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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骑兵的传统规矩:抢回战友尸首,可获得死者的妻妾和全部牲畜

2022-9-2 12:45| 发布者: weiwei |原作者: 夏虫欲饮冰

摘要: 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明朝战争史有过研究,相信大家一定会从中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那就是自从明朝中期以后,明军再和蒙古人作战时,基本都是所获甚少,而且也基本从主动进攻转变为了防守作战,也越来越以斩首敌人 ...
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明朝战争史有过研究,相信大家一定会从中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那就是自从明朝中期以后,明军再和蒙古人作战时,基本都是所获甚少,而且也基本从主动进攻转变为了防守作战,也越来越以斩首敌人的首级来作为衡量军功的标准了。


此时的明朝将草原上的蒙古部落统称为北虏,视为自己最危险的敌人,处于首级榜上的第一等(剩下三个等级依次为:女真人、西番苗蛮、内地反贼,后来又加上了倭寇),给其首级定下了一个很高的赏格。因此蒙古人的人头在明朝时,那可是非常值钱的一种存在,在边疆地区绝对是硬通货,一般一个普通明军士兵砍一个蒙古首级,就可官升一级,外加20两白银,不要官可以得50两银子,而50两白银在大明可真的不少了,要知道即使是后来倭寇中的真倭人头(日本人),也才赏银15两,中国本土匪徒甚至才赏银三两:

“擒斩真倭从贼一人赏银十五两,次从贼首二十五两,渠魁五十两。”

“抢斩漳寇海寇为从者赏银三两,次剧贼首五两,船主渠魁二十两,酋首为众所服者五十两。”


蒙古人的首级价值如此之高,明军士兵不可能不在战场上努力杀伐蒙古人,但他们每次所获的蒙古首级却真的不多。每次明蒙战争过后,即使明军击败蒙古军队,但其所能俘虏的蒙古人和砍下的蒙古人首级数量,都比早年少了很多,经常是一场几千人的混战过后,明军一方死伤了数百人,但所能缴获的蒙古人首级或是俘虏,两只手就能数得清,特离谱,很让人怀疑是不是有人在编撰史书的时候,故意抹黑明朝了,其中最为离谱的例子就是明蒙应州之战。


离谱的应州之战
正德十二年十月,当时喜欢领兵打仗的明武宗朱厚照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领兵出关巡边,却正好遇到了新近崛起的蒙古鞑靼部落首领“小王子”——达延汗进犯明朝边境。

面对兵情,朱厚照十分兴奋,以自称威武大将军“朱寿”的名号调集长城一线的军队参与作战,这是英宗以后,明朝皇帝再一次领兵与数万蒙古骑兵展开大战,应州之战正式打响。

当时双方的兵力大体相当,都是各有五万人马,其中达延汗的部队皆是蒙古骑兵,一人多马,声势浩大,明军的兵种则更为全面一些,但骑兵数量远少于蒙古人。双方的大战一度非常胶着,甚至明武宗朱厚照都亲自上马冲阵,救援部下,与蒙古人真刀真枪地战了几回,“乘舆几陷”,而且还真让他亲自手刃了一个蒙古骑兵。

后来几场战争下来,达延汗见在战场上占不到便宜,便领兵北撤,明军则跟在其后尾追,直到追到朔州,才放弃了追击,应州之战就此结束。

然后接下来就好玩了,你猜双方这十万人激烈交锋数个时辰的大战结束以后,明军一共获得了多少个蒙古人脑袋?


答案是十六个!对,不是一万六,不是一千六,也不是一百六,就是十六个!而按照明朝官方史书《武宗实录》记载,此役明军战死52人,重伤563人,轻伤无算。看到这里,大家就能知道这个战绩相当离谱了。

正因为这个战绩太过于离谱,后世史学家们就推断,是不是明朝或是清朝的文官们故意黑朱厚照,故意贬低其战绩?不过,还有另一种说法是,明军在一场大战后,获得16个蒙古人首级是对的,并非后世文官故意抹黑,因为砍了16个蒙古人的脑袋,并不代表明军只是在战场上杀了16个蒙古人,事实上,明蒙战争中,明军所获蒙古人首级甚少的原因,和当时蒙古人的一种传统有很大的关系。


蒙古人的传统战争习惯
虽然蒙古人居住在草原上的蒙古包里,居无定所,经常迁徙游牧,但是蒙古人却也十分注重死后要回到家乡的习俗,如果一位蒙古战士在战场上战死了,他的同伴绝不会对他的尸体视而不见,而是会想尽办法将其从战场上的敌人手中夺回,这除了传统观念和同胞之情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

那就是按照蒙古人的法律,如果一个蒙古人能够在战场上,将同伴救下来,或是带回受伤的同伴,那么按照草原的习惯,被救助者就要在回家之后,将自己的牲畜财产的一半,分给自己的恩人。

而若是在战场上,将战死的同伴尸体从战场上带回家,那么所获得的财富将会更高,即使他的身份是一个卑贱的奴隶,也可以立即获得自由。如果他是一个普通人,那么他就可以获得战死者的全部牲畜,而如果战死者的遗体,是其从敌人手里抢回来的,那么他不光能够获得战死者的牲畜,还能够获得他的妻子和小妾,这是被成吉思汗在《大札撒》中明文规定的法律:

“若奴隶能将战士的尸体带回,可立即获得自由,并得到战死士兵的牲畜;若蒙古人夺回战士的尸体,不仅能获得他们的牲畜,还能获得他们的妻妾。”


类似的这种法律,并不只有蒙古人实行,许多草原民族都实行着类似的法律,算是草原传统法了,他们鼓励将战死者的遗体带回家乡,绝不留给敌人,比如《史记·匈奴列传》上就记载匈奴人如果将战死者的遗体带回家乡,那么就可以获得战死者的全部财产(包括妻妾、儿女):

战而扶舆死者,尽得死者家财。


这就是使得战友的尸体在其他蒙古人眼里,就意味着女人和财富,而若是在战场上救回来了一个贵族或是抢回来了一个贵族的尸体,那直接就发财了,救助者可以在贵族的兵甲、装备、战马、钱财和牲畜中任意挑选。

正因为如此,蒙古人在战争中会非常注意同伴的尸体,绝不会轻易让给敌人,而且蒙古人当时打仗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每次出征作战都是携带两到三匹战马,家庭富裕的甚至携带五匹战马上战场,这就是使得他们有足够的畜力来运送同伴的尸体,而不用担心拖累自己。


另外,明朝时的许多蒙古人还喜欢用一种名为钩镰枪的武器,其就是一根长矛上带一根小支,长两米左右,蒙古骑兵使用得很顺手。一般蒙古骑兵作战时,每三个人为一个小组,其中一人就使用钩镰枪作为主武器,他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冲锋突刺以及勾走战死同伴。


一旦战争中,他们小组或是其他蒙古人受伤落马或是战死落马,使用钩镰枪的这个蒙古骑兵就会赶忙冲上去,用钩镰枪自带的小支,猛的一勾,将其尸体拉起,随后用手接过,丢到马背上,或是直接用钩镰枪拖出战场,带其扬长而去,除了钩镰枪外,蒙古人手中的套索也非常实用,也能够将同伴的尸体从战场上拖走,让明军骑兵都追之不及,更别说那些没有马的明军步兵了。因此史书上,明军每次作战,所获的蒙古人首级都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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