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琐忆昔话 发表于 2009-4-9 23:50:00

浙江“圆明园项目”毙了 官员被处分

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浙江横店圆明新园项目,由于存在违规立项、用地申报违反国家供地政策、规划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已被叫停,浙江省东阳市发改局局长任立平受行政记过处分。这是国土资源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8日透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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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2008年2月18日,横店要建圆明新园的消息一经发布,随即引发强烈社会反响,项目规划使用的6000余亩土地成为争议焦点之一,引起了国土资源部领导高度重视。</p>
<p>  据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3月中旬,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派出调查组赴东阳市调查发现,在横店圆明新园规划使用的6165亩土地中,有3096.6亩土地不符合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包括基本农田1057.4亩。</p>
<p>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披露了横店圆明新园项目存在的诸多问题,一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核准。东阳市政府将项目拆分为7个子项目,并自行核准,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有关规定。二是用地申报违反国家供地政策。</p>
<p>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第十四条规定:“主题公园(影视城)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东阳市政府明知圆明新园规划用地范围内有大量耕地,但仍以一般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申报。</p>
<p>  这位负责人说,对发现的问题,上海督察局经国家土地总督察同意,向浙江省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东阳市在两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整改报告。去年5月25日,国土资源部发文对东阳市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实行冻结。</p>
<p>  目前,经过整改,东阳市委、市政府撤销了横店圆明新园筹建工作协调小组;责令东阳市发改局撤销横店影视产业试验区圆明新园·永祜工程等7个核准项目等;责令市规划局将所涉地块规划调整为工业用地,并在依法报批后按照拍挂方式出让,原规划建设圆明新园区块内148亩存量工业建设用地不再改变土地用途;对已办理农转用审批的地块,要求横店镇党委、政府在未依法批准供地之前不得擅自动工,责成市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及用地审批管理工作.</p><br/>

斑马 发表于 2009-4-10 00:21:00

好!支持!

沙尘暴 发表于 2009-4-10 10:17:00

吃饱了撑的

老龙泉 发表于 2009-4-10 09:19:00

夜郎自大

逍遥游天下 发表于 2009-4-10 22:17:00

假文物、假古董、做大项目、政绩工程。都是一群脑袋一拍的人干的。

琉璃阁 发表于 2009-4-11 22:48:00

<img src="http://img.obj.cc/forum/dvbbs/2009-4/200941122481869038.jpg"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onload="if(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 {this.resized=true;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this.style.cursor='pointer';} else {this.onclick=null}" alt="" /><br/>

住在潘家 发表于 2009-4-27 15:13: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逍遥游天下</i>在2009-4-10 22:17:00的发言:</b><br/>假文物、假古董、做大项目、政绩工程。都是一群脑袋一拍的人干的。 </div>
<p>哈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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