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途经西四十字路日时,看到那熙熙攘攘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栉比鳞次的店铺。你一定会感觉到这里真是个热闹所在。然而,你可曾想到,就是这个繁华的十字街头,在明朝自成祖迁都北京后,直至明亡前夕的二百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是把此处作为处决罪犯,或杀或剐的场所。
“西四牌楼者,乃历朝行刑之地,所谓戮入于市者也。”——明末杨士聪所撰写的《甲申核真略》一书中就是这样明确的记载这件事。而在史玄所撰的《旧京遗事》及计六奇所著的《明季北略》中,则记述得更为详细具体一些。两书不仅同样指出西四牌楼在当时还被称为“西市”,而且还分别记载了行刑时的一些情况。根据两书所载,行刑前在刑场上搭有席棚供监斩的官员使用,另外还要竖起…根高高的木桩,做处决犯人后悬首示众之用。在当时,杀与剐不在同一个牌楼下面,杀在西而剐在东。杀头自然是身首异处,而“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刀的犯人,虽身遭寸磔,但也还要割下头颅的。按规定,行刑之后由大兴县领尸身投漏泽园,而酋级则由宛平县领去。这样要别处理,显然是使死者在死后也不能落个全尸。
二百多年问,不知有多少人尸横西市、血染黄尘。他们当中,有的人是死有余辜,在刑场受刑时,百姓是拍手称快的。如明武宗时专权的大太监刘瑾,活着时候作威作福,被人目为“北京城里站着的刘皇帝”,一旦因权势过盛被人揭发有谋反迹象而被处以剐刑时, “都人鼓舞称庆,儿童妇女亦以瓦石奋击,争买其肉啖之”(见王鏊《震泽纪闻》)。
与此情况迥然不同的是,当明英宗复辟后反把保卫北京城有功的于谦加以“谋逆”罪名杀害时,当时是“行路嗟叹,天下冤之”。天顺元年(1457年)正月二十二日,是予谦被杀害的那一天,“公被刑之日,阴霾翳天,京郊妇孺,无不洒泣”。有的人甚至不顾个人安危,带着酒及纸钱到刑场上祭奠恸哭。这种凄惨的景象,令人窒息的场面,在明代北京的西市,决不是仅此一见的。
明世宗是个崇信道教,炼求丹药,企求长生的荒淫皇帝,他在宫中种种摧残幼女的行为引起宫女杨金英等人极大的愤怒,她们趁世宗醉睡时用黄花绳勒其颈部,想除掉这个昏君。但绳结并未勒紧,虽使其气息奄奄,但终被解救。事后的结果可想而知,杨金英等十六名少女被绑去市曹,“依律凌迟处死,判尸枭首示众”。这件事就是有名的“壬寅(嘉靖二十五年)宫婢案”。嘉靖年间,惨死于西市的还有那位敢于不畏权奸直言上疏弹劾严嵩、严世藩父子的杨继盛。他临刑前还赋诗以明志:“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真是忠心报国,视死如归。
在明代惨死于西市而当时又遭到痛骂的人,莫过于袁崇焕了。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的军队兵临城下围困了北京城,袁崇焕星夜入援,挫后金军予广渠门外,保卫京师有功。但那位察察为明的崇祯皇帝却中了后金的反间计,反把他投入诏狱并于第二年八月处以磔刑。当时的一般市民并不知晓事实真相,以为袁崇焕真是与后金勾结,通敌卖国,所以在诏磔西市时,对他恨之入骨, “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瞰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见《明季北略》)。这桩冤案,直到清乾隆年间修《明史》时,方才真相大白,真是千古奇冤啊!
这些事件,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如今,西四牌楼,作为建筑实体己不复存在,但“西四”作为地名却仍然使用着。今后,随着首都的建设,西四十字街头必然还会有新的发展变化,那将是一种什么景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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