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城区交道口南路东,是一条东西向的胡同,因原大兴县署在此而得名。 大兴县一名,起于金代天德五年(1153年)。元灭金并定都大都后,改金之大兴府为大都路总管府。明代初年建都南京,将元之大都路管府改为北平府。明永乐元年(1403年),改北平为北京,并把北平府改为顺天府,下辖大兴县和宛平县(清代因之),两县以北京城的中轴线为界,东为大兴,西为宛平。大兴县署在教忠坊内,即今大兴县胡同内东城公安分局院内。 据记载:该署坐北朝南,中轴线上的主要建筑为大门、仪门、大堂、二堂,署内共六层院落。大门内还有监狱及土地祠,此外还有县丞及典史署。大兴县下设三个巡检司,分别在采育、礼贤和黄村设有官署。大兴县署占地约4000平方米,内原有明隆庆四年(1570年)立的《大兴县题名记》碑,为光禄少卿新安尹校所书。 在县署对面路南(今18号)有一城隍庙。该庙有山门、前后殿及东南配殿。山门三间,为大式硬山合瓦顶,苏式彩画。正殿三间,为大式硬山瓦箍头脊,两郑、卷勾连搭。后殿为硬山筒瓦调大脊。山门左右各有一石联,上书:“阳世奸雄违天害理皆由己;阴司报应古往今来放过谁”。为清代同治十一年(1872年)刻,此联至今尚存。庙内原有民国九年(1920年)碑一,高2.4米,宽0.65米,厚0.19米,为《崔公德政碑》,上成记载崔公为北京大兴县县长,名麟,山东利津人,曾留学日本等,今碑已无。据说,在民国以前,曾搞过城隍出巡祈雨的活动:当天旱无雨时,当地百姓便将城隍藤像抬出来,这时,善男信女及小孩打扮成虾、鱼、龟等水族,还有许多人扇着扇子,队伍中还有敲锣打鼓,擎着燃烧着的香,从城隍庙出发,出胡同西口绕交道口转一圈再回来。此习到民国时就没有了。 城隍庙再往西,还有一庙为万善寺。 民国十九年(1930年),北京改属河北省,京兆尹撤销,将大兴县署迁至黄村。今该署已全部拆除盖楼,路南二庙尚存,但已成为民居。
(文章来源:《北京名胜古迹辞典》编者:北京燕山出版社北京市文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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