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胡同位于西城区东南部。东起油房胡同,西至宣武门内大街。相传,此处清代曾出土一只象牙,故命名为象牙胡同。但是,据考证,明代与清代的象坊,不在此处,面是在此以西的地方。前几年新华社盖大楼时开挖土方时,挖出一只象牙,这才是真正的当年象坊所在地。 明弘治八年(1495)皇家建象坊于宣武门内西城根,称驯象所。据《日下旧闻考》记载:“盖象至京,先于射所演习,故谓之演象所。而锦衣卫自有驯象所,专管象奴及象只,特命锦衣指挥一员提督之。”所谓“象奴”即驯象和管象的把式。这些人地位极低,收微薄,生活十分清苦。大象经过一定时期的驯养后,基本达到“奴知象意,象晓奴语”,即交驯象所开始服役。顺治二年(1645),锦衣卫改为銮仪卫,其中设驯象司。每遇皇帝出巡或到郊囿“大祀”,庞大的仪仗队(当时称为(“卤薄”)中,即有大象,用以驾车、驮宝、开道、随王伴驾,以示壮观。 除此之外,这些后家饲养的御象,还要参加“朝仪”。据《广信府志》载:“每日早朝,午门外用象六只,夹阶而立,候左、右掖门启钥,象始下朝,见者乃肃仪而拜,此常仪也。”当时这些仪象一如宫廷武弁,接受封爵,有的封为“大将军”,食“一品禄”。每日朝仪,所用的大象称为“立仗”,所站的位置也要视其爵禄的高低、先后有序。当听到上朝的钟声响后,这些象就自动懔然肃立,如同侍卫一般,等百官进入午门,然后左右交鼻,意即戒严,其他人不准备再行入内,直到常朝会毕,象方可离开。这些象如果一旦违犯“纪律”,入朝迟误或无故伤人,则要如同犯了宫廷法规的人一样,轻则降低“立仗”的次序,重则要俯首受仗,仗毕还要屈膝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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