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城区东四十条22号。为明、清两代贮粮仓库之一。 以仓储粮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汉代就有陕西华县的华仓。历代的粮仓一般有“义”仓、“常平仓”和“官仓”三种,义仓是农民积贮余粮,以备荒年自赈;常平仓是官府贮粮,以备荒年时对农民赈济之需;而官仓则是供应王室、文武百官的俸给及军队粮饷,总之,贮粮的作用是维护、巩固国家政权,保持社会安定。 明永乐时,北京已发展成极为繁华的城市,为了满足京城日益增长的需要,将南方粮食调运北京,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永乐五年(1407年)户部官员提出疏通元代河道,开展漕运。永乐皇帝对此事很重视,于永乐九年(1411年)调发山东、徐州、应天、镇江等处30万民工,历经4年,疏浚这条南起杭州、北抵通州长达3000多里的运河航道,使江南粮食源源不断运到北方,因此,这时通州及北京修了不少粮仓,由户部侍郎或尚书总负责,并于明正统三年(1438年)在东城裱褙胡同设立总督仓场公署,南新仓即此时修建的。 清代仍实行南粮北运,清统治者对贮粮与人民生活关系的重要性认识很清楚。清初不仅在思想上重视贮粮,而且在保存粮食的技术上也较明代有所发展。 清官仓的廒座,均以单字命名,有用干支的如“甲、乙、丙、丁……”、“子、丑、寅、卯……”有用千字文的如“天、地、元、黄……”“宇、宙、洪、荒”等等。仓内主要建筑有:廒座、龙门、官厅、监督值班所、官役值班所、科房、大堂、更房、警钟楼、激桶库、太仓殿、水井、辕门、仓神庙和土地祠,后期还有巡警驻扎所。 廒座:清沿明制,仓以廒为贮藏单位,每五间为一廒,每廒面阔约23.3米,进深为17.6米,高约7.5米,前后出檐。廒顶开气楼(天窗)一座,后来每廒开气楼三座,可使粮仓水汽从此蒸发,又为防止鸟雀出入,伤耗粮食,均用竹篦编成隔孔,钉于气窗之上。廒底砌砖,上铺木板,板下留一尺左右空隙,作为出气孔以避免潮湿,使粮食保持干燥,廒的墙体很厚,由大城砖砌成,底部约厚1.5米,顶部约1米,收分很大,这样能使仓内保持恒温,使粮食不易霉烂。 大门:每仓三间,两旁有八字影壁墙,仓门内有影壁,还有龙门,每仓三间。 南新仓,俗称东门仓,在元代北太仓旧基上于明永乐七年(1409年)建起来的。清代仍名南新仓,仅有30廒,后屡有增建,到乾隆时,已增至76廒。该仓周用大城砖砌成瓦顶围墙,仓房亦为砖砌,五花山墙,悬山合瓦清水脊顶,前有罩门。清乾隆中期以后,穷兵黩武,至使国库入不敷出,财政限入极良困难,晚期贪污之风盛行,贮粮日益减少,到道光年间,该仓实贮粮比清初少了许多。民国时,该仓改为贮藏军火。现仓只余10廒,为北京市百货公司仓库。1984年公布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文章来源:《北京名胜古迹辞典》编者:北京燕山出版社北京市文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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