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前临前公用胡同、后接后公用胡同的中型四合院。现已公布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坐北朝南,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在南北纵横轴线上布置对称职主要建筑物外,还有东西跨院。从现状看大门外有上马石一对,纵轴线上有三进院落。按例二进院正房为客房,三进院落正房为堂,最后房屋为杂屋。厢房是住人的地方。东跨院有二进院落,有一个四合较为完整,有垂花门和抄手游廊。西跨院也有二进院落。
四合院作为北方居民的住房,一般都是闭封的。由房屋的檐壁和围墙组长一个长方形的院落。对外一般不开窗,开口也有选择,这都出于安全的需要,也为了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文章来源:《北京名胜古迹辞典》编者:北京燕山出版社北京市文物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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