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万历元年正月十九日(1573年2月20日),乾清门发生了王大臣闯宫案。这一天清晨,年仅十岁的神宗皇帝走到乾清门时,发现一名宦官打扮的男子慌慌张张地走过,神宗身边的人将之拿获,在他身上搜出刀剑各一把,随后将之移送东厂审讯。经初步审问,得知此人名叫王大臣,以前是别人家的仆役,现在没有雇主。案件发生后,除了对王大臣严加审讯外,朝廷还采取了一些防范性措施:当天敕谕兵部、督察院严厉督率巡捕、巡视等官员,将“四方无籍之人潜住京师的,即便驱逐尽绝,地方邻佑有容隐不举的,事发都拿来重治。” 二月癸丑,又颁布了门禁七事:谓禁穿道,制面牌,重换班,清包占,悬赏罚,查内属,重事权。 这些都是例行性办法,并未显现出本案有什么特殊性,因为在此之前,这类闲散人员出现在宫门口并被拘留审问的情况也一再发生。 案件的不简单,起于案件发生后第三天,首辅张居正上疏要求追查王大臣前来犯驾的主使之人。从这时起,很多人开始谣传本案是张居正与司礼监首领太监冯保联合置前任首辅高拱于死地的一种谋划,随着这种谣言从普通官员扩展到朝中大臣,张居正又迅速采取办法,于案发34日后将王大臣斩首结案,其他人均未波及。但是,“(张)居正与冯保的关系太密切了,而且高拱的解职,张居正又是最大的收获者,所以‘冯保的阴谋,有居正参预吗?甚至还是他主谋罢!驱逐高拱已经过分了,现在又要杀高拱!’一般人的怀疑,又集中到居正身上。” 虽然这种猜测有很多记述,但是张居正究竟是否参预了此次案件的谋划,一直都是疑案。1999年,韦庆远先生的著作《张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出版,对这个疑案做了定论,谓“是由冯保主谋,在张居正知情,并在一定程度内参与下炮制而成的假案。” 笔者认为韦先生的定论仍然有待商榷。 首先,《万历起居注》中记其事为:“是日早,乘舆出乾清门,有男子伪着内使巾服,由西阶下直趋而前,为守者所执,索其衣中,得刀剑各一,具缚两腋下,诘之,但道其姓名为王大臣,系直隶常州武进县人,余无所言。司礼监太监冯保奏状,奉旨:‘王大臣送东厂究问,还差的当办事校卫着实缉访来说。’” 可见从王大臣身上搜出刀剑系当时之事,下东厂究问在其后。则冯保没有时间将刀剑缚于王大臣身上,也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即决定以此谋害高拱,更没有时间与张居正商量后,再“令家人辛儒饮食之,纳刃其袖中,俾言拱怨望,遣刺帝。” 故此,从时空的角度来说,王世贞所谓冯保“置刃其袖”以诬陷高拱之说 与《明史·冯保传》所载之说皆系推测之词,与实际颇不相合。十年后,冯保败没,还有人上疏言王大臣系冯保潜引,其说仍无的实证据,推断之处亦与王氏同。 韦先生在书中注释亦认为王大臣本系流浪汉,其身预藏刀剑实不近情理。 这也是认王世贞之推测为合理,谓身挟双刃必欲行刺。其实,对于王大臣这样一个泼皮无赖来说,身上藏刀带剑并非是很稀奇的事。假如他真是要行刺,当然要带顺手的武器,或者剑,或者刀,怎么会带使用方法很不相同的刀与剑呢?冯保或有借王大臣案倾陷高拱的想法,但谓其纳刃而陷拱且与张居正有谋,则决不可能。因如此一来,张居正已先置自己于谋大逆之境地,为一已逐出都门之高拱,有必要冒此灭族之危险吗? 其次,韦先生认为,张居正于案发三天后上疏要求严究主使之人是与冯保相配合以倾陷高拱。在承认《嘉靖以来首辅传》、《明史纪事本末》、《国榷》和《明史》的相关记载后,作者又特意指出:“不论在此之前或在此之后,此类事件都常有发生,《实录》亦多有记载。对其处理,无非是由厂卫以及五城兵马司讯明,杖责充军了事。” 但韦先生显然忽略了,王大臣挟刃犯驾,其性质已与以往不同。张居正作为硕果仅存的顾命大臣,面对有人挟刃惊吓了年仅十岁的皇帝这一突发性事件,想得严重些,也完全在情理之中,况且在案发之前,确是“门禁解弛,自外阙门至皇极、左右掖门出入之人任意自如。” 在戒备松弛的情况下,出现突发性事件,只能让人想到如何防止不再出现类似事件,且追查此次事件之原因。张居正的作法实在难与配合冯保联系起来。 第三,张居正之题奏上后,朝议汹汹,吏部尚书杨博和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礼二人诣居正处请解。居正恚甚而出一东厂揭贴,上有居正手书“历历有据”四字。此细节记载虽多,然尤不可信。东厂揭贴只能给皇帝一个人看,居正再怒亦不会自送把柄于杨、葛二人,况此二人赴居正处请解此案,当有的实证据谓居正已参与其中,乃至见居正于揭贴上手书方“笑而袖之”, 颇有以此要挟之意,可见朝议汹汹,均为臆测。又有初审之二千户言“冯公已具案,而张公手窜四字”的说法, 可见张居正手窜四字的事情并非机密,知此事者应有杨博、葛守礼、李幼滋、陆光祖、白一清、东厂二千户等数人,知者既多,而不为神宗所派密诇张居正与冯保阴私的太监张诚所侦知, 实有令人不可信之处。况且当事之杨、葛诸人均无文字留下,则何人于何处得其细节如《国榷》等书所记者? 第四,韦先生之所以相信张居正与冯保合谋诬陷高拱,乃是因为相信二人均怕高拱一旦起复,会对自己施以打击报复,故先下手为强。但高拱离京时已极其狼狈, 而死后其妻为其请恤典,神宗仍然传谕说:“高拱不忠,欺辱朕躬,今已死了,他妻还来乞恩,不准他。” 后来还是在张居正的力请下,才准予半祭。在张居正于万历十年被清算以后,神宗也并没有给高拱平反,可见高拱已根本没有起复的可能。张居正手握大权,又有慈圣太后的支持, 拥一十龄幼主,可说是完全具有操纵政局的主动权,他有冒险炮制王大臣案以诬陷高拱之必要吗? 第五、韦先生认为张居正开始时上疏要求穷究主使之人,几天后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致使本案迅速结案,令人见疑。这一点,恐怕与对王大臣的审讯进程有关。此案一出,朝野人士已目指居正,认为他肯定会借此致高拱于死地,令他百口莫辩。且王大臣入东厂后,首言自戚继光处来,随后又言自高拱处来,会审受刑后,又大呼受冯保主使,这里已确有妄攀主者之势。更何况此三受指之人皆与居正关系密切,动其一则成大狱,居正乃及时上疏力请停止此案,一举保三人而息朝野对己之攻击,实不失为自保和保人之良策。《万历起居注》对此记载说:“方龙(王大臣真名章龙—笔者注)之诬服也,人以为大狱且起,所夷灭将不可计。至是,罪止龙一身,余无所问,中外之人背始贴席,咸翕然颂上仁恕,而归辅臣保护之力焉。” 由此亦可见审讯的进程一直受朝野之关注。而居正却上疏要求会审,设若他真的知情并参与谋划,“岂不虑请付外廷杂治,反泄己谋?此虽至愚不为也。” 第六、舆论总是同情弱者。对此案的记述者都对政争失败的高拱抱有极大的同情,故此,对其在《病榻遗言》中认王大臣案为张冯二人合谋害己的说法予以认可。这是一种错误的态度。韦先生在书中言:“对历史上一些政治人物的言论表白,有时只能从侧面、甚至从反面来理解,并结合其发出言论表白前后的总体背景来认识。对于张居正在处理王大臣案件善后问题上的自我评述,亦应作如是观。” 既然已对张居正的言行予以否定,奈何又引高拱在《病榻遗言》中的记述为证据呢?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说:“时冯保恨新郑入骨,故立意坐以族灭,实非江陵意。今《病榻遗言》乃谓出张相指授,非也。” 清代的陈銮在《重刻张太岳先生全集又序》中说:“新郑晚年,著《病榻遗言》一书,诋诬尤甚。” 可见,《病榻遗言》的可信度也存在问题。 既然高张二人同为当事者,对其言论自应一体对待,否则,怕是有先入为主的断案嫌疑了。 最后,是从情理角度进行的一点反问。通览《国榷》、《明史》、《明史纪事本末》、《明通鉴》的有关章节可发现,对于王大臣一案的记述都因情节过分离奇而破绽百出,对此,查继佐提出了疑问:“度江陵勇以致君自任,何致显犯公论如此?且与冯保内合,岂无他题目足以难新郑者,而为不了之案,遗讥万世史入细书存疑也?” 在前人疑问的基础上,笔者愿提出如下反问:史载张居正一生“沉深有城府,莫能测也。” 则何致于参与到一个如此破绽百出的谋陷案中?设若张居正真地参与了谋害高拱,此案又怎会如此破绽百出? 通过以上论述,笔者认为韦庆远先生及前贤关于此案与张居正有关的论述都有失偏颇,并可基本断定这桩发生在430余年前的乾清门闯宫案与张居正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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