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寸本先生的信手拈来说:“敌伪时代,本市被毙之犬,达数万头,近有市民具状冀高法院,请严缉屠犬之凶徒汉奸重处,为死犬雪冤,死犬有知,当局感泣。”使我不禁想起北平的偷猫坐狗来。北平捕野(?)犬,始兴于中华民国二十四念,袁良任北平市长,方颐积任卫生局之时,那时的政绩有捕野犬,兴下夜打梆子,统制粪夫,还编了一部不完全可靠的旧都文物略。关于捕野犬,十年前我便写过稿子,但我现在一位不必追缉往凶,只求仁人君子不再捕野犬罢了,否则北平市将如解放区,一个狗豆没有了,因为胜利后,我们也见过捕犬的。 偷猫偷狗不算贼 捉着挨三捶 北平有句俗话“偷猫偷狗不算贼,捉着挨三捶”,这是指着偷来豢养而言。若为偷来制死,剥卖皮毛,则不但为人人共愤,而且以前更认为犯法,就是现在的警察,也可以捉倒区里去处罚。泡子河边,十年来野犬刑场(只可以如此称谓吧),死了多少不疯不野的狗,而且没有一个疯的狗,牠们不知怎样处置他们,但偷猫坐狗,我们是知道的。北平偷猫的任,各人预备了几个绳子套,打好了活扣,放在偏僻的墙边,留出必须走的一方面,便在对方设了马肺(马肺味长,实在是马五脏即可)作为香饵,引诱人家心爱的“鞭打绣球”,“虎皮豆儿”,“金镶玉”上钩。猫一贪食,头便褪不出来了,那种挣命神气,令人目不忍睹,但越挣越紧,以至于绝气。这是我前几年,在五道营兴隆煤栈墙角,亲自解救一个被套上猫的实况,同时因为看见一个任在此不远踟蹰,便一声断喝,吓跑了那任,还拾了一孔明灯,这也是上帝的奖赏吧。偷猫的剥了皮,晾干了出卖,肉则抛弃道旁,称为“穰子”。北平作这种残忍的事,多半假借拉人力车为名,车箱中便存了不少私货,这也是我眼见内三区抓获车藏死猫实情,而且知道车夫是姓“汪”的。 套猫坐狗就可杀不可留了 坐狗更是一种特别技术了,也用马肺引诱来毛皮可取的狗(捕野犬野不要癞狗),然后以迅速而敏捷的手段,一手抓着狗的头皮,一手抓着野可以说按着狗的后胯,转身一坐,狗的脊椎骨已折,满口喷出守夜尽职的鲜血来,一命呜呼了。如是性烈的猛犬,她们野不惜一坐连坐,使其毕命,狗既驾返瑶池了,坐狗的在地上蹭干了狗血,两手抓起前爪来,揹在身上,更奇怪她们技术,还能将老羊皮袄批在狗身上,欵步而归。以后便是挂在墙上剥狗皮(用小刀),自己糊狗肉活卖狗肉了。更残忍的便是捕奶狗——初生不久,皮毛柔软的小狗,捉来是极容易的,捉回来以后以红通条——大火箸烧的通红,由奶狗肛门插进,毛便直立,宛似貂獭了,然后拔去硬针,代替海骆驼给平民阶级做三块瓦帽子。民国十八念,我在青英中学教书,买了一顶很心爱的皮帽子,请校长李鹤朝兄鉴赏,鹤朝笑着说:“好俊一顶蹲门貂”,才知蹲门貂就是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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