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中国 源于"大白兔" Brendan说自己学习中文已经7年了,不过怎么也想不起来为什么觉得中文很容易学,为什么喜欢中文。他有关中国最早的记忆是甜蜜的———费城唐人街的“大白兔”奶糖。 他开玩笑说:“小时候除了吃什么都不记得了,中国的‘大白兔’奶糖特别甜,每次去唐人街总要买几块。”Brendan母亲的大学舍友学习了汉语,在当时的北京林学院(现在的北京林业大学)教书,时不时寄回来一些中国玩具,这也成了他喜欢中国的原因。 上中学时,Brendan学习了法语、西班牙语,但很快就厌倦了。后来他又参加了汉语学习班,发现汉语虽有很多需要记忆的东西,但学习起来并没有那么难,而且比其他语言更有意思。 被提名“最佳”还不乐意 在博客里,Brendan像“老北京”一样细数北京。他说:“就一座城市而言,北京在梦里都比不上纽约。这里夏天太热,冬天太冷,春天‘沙’气腾腾。秋天是唯一讨人喜欢的季节,但很快就让位给了冬天。只有故宫、钟鼓楼等个别地方,还能嗅到一点儿北京从前的‘香味’。” Brendan从2003年开始写中文博客,最初只为练手,没想到竟然坚持了3年。在博客里,他记述了自己的恋爱故事、比较北京和费城的异同、讲述旅游中的趣事,时不时也发一下牢骚。 说起被提名为“世界最佳中文博客”,Brendan并不在意:“我觉得提名的原因只是因为老外用中文写文章。没有人能想到一个老外能写这么好的中文,但是我觉得不舒服,我更喜欢别人关心我写的内容。”如今,在他的博客上,“语言好第二、内容好第一”是很多中国网友对他的评价。 兴奋地记录老北京粗话 Brendan考上费城坦普大学的东亚研究专业后,遇到了他很崇拜的汉语老师,那位老师会熟练地说上海话、广东话和闽南话。Brendan觉得中国方言很有趣,后来纯正的北京话成了他的追求。 2002年,Brendan首次来到中国的哈尔滨。在学会东北话后,因太受人关注,回到美国。2003年,他又只身来到北京,在北京大学学习了一年汉语。2005年,Brendan重返北京,并结识了一位北京女孩。在餐厅里,他害羞地在本子的一角写道:“我真的很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吗?请选择是[]否[]。”就这样他赢得了美人的芳心。从此,北京话成了他的日常语言。 一次Brendan和女友吵架,女友一生气,把老北京的粗话发泄到他身上。他却很高兴,赶紧拿出纸笔记下这些地道的北京话。 四合院比演艺圈可爱 如今,Brendan在南锣鼓巷租了一套房子,周围都是古朴的四合院。他很喜欢这种氛围,经常躲在街边的咖啡馆里静静地读《古代汉语》。 Brendan没有固定工作,经常做翻译,内容从房地产业到银行业,最近他正忙着帮一位导演翻译电影字幕。他说自己不喜欢演艺圈,不可能像大山一样成为公众人物,他的兴趣只是汉语本身。Brendan几乎不看电视,晚上喜欢阅读各种中国的古书,仅在北京的住所里就有一百多本,美国的老家则有更多。 品味中国 庄子和“红楼”是最爱 Brendan很最喜欢的两本书是《红楼梦》和《庄子》,中英文版他都读过。他觉得林黛玉和贾宝玉敢于冲破传统思想,他们的爱情故事很现代。“《红楼梦》的价值只能让同时代的其他作品望其项背。” 另外,Brendan觉得中国古人中最幽默、最深刻的莫过于庄子,而且庄子的幽默跟现代西方的幽默很相似。“庄子的人生态度有些悲伤,但是很幽默,他是真正的悲天悯人。” 采访手记 用英语交流显得更聪明 采访Brendan并不容易,他觉得自己不是很有趣的人,不值得采访,经过多次E-mail往来才最终答应。或许是因为害羞,Brendan在交流时更愿意说英语,理由是自己的汉语还不够好,用英语让自己显得更“smart”(聪明)一些。 每周五是Brendan雷打不动的休息日,看着他背着书包,漫步于窄窄的胡同,似乎在尽可能地呼吸老北京的气息,此时会发觉他如此热爱这个城市。他告诉我,他已经离不开北京了,除了文化,还有他所爱的人。 中文博客 在Brendan博客首页的自我介绍中,他写道:“癸亥年生人,饮美国费城之自来水成人。专业为东亚研究,自诩中文尚可。谁料2002年初次来华,即被京片子击得体无完肤,立誓一雪前耻。于是去年在美交完论文,便收拾细软飞抵京城。现任写手,主营翻译与写作。” Brendan博客地址: http://www.bullog.cn/blogs/brendan/Default.as鄄px?b=brend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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