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校的记忆 中国的语言有意思,把老家叫故乡,把客居地叫他乡,于是乎,常有思乡之人“错把他乡当故乡”。人们又把曾经就读过的学校称做母校,有时候开玩笑地叫做“妈校”。“妈校”也好,母校也罢,前面这个冠词很重要,至少说明对它的情感和它在我们每个人心目中的地位和母亲一样重要。当我们长大成人,当我们鬓发如霜,当我们回忆过往生活的时候,有关母校的回忆,就像是用长焦镜头把过往的一切调到了眼前,母校的曾经是那么的清晰,是那么的美好……让我们举起记忆的相机,拿起手中的笔,倾诉关于《母校的记忆》。 在西二环现在金融街中段的位置上,上世纪五十年代有所小学——南顺城街小学,那就是我的母校。拆城墙、填护城河、修地铁环线时,学校就拆了。我曾经到现在保留的那座庙宇去问过,那座庙宇是在小学校北边当时合作社的位置上重建的。 我是1958年进的小学,学校就在学院胡同西口。校门不大,整个学校与城墙只一墙相隔,距离近得上体育课时,男生投垒球常常从城墙上被弹回来。我们学校历史并不悠久,前几届只有一两个班,到我们这届收了四个班,我在一年级一班。我记得,学校的条件不是很好,因为桌椅不足,第一个学期我们班课桌是水泥台,后来换了新桌椅,大家都高兴极了。 我们那一届赶上了“一头一尾两次教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958年暑假开学,小学开始实行“汉语拼音教学法”,我们上一届学的还是国语拼音。教我们语文的田老师,四十多岁了,也是刚刚培训后就教我们,也够难为她的。 田老师叫田毓敏,特别慈祥,就像妈妈一样。她不仅教会我们知识,还培养了我们的学习兴趣,让我们这帮在大街上疯跑长大的孩子,能踏踏实实地坐下来上课,而且个个不甘落后。升二年级的时候,我就被评上了“六好学生”(那时候团结、礼貌、卫生都算在内)。最让我难过的是,上五年级的时候,田老师因病去世了,虽然那时她已经不教我们班了,可我们全班同学都哭了。 另一次教改,是小学毕业时的毕业考试即升学考试,不再考两次了。对此我印象也很深。 南顺城街小学是由大庙改的学校,两进的四合院,教室都很高大,北边朝南的教室都是高台阶。一进校门,影壁墙后头就是大操场,右手是传达室,传达室有一个后门通着锅炉房,看门的大爷还管烧水。紧挨着操场的教室整个一面都是铁丝网,是因为怕打球失手打碎玻璃。 学校操场不大,北头是一个台子,开校会校长就站在上面讲话,开少先队大队会时辅导员也在台上讲话。歌咏比赛、朗诵比赛的时候,我也上过这个台。操场南头是沙坑,东边与大街一墙之隔有单杠双杠。操场通城墙方向有一个小门,平时也不关,最神秘的是城墙有一个大铁门,很厚,约有半尺的样子,能看到里面黑洞洞的。一直上到六年级,我也没敢进去过。有的男生说进去探过险,是从门的缝隙处钻进去的,里面什么也没有。也有人说有吓人的东西,我想多半是瞎编,专门吓唬我们女生的。 小时候虽然没有电视电脑,可文化生活也很丰富。每年必搞“红五月”歌咏比赛,每个班级都特别认真地准备,每次我都担任领唱,印象最深的是唱《让我们荡起双桨》。男生领唱的是陈宝明,他住在屯绢胡同。高年级还有一个男生,唱起歌来就像吹哨子一样响亮动听,每次我们都鼓掌邀请他多唱几支,好听极了。不过音乐老师说,他的嗓子到初中变声以后就不行了,真是非常可惜。 我们学校每学期都搞朗诵比赛,二年级的时候我朗诵了一首《儿童文学》上登的诗《爸爸的眼睛》,讲的是有个爸爸为了养活五个孩子,不得不去卖掉自己的眼睛,孩子们暂时有了饭吃,可是爸爸却永远也看不见自己的孩子了。那次朗诵,我得了全校第一名。 我们的课外活动还有少年之家的各种兴趣小组:书法、绘画、舞蹈、饲养等等。我就喜欢养小动物,在饲养小组里我知道了养安哥拉兔的知识。 少年之家就在锦什坊街,上什么小组都不用交钱。我们还经常参加少年之家的各种比赛,比如速算,算盘,奖品就是二分一块的橡皮或者木尺,大家都特别开心。 当时学校特别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记得上四年级时,自然课讲“液体”,其中有“沉淀”的概念。马老师让我们回家做两个实验:先把白薯擦成丝放在清水里攥,把里边的淀粉都洗出来,把水放在容器里让它沉淀;再把泡涨了的黄豆捣碎,加入清水,把豆浆滗在一个容器里,对两个容器里的液体进行比较。 下一周上自然课的时候,我把分别装在两个瓶子里的液体带到学校,大家看到老师手里的两个瓶子:豆浆瓶里的水是乳白色的,白薯淀粉瓶里的水是透明的,瓶底是一层白色的淀粉,我们对“沉淀”有了直观的认识。 地理课上老师为了让我们熟记欧洲各国的首都,教给我们一段顺口溜:德柏、波华、捷布拉,布达佩斯在匈牙,罗马布加勒斯特,保加索菲、阿地拉。既简单又上口,能让我记一辈子。 每年春游简直就是小学生的节日,比过“六一”还高兴。记得一年级第一次春游去中山公园,我看到有的同学带了两三个煮鸡蛋,大惊失色,特认真说人家:“你胆真大,不怕死呀!”把同学都弄糊涂了。原来,从小我姥姥就告诉我:“鸡蛋是好东西,吃一个有营养,吃两个就死。”过去家里不富裕,怕孩子吃鸡蛋没够,大人就编出这么个说法骗孩子,我真就听信了,吃鸡蛋从来不敢要第二个,怕死。等我讲清楚了以后,老师和同学都笑了。 小学我们春游去过景山、北海、动物园、颐和园,在北海我还学会了划船,比男生划得还快还稳,后来过队日去北海,同学们都抢着上我的船,比赛准拿第一。 上四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了,有一件事让我一辈子忘不了。我们看电影都去西养马营电影院,谁看到有新电影上映,都会到班里告诉大家。一天下学我跑到电影院去了,看到高大的广告牌上画着电影介绍:一个女红军和几个穷苦的老百姓在一起,三个大字《羌笛颂》。我视力不太好,把“羌”看成了“美”,“竹笛”两个字我从来分不出前后,就一直把“笛”念成“竹”,“颂”字和我们刚学的“公顷”的“顷”太像了,我就当成了“顷”。第二天到班里,上课前我兴冲冲告诉同学:电影院上演新片子《美竹顷》。有人知道正确的读法,连忙给我纠正,我臊了一个大红脸。从那以后,我对错别字“深恶痛绝”,加了十二分的小心,语文成绩越来越好。 在南顺城街小学,我遇到了一位“逼”我们练字的老师。刚上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来了一位新班主任,是刚从男三中高中毕业的年轻人,我们觉得很新鲜。第一天上课,他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于友华。边写边说:“我的字写得不好,就是从小没有好好练字,咱们中国的四方汉字非常好看,是世界上任何文字都比不了的。我一定让你们都写一手好字,将来比我写得好。”从此,我们的“苦日子”就开始了。每天除了完成正常作业之外,还必须用钢笔抄一篇课文。短课文还好说,抄写长篇课文的时候,没有几个人心里不骂他的。但规矩是早就定下来的,谁也不敢违抗。在短时间见不到成效的情况下,这种抄书的办法简直就是“恶治”。难为于老师的一片苦心,作为教育战线上的新兵,除了批改我们的语文作业,他还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比如带我们参观鲁迅博物馆,让我们看到文学巨匠一生留下多少宝贵的手稿,教给我们的是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热爱,对祖国五千年文明的热爱,以及对汉文字的热爱。我上初二就赶上了“文革”,去东北以后,偶尔写一些东西,人家都会夸奖我的字好,其实我们那个班的同学字写得都不错,确实是于老师的功劳。后来“抄书”成了我一生的习惯,在北大荒没书读的时候,我曾抄过《九评》,从被“逼”着练到自觉练习硬笔书法,已经养成了习惯,不管下地多累,每天不写字就会别扭,十年北大荒生活凝成了十本日记,成了我宝贵的青春纪念。 小学毕业考试的时候,我因为算数应用题少做了一步,四则题还算错了一道,只考了91分,作文考了99.5分,没考上第一志愿——师大女附中,考到了第二志愿女十一中,自己觉得“愧对江东父老”,就没有参加全班在北海的聚会,没有留下一张全班集体照,成了我一生的遗憾。 南顺城街小学,我梦中的母校,你在我心里没有消逝,我的成长带着你的印迹,你的学生都会永远记得你。尊敬的老师,感谢您们的培育,在这里,我祝老师一生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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