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王公府邸、陵寝均由八旗营兵守卫。 一、王公府属官兵 王公府属守卫制度定于顺治八年。 按八旗传统制度,王公均为大小领主,并拥有自己的私属佐领。佐领人员为领主属民,需要承担作战和服侍领主的责任。顺治八年时入关尚不算久,应也如此。 彼时下五旗佐领中,属各王公府直辖者有35个,每旗各7,每佐领下有骁骑校1名;参领属各王公、府直辖者25个,每旗各5。① ▲恭王府,来源:网络 但这种领主制度与中央集权制度天然冲突,清初旗权强势,皇帝也无法改变旧俗,到清朝中期,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皇帝便开始逐步削弱王公的权力。 雍正元年,清廷规定府属旗人只能担任散骑郎、护卫、亲军校。其他基层职务只能从包衣中挑选,如果有特殊需要,则需要请旨并知会该旗都统。① 雍正元年的规定,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将权力收归朝廷。雍正时期打击旗权的行为颇多,如雍正二年,雍正帝认为“王等各将宗室、觉罗视为奴仆,妄自尊大”,下旨将王公所属宗室佐领调入上三旗④;雍正八年规定,贝勒以下所属汉军佐领“悉归入各旗作为公中佐领”②。 当时王公府邸中还有大量普通甲兵,按照记载,这些甲兵最初从下五旗护军、马甲中挑选,改制后,则从下五旗中的包衣旗人中挑选。王府甲兵分护军、领催、红甲、白甲、蓝甲等兵种,其中红甲为日常驱使之人,白甲为守门之人,蓝甲为空额。③ 雍正四年,裁撤贝勒以下府邸散骑郎。① 乾隆十八年,规定王公府的长史、司仪长等官员由下五旗都统从旗中挑选人员,送兵部由领侍卫内大臣协同王公选拔后请旨补缺,护卫以下则由王公自行选拔后请旨补缺。这个规定让王公失去了自己选拔府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① 乾隆四十五年,规定长史、司仪长改从上三旗选拔。考虑到王公中不少为下五旗籍贯,此规定不免有以上三旗监视下五旗之嫌。① 王公府属护卫人员制度如下①: 亲王设长史一人、散骑郎四人、护卫二十人、典仪六人、亲军校无定员。 亲王世子设长史一人、散骑郎三人、护卫十七人、典仪五人。 郡王设长史一人、散骑郎三人、护卫十五人、典仪四人。 长子设长史一人、护卫十二人、典仪三人。 贝勒设司仪长一人、护卫十人、典仪三人。 贝子设护卫六人、典仪三人。 镇国公辅国公各设护卫四人、典仪二人。 府属佐领下均设甲兵,王公府上下有别③: 宗女府邸亦设甲兵守门,固伦公主府设守门甲兵15人,和硕公主设10人,郡主设8人,县主设6人。① 二、陵寝守卫官兵① ▲怡亲王园寝,来源:(微博用户)老猪的碎碎念 清代帝、后、太后、太皇太后的墓称“陵”或“陵寝”,嫔妃、王公的墓称“园”或“园寝”,各有守卫。 陵寝守卫包括总管一人、翼领二人、防御十六人、骁骑校二人、领催骁骑均八十名。 园寝守卫各防御八人、骁骑校一人、所属领催骁骑均四十名。 上述制度为惯例,但也有例外。 ▲景陵皇贵妃园寝,来源:网络 如景陵皇贵妃园寝为防御数量4人。为惯例之半。这并非是因为该园寝等级较低,反而是因为该园寝等级较高所致。 景陵皇贵妃园寝葬悫惠皇贵妃、惇怡温惠皇贵妃,俗称“双妃园寝”。 ▲景陵妃园寝,可见多个坟头,来源:(微博用户)徐广源 按清朝习惯,各妃或从葬于帝陵、或集中安葬于一处园寝。而悫惠皇贵妃、惇怡温惠皇贵妃由于曾经抚养过幼年乾隆,身份特殊,因此单独为二人建造园寝,因此虽然防御总人数减半,但如果考虑到“人均”,则远胜于其他妃嫔。 ▲嫔妃园寝,来源:网络 此外从园寝形制上看,一般嫔妃均为红色坟头,而景陵皇贵妃园寝则建造宝城,这原本是帝后、太后才能拥有的形制。 ▲昭陵,来源:(微博用户)黑敀 其他例外者还有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东陵。 永陵(努尔哈赤祖、父等)、福陵(太祖)、昭陵(太宗)初设散秩官各一人,康熙八年改设司工匠官,不设骁骑。三陵均处于关外,清廷不设骁骑,可能是认为关外为满人世居之地,较为安全,因此不需额外防卫。 昭西陵(孝庄太后)、孝东陵(顺治孝康皇后,康熙生母)各设防御、骁骑校若干。二陵单独设置人员大约与康熙有关。 ①《八旗通志·卷三十四》 ②《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二》 ③杜家骥《清入关后的八旗奴仆兵及军事职能》 ④《上谕旗务议·覆卷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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