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yymm 发表于 2010-5-18 01:19:00

[原创]金宝街8号地很快会公告拆迁

<p><font face="Verdana">金宝街8号地很快会公告拆迁</font></p>
<p>&nbsp;</p>

析津志 发表于 2010-5-18 21:19:00

赶快去抢拍.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10 00:10:00

&nbsp; 上个月给建委打电话询问许可证是否过期,他们回答“不清楚”,挂了电话我突然想起来,开发商和建委是一伙儿的。。

xxyymm 发表于 2010-7-10 12:20:00

发帖和跟帖都是门学问

<p>许可证到期否其实可以上网查。但这事情的关键点不在这儿,关键的是你给的拆迁补偿要合理。</p>
<p>不能叫人家,从北京核心商业区搬到5环甚至更远的的地方去。</p>
<p>要按咱们外迁的距离,通州的人还不都河北了?!</p>
<p>为什么,通州、唐家岭等地可以就近回迁,我们不可以?</p>

xxyymm 发表于 2010-7-9 13:36:00

<p>是啊&nbsp; 现在那里环境可比以前好多了!</p>
<p>许可证也该到期了吧</p>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9 11:20:00

&nbsp; 别提了,我家在金宝街2号地,07年就公告了 到现在还没拆呢!不过 最好不拆,拆迁等于被剥削 被发配到远郊区去居住。。

逍遥游天下 发表于 2010-7-11 09:36:00

<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0000" size="5">不怕贼偷,就怕贼掂记。</font>

xxyymm 发表于 2010-7-11 19:36:00

就是,瞧南小街那多少回迁房。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11 19:31:00

&nbsp; 为什么咱们不能回迁?哈哈哈 很简单,因为他们打算拆了后用咱这个地方建楼房,通县那边不一样,他们那边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咱2环以内可真是稀缺资源!!反正1平米15W不给的话就不走!谁让咱们房屋面积小呢。。再说了那是商业拆迁性质,不是公家占地 我就不走 就当钉子户!!!

xxyymm 发表于 2010-7-12 23:21:00

你就参考8号地吧,比较具有可比性。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12 16:20:00

&nbsp;&nbsp; 其实只要给的补偿款合理,绝大多数人还是会同意走的,拿合适的钱在附近买一处房子照样活得很舒服,手里还能剩下些钱做存款~~!多好,不过这也只是一个幻想~~!

m-star 发表于 2010-7-12 15:47:00

给你100万/平,但让你搬出北京市,你们干吗?<br/>我不干~<br/><br/>市场经济制度下的<br/>“跑马圈地”<br/><br/>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12 15:02:00

&nbsp; 南小街路西边现在要是被拆就等于不可能回迁!所以就只有多要才行,利山大厦那边听说一平米13W 很多人都耗着不走呢,估计以后的情况就是15-18W的样子。

jhw 发表于 2010-7-12 15:11:00

木头、他舅,他舅、木头,耗着,耗着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15 19:16:00

&nbsp; 你说的回迁问题我觉得目前朝阳区做的还算不错,就以金盏乡那边拆迁为例吧,那边回迁房一平米6千,可是几乎每家都能得到2-300万以上的补偿,买3套房子(就算买200平米回迁房),手里还能剩下上百万左右,你们可以去问问,有个姐们刚毕业还没工作 就因为这次拆迁,直接买马自达6,还有买奥迪A6的这个拆迁就算是合理的吧。。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应该给这么多!至于一天一个价这个问题,我觉得ZF的说法也很站不住脚,因为补偿款往往都明显低于市场价,就算高于市场价,以2环内很多小平房来说(10-30平米),补偿根本不够!如你说人民大会堂的拆迁,我个人认为 个人没有任何不搬的理由,那属于国家重大工程就必须搬,但以目前绝大多数拆迁项目来说,恐怕没有几个属于国家重大项目吧。至于买地钱,明明ZF和KFS就没给!还非要让百姓去远郊去买房同时买地!这根本就是中国版的 “圈地运动”,凭着国家机器强制掠夺人民财富(绝大多数被拆的),烫手山芋只是一个说法而已,他们就是不愿意拿出那些合理的钱而已,只是满足少数人的权利欲和私心而已吧。 如果真没钱就不拆,搞微循环就好了,愿意走的人就走,不愿意的就继续住小平房,这个应该是目前最人性化的措施了。又想起合并中心城区,估计又要拆了吧,我看未必能起作用,政策的推行也要顺应民意,现在很多人也不傻了,去远郊区再贷款买房 真是天下最大的傻子了。。家里数年的存款就这样被变相剥夺了...我估计很多人还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奥妙吧。。唉...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15 19:22:00

&nbsp; 至于8号地的情况,据我所知。好像是KFS跟东城ZF活动的结果,用南边春雨胡同派出所和街道办的地进行置换把派出所和街道办建在8号地上,同时换取利山大啥的外围建筑权(原派出所旧址),通过ZF和军区的沟通换取8号地(那是军区首长住宅呀!KFS惹不起..)的拆迁许可权。。。而且拆迁许可证还没有申请下来呢。。只是暂停公告而已...估计8 号地离被拆还早着呢。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15 17:02:00

&nbsp;
&nbsp;
老北京网部分人和部分学者讨论的是多少钱都不能拆老房子
老百姓讨论的是只要钱给我满意了,老房子你随便拆
政府讨论的是部分老房子必须拆,钱可以给,但不能漫天要价
&nbsp;
三方考虑的不是一个问题,所以三方矛盾一直无法调和。

&nbsp; 可是问题是 什么算“漫天要价?”就如商业拆迁项目的金宝街,怎么才算合理要价?难道被搬到远郊区去住,老百姓就应该的?这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我认为政辅所说的“漫天要价”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斑马二世 发表于 2010-7-15 17:29: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平民老百姓</i>在2010-7-15 17:02:00的发言:</b><br/><br/>&nbsp; <br/>&nbsp; 可是问题是 什么算“漫天要价?”就如商业拆迁项目的金宝街,怎么才算合理要价?难道被搬到远郊区去住,老百姓就应该的?这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我认为政辅所说的“漫天要价”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div>
<p>&nbsp;</p>
<p>所以都需要冷静的处理问题,国家在拆迁补偿上一直没有一个非常详细的价目表主要也是因为地价的浮动太大了,甚至一天一个价。按照市场化操作,给钱给的是拆迁的钱,不是买地的钱。但从老百姓的角度来想,给的钱也许就是很多人在新的地方买地的钱,所以这个问题很难平衡。大家都知道收和卖的价格肯定不一样。现在六环内几乎饱和,再找块地安置已经不是很现实。就像当年拆除人民大会堂原址时那样,只能在朝外和劲松安置了,很多都就觉得从市中心一下到了农村。不过按照现在部分地区回迁的价格看,更不划算,而且给的钱根本不够买回迁房的,等于是增加了自己的负担。但也有人就是属于等着拆迁的钱投资或购买奢侈品。我同学里就有,家里好几套房子,就等着拆其中一套,一拆拿拆迁款买车或者到处旅游的,所以一给钱很痛快的第一批就走了。这个矛盾从目前来看暂时无法解决,需要仔细分析逐家逐个认真调查。所以拆迁现在已经是一个烫手的山芋了。说白了,就是北京人口增长太快了,尤其是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包括外籍人口)的增加,势必会影响到土著居民的生活,但这也是国际问题,香港,东京也是如此,至今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p>

xxyymm 发表于 2010-7-15 22:48:00

<p>土地规划许可</p><br/>

xxyymm 发表于 2010-7-15 22:48:00

那边49号怎么不拆?

abcd 发表于 2010-7-15 12:31:00

公告是贴了,怎么现在没信了

xxyymm 发表于 2010-7-15 14:10:00

公告期一年那,那有那么快啊

斑马二世 发表于 2010-7-15 14:06:00

<p>拆不起了!现在拆迁是赔本买卖,明年就是中央和地方领导大换届了,谁会在这个时候桶马蜂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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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老北京网部分人和部分学者讨论的是多少钱都不能拆老房子</p>
<p>老百姓讨论的是只要钱给我满意了,老房子你随便拆</p>
<p>政府讨论的是部分老房子必须拆,钱可以给,但不能漫天要价</p>
<p>&nbsp;</p>
<p>三方考虑的不是一个问题,所以三方矛盾一直无法调和。</p>

xxyymm 发表于 2010-7-16 15:26:00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div id="textstyle_23" style="FONT-SIZE: 14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WORD-WRAP: break-word">那边49号怎么不拆? </div></td></tr></tbody></table><br/>

xxyymm 发表于 2010-7-16 16:33:00

<p>怎么着也不能,拆了还要贷款买五环的房子吧。</p>
<p>坚持不走也是对北京的保护</p>

三皮 发表于 2010-7-16 16:16:00

<font size="4">有多处住房的北京人终究是少数,他们可通过拆迁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他用,而大部分居民住房并不宽裕,即便拆迁费不低,因为住房面积少,得到的钱根本买不起住房,许多人无奈远迁,从而造成上班、生活、就学就医等诸多方面困难。这些开发商不管,支持开发商的政府也不管,到头来倒霉的还是老百姓。至于返迁,可能性不大,东城区和崇文区的返迁政府后悔莫及,因为政府投资,自然不会建造什么像样的房子,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内部混乱,市容上也不美观。如果卖给开发商,建成高级住宅,政府赚钱,市容整齐,也昭显政绩,何乐不为?</font>

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0-7-16 16:19:00

&nbsp; 三皮说的有理,回迁的几率几乎可以忽略...既然政府和开发商都不管,老百姓只能自救,现在城里拆迁难度加大也是百姓反对的结果,不给合适了就不搬。这几乎是大多数人的共识了。

abcd 发表于 2010-7-16 10:42:00

以下是引用xxyymm在2010-7-15 22:48:00的发言:
土地规划许可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1.jpg:
我也看到这个了,而且这个工程在招标,后面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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