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这句《诗经·魏风·硕鼠》中的诗句深刻表达了古人对贪官污吏的切齿之恨,也说明了官吏监守自盗古已有之。清嘉庆十四年(1809)发生的“通仓舞弊案”尤为典型,充分暴露了清王朝的吏治腐败和政风颓靡。 惊天大案震朝野 这年北京的初夏,暑意渐浓。一封密奏静静地躺在众多奏章之中,由此揭开了一桩惊天舞弊案的黑幕。 五月二十三日,仓场满侍郎福庆、汉侍郎许兆椿向嘉庆皇帝密奏:“通州中西二仓所贮白米,多有亏缺,并查有书吏高添凤等人,私用花押白票,装米出仓。”奏折中只是提到通州粮仓中漕粮白米亏损,有书吏从中牟利,但嘉庆皇帝敏锐地察觉到这背后恐怕大有文章。 通州素来是漕运的重要交通枢纽,明清两代都在通州建有粮仓。案件发生的地点是通州四仓中储量最大的西仓和中仓,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仅仅是一名书吏。 那么书吏是个什么职务呢?在清代,书吏又称胥吏,是官衙中掌握案牍的小吏,数量多,能量也大。他们并无品级,不算官员,但是又代表官府行事。他们的“工资”甚至不是由国家开支,而是由雇用他们的官员自掏腰包,或从项目经费中抽取。这些人熟悉律例,消息灵通,是各级衙门办理案件、事务的实际承担者。 清中后期,朝廷社会治理任务空前繁杂,机构行政能力日益专业化,于是依赖书吏办事成了普遍现象和职业习惯,以至于清人感叹“本朝与胥吏共天下”。这就使得有清一代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书吏横行的时代。 案件一出,嘉庆皇帝迅速抽调侍郎托津、左都御史周兴岱等8人,命其自五月二十五日起,每4人为一组共分两组,每5日换一次班,赴通州接替调查,“熬审”涉案人员,所查情形每5日上奏一次。两天以后,皇帝又加派御前侍卫禧恩等4人,分成两组赴通州盘查仓廒,每4日轮替一次。 在皇帝的密切关注下,自接到密奏后的一个月里,调查人员不可谓不尽心,案件也逐渐水落石出。紧锣密鼓的调查结束后,奉旨查案的大臣们得出一个惊人的数字——仅通州西仓粮食亏短即达73000余石,相当于438万公斤! 当奏折和供状一份份送至皇帝面前时,耐心极好的嘉庆帝逐渐愤懑:“都说天高皇帝远,竟在朕眼皮底下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实属罪不可赦! 通州西仓大门(通州区图书馆 供图) 通州中仓仓墙遗址(钱敏 摄) 通州中仓仓墙遗址(钱敏 摄) 内外勾结花样多 “拧耳”“跪链”等一系列刑讯伺候之后,高添凤痛哭流涕:“每年西仓应放米6万余石(360万公斤),白米从未盘查过。历年出新压陈十分常见,况且仓米也不是只经我一人之手,这些损耗明明大家都有份儿,实在不能赖我一个人啊。” 面对确凿的证据,高添凤嘴硬只承认私吞了三四万石,咬定其他亏短只是正常的损耗。主审官之一的大学士庆桂认为,高添凤的供词“尚有不实不尽”。 终于,在严苛的审讯下,案犯所使的花样被逐一披露出来。原来,西仓书吏高添凤在自己差役期满后,让家人轮番顶缺接任,将西仓的粮食收支权力牢牢掌握在手中长达十余年。这期间,仓中事务实际还是由高添凤一人办理,西仓俨然成了高氏一族的私家粮库。 唾手可得的巨大利益,让书吏们费尽心机。验粮交割时,他们对交粮人挑剔缴纳漕米的成色,或者以故意拖延缴纳时间等方式索贿。被勒索者往往逆来顺受,毕竟两害相权取其轻,若是反抗,损失可能比用于行贿的钱更多。粮食入仓时,他们则以“踢斛”“淋尖”等手段贪取。发放过程中,他们公然无视户部仓储新陈循环的放米规定,只要多给钱就可以领上新米,导致仓粮陈陈相因。 事实上,“吃拿卡要”“以陈换新”不过是众多“粮仓猫儿腻”中的几种罢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们还揭发出与一些京城满汉朝官相互勾结、从中渔利的各种秘密手段。这些人以“俸米岁支最多”的亲郡王,及“各王公家”为主,将所得粮食都拿到粮店里公开售卖,获利甚丰。 清代初期,满官只支俸米不支薪金,其家口另外给米。汉官俸薪兼支,后又改为给俸不给薪。中期以后,文武百官又改发俸银和禄米,所以俸禄主要由俸银和禄米组成。朝廷为了节省运输成本,并促进京城粮食的正常流通,通常让王公大臣自行到通州领取禄米。但现实是,宗室大臣为了节省时间和人力,往往懒得去通州兑米,而是把米票卖给京城米店变成现银。 高添凤作为西仓实质上的管控者及德和米店的老板,自家米局持米票来西仓兑米时则可多领。这一进一出,就有不少收益。时间越长胆子越大,开始时将原本用过一次就作废的米票重复兑换,后来干脆造假米票冒领盗取。 无论高添凤如何辩白,巨大的亏空已是不争的事实。堂堂“天庾正供”“天子之仓”,竟被一个“编外人员”挖了墙脚,可谓世所罕见! 天网恢恢惩蛀虫 官员舞弊时往往还会考虑到自己的前程及朝廷的脸面,行事比较隐秘,但书吏的侵盗活动却明目张胆、无所顾忌。 各仓吏为了维持长期的舞弊行为,千方百计拉拢相关人员下水,交织成一个环环相扣的利益网。以至于像高添凤这样的胥吏利用自己窃得的仓粮竟能开得起米局。他们就像是生长在粮食上的蛀虫,一点一点将其啃食干净。面对漕粮制度的逐渐崩溃,每个与漕运有关的人员,都力图从漕运中捞到好处。而仓储正是被这样一群人管理着,逐步走向没落。 到了七月十四日,案件最终以嘉庆皇帝怒火冲天的一道上谕终结。以高添凤为代表的一众主犯被处斩,从犯处绞刑;曾经三任仓场侍郎的达庆被革职发配热河;涉案的宗室王公大臣或被革职,或被罚俸,或被降俸,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分别定罪。 案犯虽已伏法,嘉庆皇帝心头的怒火仍然难以平息。他想到多年来作为“一把手”的历任仓场侍郎,竟无一人有所察觉,遂决定进行倒查。最终,嘉庆三年(1798)之后的历任仓场侍郎或被革职查办,或被降级降职,还要把这些亏短的米都赔出来,即便是已经去世了的,也要家人代为赔偿。 “通仓舞弊案”中,高添凤虽然只是一名“编外”小吏,却监守自盗、贪污皇粮4万石,可谓无出其右的“小官巨贪”。这桩天子脚下的“灯下黑”腐败案件,既是那个时代的历史悲剧,更是今天对人们的深刻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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