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北京市宣武区法源寺后街的民族英雄谢枋得祠终于被拆毁了。这座区级文物暂保单位位于菜西危改区内,北京天叶信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开发商,中科院北京建筑设计研究所为设计规划方。这个住宅区项目计划将谢枋得祠“异地复建”到小区内一片阴影下的集中绿地内,新址的面积与文物部门公布的祠堂保护范围一致,而形状却不一样。也就是说祠堂根本不可能原貌复建在新址内。而根据调研,发现祠堂实际范围要远大于文物部门公布的保护范围,文物部门的保护范围是错误的。祠堂目前还存有5路建筑前后共6套院子,包括一座古花园、水榭、雕花阁楼等多座保存完好的清代建筑(法源寺后街3、5、7号和培育胡同12、12旁门、14号)。此事我们向宣武区文委反映过,但次日得到的答复却是来自于开发商方面,令我们不要再去文物部门……现在祠堂的精华建筑部分正在被破坏性地拆毁,构件没有编号,没有测绘,没有备案,很多精美的木雕已经丢失。区文委竟然回复我们说即便是完全拆毁再建一座假古董也是文物保护,还举了永定门的例子,令人啼笑皆非。 关于谢枋得祠应该原址原貌保护的原因大概有如下几点: 1,谢枋得系南宋著名抗元将领、诗人。宋亡后谢被押解到大都任官,谢不从,宿于都城外法源寺后,见寺内曹娥碑,恸哭,绝食数日殉节。明代汉人复辟,恢复大宋典章制度。土木堡之变英宗被蒙古瓦剌军俘虏,景泰帝匆匆登基,为凝聚人心重建威信,遂于法源寺后谢枋得殉节处敕建祠,纳入国家祭奠,与文天祥齐名。谢枋得系民族英雄,类同者文天祥祠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且祠堂与法源寺关系紧密,本连为一体,不可分割; 2,谢枋得祠始建于明景泰年间。景泰帝在位年数极短,后皇位被从蒙古人手中释放回朝的英宗夺回。这一时期明确的建造遗存很少,谢枋得祠作为有明确记载、与史实关联重大的一例价值自不用言; 3,谢枋得祖籍江西弋阳,祠堂归江西会馆管理,清代以后逐渐扩建为江西会馆附产,添建了花园、戏台等建筑。各厅堂建筑风格具有明显的江南风格,北京少有; 4,与宣武其他会馆先建会馆再建乡贤或地方神鬼之祭祀场所的顺序不同,谢枋得祠是先有的祠堂后扩建为会馆,为一较特殊之例。 对于此次拆迁,提出问题如下(本问题已经提交北京市文物局网站的投诉信箱,目前没有答复): 请问不可移动文物的所谓“异地复建”保护方式是否有执行标准?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那么由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是否可以算作“特殊情况”?在迁建这一问题上,《文保法》中也并没有规定不同级别的文保单位可以享有不同的保护标准,那么北京市的“区级以上文保单位原则上原址保护,区级以下可以异地复建”地方标准是否违法?另外,迁建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否有法可依?没有测绘、调研备案,各个构建没有编号、拍照的文物建筑直接被以异地复建的名义拆毁是否是违规违法? 法源寺后街5号二层小楼残状
法源寺后街7号原戏台院内观戏之所残状
法源寺后街7号原戏台院内观戏之所木雕合沓,江南风格
2008年1月31日《新京报》A18版相关道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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