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2月,国民党空军战斗机1架窜入北平市南苑、朝阳门外上空进行轰炸,这是北平解放以来第一次遭受空袭,北平市人民政府开始布置人民防空工作,责成公安系统实施人防宣传与准备。4月23日,北平市人民政府召开防空会议,根据人民解放军渡江作战形式,敌机可能来北平袭扰的情况,会议决定全市做好必要的防空准备。会后全市各机关单位迅速组成防空委员会或防空小组,成立了消防队、纠察队、救护队,并利用各种形式组织防空宣传,引导群众进行防空准备。4月24日,平津卫戍区防空司令部成立并发布《防空布告》,规定了防空办法、空袭期间灯火管制、交通管制的要求,明确了防空警报信号。 5月4日,上午8时10分,国民党轰炸机6架由天津方向飞抵南苑机场上空,投弹30枚。8时35分,市公安局3个消防中队赶到现场,因自来水管被炸坏,9时20分觅得水井,下午1时许扑灭。炸死炸伤23人,房屋150余间。此为北平解放后遭轰炸损失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一次。 5月25日,北平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制发《灯火管制办法》。市公安局检查内城手摇警报器装设情况和警报红绿灯球台悬挂有无损坏及移动情形。对全市73处警报设备检查中有12处损坏,其余良好或稍加修理即可使用。警报器虽有专人负责,但有的人员缺乏施放技术和防空知识。 6月25日,叶剑英市长、张友渔副市长签发训令,转发平津卫戍区司令部敌情通报,要求切实注意防空,严密防范,万勿疏忽。7月22日,北平市人民政府扩大联合办公会议决定,防空工作归市公安局办理,市公安局通知各公安分局,今后全市市民防空由市公安局领导,各区市民防空由公安分局负责。8月13日,北平市公安局局长谭政文指示即日起接办,市公安局决定防空工作交由市公安总队负责,由市公安总队成立市防空指挥部,各区以公安分局为主组成区防空指挥部,各派出所成立防空小组,各机关、学校、工厂亦成立防空小组。 国民党空军飞机空袭南苑机场,造成较大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北平防空,9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组建空军飞行中队开始担负起北平地区的防空任务。 (主要资料引自《北京志·人民防空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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