<font color="#000066"><font color="#800000">本意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构建拆迁信息明朗化!!促进和谐社会、阐述个人观点提供大家参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font></font></font></p><p><font size="4"></font></p><div align="right"><p align="left"><font color="#800000" size="4">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维护拆迁知情权,反对暗箱操作!做好提供监督拆迁工作的社会一个窗口!!</font></p><p align="left"></p><p align="left"><font color="#f73809" size="5"><strong>感谢版主帮助!!!</strong></font></p></div><p></p><div align="right"><p align="left"><font color="#800000" size="5"></font></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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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哥 发表于 2007-12-26 08:12:00

文章讽刺意味深刻,不错。

老盘子 发表于 2007-12-26 08:58:00

我不知道1644年清军是如何将内城居民,弄到外城的,这方面文献谁有啊?

飞哥 发表于 2007-12-26 09:14: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老盘子</i>在2007-12-26 8:58:52的发言:</b><br/>我不知道1644年清军是如何将内城居民,弄到外城的,这方面文献谁有啊?</div><p>但是清军没有拆城,没有拆胡同。没有把事情做绝....</p>

斑马 发表于 2007-12-26 09:48: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老盘子</i>在2007-12-26 8:58:52的发言:</b><br/>我不知道1644年清军是如何将内城居民,弄到外城的,这方面文献谁有啊?</div><p></p>当时老百姓死的死,跑的跑,也没剩下多少人,都不用迁,直接占北城就可以,南城当时空地很多,自己找地方随便盖房子就是了~

听语漫步 发表于 2007-12-26 07:09:00

<p>牺牲群众利益</p><p>满足领导贪欲</p>

故土 发表于 2007-12-26 01:36:00

<p><strong>...牺牲个人利益 建设富裕崇文...</strong></p><p><strong>你妈哈耻,恕我直言,你们杂....为何不牺牲???日你..0青山...0平人诈.愂</strong></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6 1:39:04编辑过]

无花果 发表于 2007-12-26 01:38:00

精辟。。。基本道出了那帮子WBD的嘴脸。。。

五耳洞 发表于 2008-1-9 01:55:00

太有文化了 我支持是支持&nbsp; 可是来晚了一点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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