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很多取名草厂的街巷,大都是明朝御马监收存草料或为驻军马匹堆放草料的场所。唯独前门外兴隆街的草厂一至十条胡同是宫廷羊房堆放草料的地方。 明嘉靖时《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中就写明:“羊房草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条胡同。” 这块地方不小,说明明朝京城养羊很多。 明朝朱国祯所著《涌幢小品》一书记载司牲所养羊三百六十余只,每只食黑豆八合、草一斤,共用牧草军一百二十名、官吏二名,五年内支出草二万四千余束,每束价二分,值银五百余两。 另外,乾明门养羊二百四十七只。 羊的用途,《涌幢小品》记载:西华门“养虎三只,日支羊肉十八斤。狐狸三只,日支羊肉六斤。文豹一只,日支羊肉三斤。豹房土豹七只,日支羊肉十四斤。……” 这些还没包括虎城大量饲养老虎食用羊肉的情况。 这是明孝宗弘治元年的记载,正德中增加了好几倍。 从这些机构中,可以窥视到宫廷奢侈腐化生活的一斑,也为北京留下了很多与动物有关的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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