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征婚标准
1931年《民国日报》登出的《女士征婚标准》1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2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3高尚的人格;4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5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6经济有相当的独立;7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8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不过分!不过自愧没有达到 对别人要求的这般高,自个儿又怎样呢? 民国时很多东西是不错的!坏就坏在后来... 哈哈~~转换成现在的标准就是:<br/>1、长得帅,身高中上,气质高雅也要平易近人 <br/>2、有专业技能 <br/>3、品德高尚 <br/>4、言行举止有气质,体格好,精神足,爱干净<br/>5、用情专一,诚实有信 <br/>6、经济独立 <br/>7、没有不良嗜好 <br/>8、既要能创业,又要能守财[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0 9:46:10编辑过] <p>能配上这样的好男人得是什么样的女人呢</p> 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 能夠達到一半的標準就是「人中之龍」啦!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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