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照明是通过对景观对象形体的灯光塑造来反映其神态意蕴,那麽,在设计照明时,对景观对象设计理念的解析及灯光手法表达方式的掌控就显得十分重要;中国古典建筑是一种造型独特、体系复杂、文化内涵深远的建筑形式,它的景观照明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地方,本文仅对中国古建筑夜景形象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中国古建筑的大屋顶坡型屋面在夜景照明的表现上是一个比较难处理的部分,就目前已经进行的工程来看,较多的案例都采用了泛光照明的方式,这种照明方式所带来的问题是灯具的安装位置和照明效果的理想程度。如果将灯具安装在建筑物的屋面上,若是小灯具倒还可以让人们不太注意它的存在,但如果照明对象是比较宽深的屋面,可能要使用功率和尺寸较大一些的灯具,这不仅会影响建筑物的景观完整,也可能会对建筑结构造成损毁;如果采取在建筑本体之外架设灯杆安装灯具的做法,近距离设杆会使灯具设施影响观景视线,远距离设杆则会使灯具光束角度过宽,导致光束将整个建筑覆盖,这样的照明将会使整个建筑立面一片光亮,无法塑造建筑的细节,使本来有丰富层次的建筑变得平淡,起不到立面照明应有的作用。使用投光方式来照明屋面还有一个缺陷就是屋面上瓦的光泽度和颜色问题,民居建筑屋面上大多覆盖深颜色的瓦,反光率很低;而一些亭台楼阁及皇家建筑的屋面上覆盖的瓦则是反射率较高的琉璃瓦,当灯光投射到瓦面上时会形成漫反射和规则反射结合在一起的混合反射,而且其中的规则反射(镜面反射)部分占有很高的比例,这使得大部分入射光都被反射到与观察人相反的方向,结果使立面照明的光效很低,用了很多光屋面还是很暗。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其实还是应该从如何塑造建筑的形象这一基本问题来考虑,在设计一座建筑物的立面照明时,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光影的对比变化将建筑的特点表现出来,并不希望用灯光将建筑通体均匀打亮,夜晚景观画面中的“浓墨重彩”和“留白”是构图中相辅相成的组成部分。对中国古建筑来说,它最精彩最耐人观赏的部分是它檐口内部的斗拱雀替额枋彩画等构件,如果用合适的灯光将这些构件仔细地表现,会使古建筑夜景画面相当动人,而且这些构件所形成的光影内容已经非常丰富,此时如将屋顶不设照明而将其“虚掉”,则会给人留下更多的想象空间。比如像中国古塔,它是由中国建筑的单体形式在空间的多次重复而形成,如果在设计照明时照亮檐下而保持屋檐顶面暗掉,会使景观整体形成良好的节奏美感,如图1。虚化屋顶照亮檐下还能将灯光创造的气氛聚敛起来,让人们体验到被庇护的感受。当然,有些建筑已经成为一种标志物,比如像天安门城楼,如果不进行整体照亮,则不足以体现它的宏伟体量和气势,此时所需要注意的是屋檐上下亮度变化所形成的层次感,以及整体上的高亮度以使景观成为区域中的核心,进而形成对区域的控制。 二. 建筑立面层次的塑造 中国古典建筑的立面不像其他建筑那样是一个简单的面,它通常是由多个层次构成的复合立面,通常情况下是由三个层次组成,屋檐檐口和台基边缘加上两侧墙廓形成了一个框格,它构成了立面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一个虚面,有引导和暗示的效果;檐柱阵列构成了立面的第二层次,两个檐柱之间构成一个小的框格,这些小的框格是将第一层次的整体框格外廓进行了又一次的划分,这些框格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中国古建筑的美学特点:中轴、对称、韵律、比例等,立面的第二层次相比于第一层次更实体化一些,但它仍然是一个非常通透的面,并不构成对视线的阻隔,而且,这些柱子与顶部的雀替和底部的柱石形成了一个轮廓优美的取景框,透过它看里边墙面(也就是立面的第三层次),能得到画面边廓和画面内容双重的艺术美感,立面第三层次上的门窗格扇上有精美细致的雕饰花纹图案,常成为视线的焦点;门窗格扇也具有一定的通透性,使庭院空间和室内空间以及下一个庭院有一种连通感;中国古建筑这种独特的立面形式是我们在进行照明塑造时必须予以尊重和强调的,首先,应该通过灯光照明将复合立面中三个层次的区别和作用进行强化,让他们各自的角色定位更为明晰,其次要塑造出各个层次中建筑构件的形态美感,让他们在相呼映衬中展示自身的独特魅力;应该说,用灯光照明强化各立面之间的层次比较而言更有优势,因为灯光更容易灵活调度,照明光强、照明位置、照明方向等都可以按照设计意愿来调配,比如,在日光下额枋和雀替很容易被看成和其背景合为一体,通过在二、三层次上所使用灯光的差异,使他们形成有效的“剥离”,因而“画框”和“画面”各自的角色感就更为突出;对出檐较深的建筑,门窗隔扇表面上因受太阳光照较少而会显得暗淡,但夜晚利用灯光照明中光强易于控制的特点,就可以让该表面上的亮度相对地变高,并可调整光照方向使隔扇上雕花的光影效果得以强化,这样就能使立面深处的景观更有魅力。复合立面的层次、各层次的特点和作用、景观中深处的魅力、立面对两个空间的连接等方面是灯光照明设计中应该着力表现的地方。 三. 庭院空间的夜景观塑造 庭院是中国古建筑的核心,自然也是夜晚景观所要着力表现的对象,应该说,中国古建筑的夜景照明要围绕着庭院空间来进行。 庭院空间光环境的塑造不同于对普通实体建筑的灯光照明,尽管庭院照明包含了围合庭院的诸单体建筑的立面照明,但那仅仅是塑造庭院光环境的一种手段,是古建筑景观照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对这些单体建筑进行灯光塑造的最终目标是要为构筑庭院光环境来服务。 塑造庭院夜景重要的是景观立意、定位以及希望传递给人们的感受,庭院空间是一般建筑物室内室外空间之间的过渡,因而它的夜景形象塑造目标应给人一种家居感和温馨感,同时又要给人一种室外环境的开敞感和公共感,因此,它的灯光景观构成中既要有精致细腻的墙面纹饰光影图案,又应有街道或广场等开敞空间中所使用的灯光手法及空间氛围;庭院夜景的塑造包括对围合庭院的各单体建筑物立面的照明表现、各单体建筑物室内灯光的适度配置、庭院之外延伸空间的照明、“借景”的灯光塑造、庭院内部配置景物的灯光塑造等。 四. 照明部位和方式的选择 众所周知,对建筑物配置立面照明时,并不是将整个建筑立面统统照亮,而是要有选择地照亮建筑物上某些局部,通过光影组合来描绘立面构图,选择照明部位是照明设计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对形体塑造、景观效果、光景气氛都有极大的影响。被照明部位通常选择建筑上易形成良好光影、能有效体现建筑物优美神态或设计思想的构件和部位;就中国古建筑单体来说, 有很多精彩之处,比如:层次丰富的的斗拱、优美的整体外轮廓、图案精致的隔扇窗棂、独特的多层次立面构造等,这些都可被选为照明表现的对象;当对某一古建筑设计照明时,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对建筑物上所有的部位都配置灯光,那末就应该选择最有照明表现价值并且其灯光效果与场所气氛相适配的建筑构件或局部来进行塑造。 在照明方式的选择上也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中国古建筑有优美的外轮廓线,用轮廓照明勾勒建筑外廓常会有较好的效果,但是轮廓照明不应用的过多,比如,在多层宝塔或阁楼的外廓和每一层檐口处都铺设轮廓照明灯,就有可能使景观中的亮线条过多,从而造成视觉混乱;有些南方民居的山墙上常有很多错层瓦檐,众多建筑重叠排列使得这些瓦檐形成高低错落的层次,加上粉墙黛瓦的色彩对比,形成了独特而又效果鲜明的景观,但如果每层瓦檐都用轮廓灯勾边,重叠交织的亮线将会使夜景画面变得混乱不堪;有时还见到在一些直线型的墙拐角或延伸很长的墙头上勾勒边线的情况,这样的做法会使夜景显得十分的单调,一条亮线孤零零悬在夜色背景中,显得与环境格格不入,且不说表现建筑的设计思想,就是最基本的灯光景观视觉美感也没有体现,而且还将轮廓灯对景观细节表现力弱的缺点暴露无遗。选择照明手段来设计夜景照明时,首先应该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每种照明手法的优点及其适用范围,也要清楚它的弱点和局限性,恰当地选择和使用才能扬长避短,创造出好的夜景观。 五. 充分利用环境元素 中国古典建筑中的园林建筑十分讲究与山水林木等自然环境元素的结合, 追求以人工的方式仿效自然进而使景观效果升华的目标,并形成了诸多有极高美学价值的景观设计手法,比如:隐藏和显露、引导和暗示、造景和借景、起伏和层次、疏密相间、虚实对比、高低错落、蜿蜒曲折、看与被看等等,这些园林的设计手法对夜景照明的设计也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将它们溶汇在园林夜景的塑造中,会使夜晚景观既能反映中国文化的意蕴,又具有高品质的美学效果,从下面的几个例子简略地探讨一下这一问题。 1.山顶上的建筑 从中国古建筑的设计理念来讲,建在山顶上的亭台楼阁等建筑物和山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它通常是山体景观的高潮点和视线收束点,在设计这类景观的灯光时,强调和突出建筑物的夜景效果无疑是必要的,但仅仅设计建筑物的灯光可以说是没能准确地表达景观对象的设计理念,山体和建筑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景观组成部分,没有山体,建筑物的角色也就无从谈起,反之,被照明的山体面积过大或者山石树木等元素的照明亮度过于突出,会淹没建筑的夜景效果,这也是不合适的,也就是说还要恰当地把握日光和灯光两种照明方式在对景观表现上的差异。在图2所述的例中,只选择了山顶的树木配置了灯光,塑造了山体夜景的顶部轮廓线,再配以塔体的强调性照明,形成了简洁协调而又彰显园林创意的夜晚景观。 2.水面的利用 水是园林的生命,任何水面都会使景观充满活力,大型园林构筑大面积的湖泊,小型园林则构筑池、塘、溪、涧;水面在夜景中的重要作用是用来构筑倒影,水边景观元素的灯光形态与其水中倒影相映成辉,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滨水夜景,又艺术化地为水面和陆地确立了边界。水中灯光倒影的设计也应适当参考园林景观设计时的创意,比如:布置在一个小空间中的水面,其用意往往是要使有限的空间产生开朗的感觉,那麽,在设计夜景时就要体现它的这一设计原则,通过灯光语言描述出小空间园林水景那种小中见大的感觉,在具体的做法上有很多值得注意和考量的地方,比如对水边元素配置灯光时,应尽量将用光范围控制在元素靠近地面的较低部位处,以免显在灯光表现中得过于高大的景物对水面形成压迫,进而弱化水面的尺度,水中的灯光倒影也不致拖得过长,避免岸边不同部位景物的灯光倒影充溢了面积不大的水面;另外,水岸边界不要连续地设置灯光,应适当留出一些暗掉或“虚化”了的局部,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似乎水面在这里延伸了出去,进而使水面变得旷博而深远起来。 3.隐藏与显露 古建园林中的各种元素都是在相互配合中来构成景观的,在配置元素时,常把作为主景元素的主体部分巧妙地用其他元素隐藏起来,同时又让它的某些局部适度地显露出来,这是园林设计中一种常用的手法,不论是高大的阁楼还是小巧的亭榭,总喜欢以半藏半露的做法来创造一种含蓄、深远的意境。山石树木等配景元素经常被选择为配景元素,遮挡的手法有时是挡住核心元素的主体部分而只露处边角,有时是遮挡核心元素的的两翼而露处其核心部分;设计照明时,应统筹考虑主体元素和遮挡元素两者的用光,形成近景与背景之间的关系同时又是主景与配景的关系,灯光类型、光色、亮度、照明面积或范围等方面的综合调控会有助于这种景观组成关系上的协调,特别是当主景与遮挡物之间在质地上相近时,这种用光后形成的景观差别就显得十分重要。图3 为藏露手法塑造夜景的实例,林木树丛掩映着以阁楼为主景的夜晚景观,树木的投光照明与建筑的轮廓照明配合获得了比较协调的效果。 4.借景 在塑造一个空间的夜晚景观时,让另外一个空间中的夜景从墙上或门洞窗口透露出来,即借用其他空间的景物,使其成为成为本空间景观的补充,可以起到丰富并完善本空间夜景的效果,同时又能给观景者一种提示,让他们对与本空间相连的下一个空间产生期待,进而引导其走入下一个空间。 借景的灯光设计应该把握好两个空间中景观元素的关系,位于本空间中的元素要构筑成一个完备的夜景框架,在没有借景元素参与构景的时候,它也能形成一个比较好的个体景观,一旦引入借景元素,景观的整体性将更加完善,景观境界亦得到升华;此外,与借景元素有衔接的景观局部,如墙头、屋顶、门窗框体等,要进行有针对性的照明表现,以使其与借景元素形成友好衔接,同时要明确它们的空间归属及与借景元素的空间距离,借景元素的灯光设计也要考虑它们在两个空间中的角色要求。图.4是借景的例子。 5.虚实相映 虚实对比是中国古典建筑和园林设计中常用的手法。由于灯光照明具有展示与隐藏、强调与弱化、拉近与推远等非常丰富的表现手法,所以,在夜景照明中塑造中国古建或园林常能获得强化其设计理念的效果。图5中将几组叠石做为夜景观的核心予以强调,在其周边挑选一些树木进行点缀性的照明,其他大部分山体和树木则统统虚掉,隐身于夜色背景中,构成了虚实相衬的景致。图6中的古建筑照明,只在檐下柱头的局部设置了灯光,突出柱头构件,些许余光对门楣略作表现,其余部分一律虚化在夜色背景中,留给人们去想象。 其实,在呼应和诠释中国古典建筑的设计创意方面,灯光照明有着非常丰富的表现手法,也具备了得天独厚的表现能力,关键在于照明设计师对景观设计思想的理解、对照明语言的组织使用和对灯光表现技法的掌控能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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