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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 11:00| 发布者: 未知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二十三日,外城巡警总厅示喻:从九月二十六日起,石头胡同至陕西巷等地方,每日下午六时起至十二时止,都要按图上指定路线走。并附图注明行走路线,石头胡同从王广福斜街至万佛寺湾胡同东口只准往南;陕西巷只准往北;东皮条营胡同、万佛寺湾胡同、韩家潭胡同东段只准往西;百顺胡同只准往东。这是北京道路交通管理有记载最早的单禁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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