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辛亥革命枪响,清廷顿时慌作一团。老奸巨猾的袁世凯,一面利用清廷北洋的武力要挟革命党人议和妥协,一面又以南方革命的势力逼迫清帝退位。清廷见大势已去,便被迫授权袁世凯与国民军谈判条件,经过南北协商,最终达成了“清帝退位享受优待”条件。 1912年2月12日,清廷隆裕太后等接受《清室优待条件》,同意在皇室享受优待的前提下清帝溥仪退位,将政权让渡于民国政府。《清室优待条件》第二款规定:“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圆。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至此,清廷退出历史舞台。 清廷授权袁世凯与国民军谈判,最终达成《清室优待条件》,清帝退位。 民国所拨优待费不及四成 《清室优待条件》实行后,除民国元年外,民国政府实际上从未按时、足额拨解过优待岁费。其总体的拨付情况,1920年3月17日逊清皇室总管内务府大臣世续在给民国总统徐世昌的信中说:“自民国二年(1913年)以来,优待岁费财政部每年所拨,仅及十之五六。”世续于1921年病逝。 《清内务府档案文献汇编》收录了1916年至1920年间,逊清皇室内务府写给民国总统、财政总长、财政部等请拨优待岁费的公函底稿。根据历史档案,至1916年5月,民国政府所欠的岁费已达601.8万余两。1916年6月,袁世凯去世后,拨款状况更趋恶化,以至于逊清皇室内务府1918年10月19日在给民国财政总长张岱杉等人的信中诉苦:“累年积欠为数竟逾千万”。据统计,从1912年至1924年溥仪退出紫禁城止这13年间,民国政府应拨给逊清皇室优待岁费5200万(两)元,而所欠的优待岁费为3198万余两(元),欠付率为61.5%。也就是说,民国政府的实际拨付率只有38.5%,尚不及四成。 更有甚者,财政部所拨付的并非全为白银或银元,还间或搭放债券、纸币、国库券等。逊清小朝廷总管内务府大臣绍英,在1920年5月7日的日记中就抱怨:“(财政部)以债票一半、国库券一半归还(旧欠)”。逊清内务府也于同年3月写信告诉民国时任总统徐世昌,财政部用纸币支付岁费,而由于民国政府信用不佳,以致纸币只能打折兑现,“辗转剥削,每月所得较应得之数不过十之二三”。 袁世凯、冯国璋、徐世昌的“提款机” 民国政府拖欠优待岁费,一个重要原因是民初政府收入有限而支出浩繁,财政极为艰窘。曾为《泰晤士报》驻华首席记者的莫理循写道:“袁世凯北京政府1913年前六个月的财政收入为5100万元,而财政支出却多达16,800万元,亏缺11,700万元。”袁世凯时期曾担任过财政部次长、国务总理的梁士诒也曾说过:“至民国二年(1913年)度预算案,……不敷者为15,376万余元。” 从1912年到1924年民国初期的北洋政府,短短13年先后更替了6任总统:袁世凯、黎元洪、冯国璋、徐世昌、黎元洪和曹锟。袁世凯时期,由于武力足以统辖各省,地方解款得以恢复,中央财政情况稍好。袁世凯去世后,直系、皖系、奉系军阀割据,中央基本失去了对各省的控制,不但各省解款无望,而且中央专款也多被截留,内战频仍,雪上加霜,阻碍了全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从1912年至1922年间,各军阀之间的内战达179次之多,使得地方解款更少、中央财政日益竭蹶。 档案表明,尽管民国政府拖欠着巨额优待岁费,但包括袁世凯乃至后来的冯国璋、徐世昌等历任民国总统,都把逊清皇室当作自己的“提款机”。 1921年3月,北洋政府整理内国公债,规定每100元民国元年公债票换40元整理公债六厘新债票。这次整理,就涉及到逊清皇室手中所持有的“爱国公债”和“特种债票”。这些债票,是清帝退位前,隆裕太后拿出宫中内帑白银161万两、黄金16万两作为军饷,向袁世凯内阁开支而换来的。袁世凯当上总统后,换成了“民国元年公债”。至于具体数额,据1920年6月内务府给总统徐世昌、总理靳云鹏的公函,高达1,016万元。 专家研究表明,由于发行基金不稳,民国元年发行的公债还本、付息情况,成为整个北洋政府时期最为糟糕的公债之一。通过到处挪借,利息总算能勉强支付,但自1913年发行后到1921年初从未还本。发行或出售价格均在四折以内,至于已领过两三次利息的债票,更是低至二折以内。 袁世凯执政期间,民国政府应付给逊清皇室的公债利息已高达“三百六十余万元之多”。袁政府在同意将“爱国公债”等换成民国元年公债的同时,要求逊清皇室免除三百六十多万的利息。无奈之下,逊清皇室只好忍痛答应,以“牺牲已往或可保存将来”。 未料仅仅过了几年,民国政府即出尔反尔,要将这批公债按每100元旧票换40元新票的比率折换。果真如此,逊清皇室手中的上千万元民国公债票,只能换到400万元新债票。此前已无奈被扣掉了360万元的利息,如今无端又被砍掉600万元,换成价值未定的400万元债票。一来一去,逊清皇室损失近千万元,切实成了袁世凯的“提款机”。难怪世续等在信中向徐世昌哀告:“辗转亏耗损失,几至无余……无论皇室不能堪此痛苦。” 袁世凯之外,冯国璋、徐世昌等也无不如此。《绍英日记》1918年5月12日记载,冯国璋曾向逊清皇室借款300万元。冯国璋借此巨款,是为了竞选总统,与段祺瑞所组织的“安福系”相抗衡,最终是否归还就不得而知了。 据溥仪《我的前半生》,徐世昌也曾向皇室借款,以竞选民国大总统。“冯国璋任总统时,内务府大臣世续让徐世昌拿走了票面总额值三百六十万的优字爱国公债券……徐世昌能当上总统,这笔活动经费起了一定作用。” 手头拮据的逊清小朝廷 《清室优待条件》是逊清皇室获取民国经费的基础性文件,一旦废除,其所享有的政治、经济特权将荡然无存。为了充分保护其利益,几乎与清帝逊位同时,内务府开始运作“《清室优待条件》入宪”之事。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宣布实行帝制。称帝之前,袁世凯与逊清皇室作交易:清室表示拥护袁世凯称帝,发表声明“推戴今大总统为中华民国大皇帝……凡我皇室极表赞成。”袁世凯则承诺将优待条件写入宪法,于当年冬天亲笔在《清室优待条件》文本上写下一段跋语:“先朝政权,未能保全,仅留尊号,至今耿耿。所有优待条件各节,无论何时断乎不许变更,容当列入宪法。袁世凯志,乙卯孟冬。” 袁世凯不久于1916年6月6日去世,“优待条件”入宪一事因此搁置。袁世凯死后,尽管冯国璋、徐世昌等继任大总统都曾先后表示维持优待条件,但由于军阀割据、政局不稳,皇室更缺乏安全感,推动“优待条件”入宪的意愿更为迫切。 然而事与愿违,1917年7月的张勋复辟给废止“优待条件”提供了口实,到1922年更是达到一个高潮。据《绍英日记》,仅这年9月至1923年1月,就有议员李燮阳、邓元彭、李纯修、张书元提出取消优待条件,其中李燮阳的提案竟有37人联署。为此,逊清内务府一方面多次开会,“议定设法劝阻缓提议案,以便设法维持”,一方面贿赂曹锟、吴佩孚、京畿司令王怀庆等,“托其关照也”。 更有甚者,为了保住《清室优待条件》,逊清皇室还被议员敲诈。《绍英日记》1922年10月6日记载,陆军中将蒋雁行曾联合议员,以不提议取消优待条件为交换,要求逊清皇室支付150万元。“蒋雁行钩结议员,欲诈取皇室银款,有给款一百五十万元,可不提议取销优待之语。” 堂堂皇室,为了保住优待岁费等,竟然惨遭勒索,难免令人有“昔为刀俎,今为鱼肉”之慨。 在后宫苟延残喘的末代小皇帝溥仪 逊清小朝廷卑躬屈膝讨要优待岁费 翻阅《清内务府档案文献汇编》《绍英日记》等档案史料及当时的报刊杂志,逊清皇室讨要优待岁费的无力感、屈辱感和挫败感,扑面而来。 1912年到1924年的逊清皇室,可以说充满了无力感。1920年三四月间,民国政府国务会议提出,“以民国八年公债及国库券各半”支付所拖欠的民国优待岁费。 民国政府债票和国库券形同废纸,“得之,宛如获石”。果真如此,逊清皇室的损失正如其内务府所说的“此中损失之巨,何止倍蓰”。于是,内务府赶忙于4月24日致信总统徐世昌,表示“万难承认”,希望“按照原定条件,仍以岁支四百万两计算拨付”。 民国政府于1914年2月实施改两为元。按照《清室优待条件》,实施改两为元之前的积欠,确实应该按两发放。但5月7日,民国政府财政部还是通知逊清皇室,所欠的优待岁费将由财政部“发给无利国库证券一半、八年七厘公债票一半”,今后的优待岁费则按照银元拨发。这表明,民国方面并未采纳逊清皇室方面的意见。 民国初期的北京政府,不仅总统、总理更换频繁,财政总长的更换也如走马灯。1920年8月是周自齐,1921年7月改为高凌霨,到了12月份就变成了张岱杉。每一位新总长甚至是财政次长上任,内务府都会发去致贺信函,恳请其按月发放优待岁费。保存至今的《清内务府档案文献汇编》中,“嗣后仍请按月源源接济,无任盼祷”、“务请鼎力维持,俾得按月接济”之类的话语随处可见。民国政府拨款之后,不管多少,逊清皇室还得去信致谢。 翻阅《清内务府档案文献汇编》可以发现:逊清皇室内务府所请拨之款,民国政府几乎没有一次能如数发放,而且讨要过程几近屈辱。 1917年1月,财政部给了逊清皇室一张十万元的银行支票。等皇室去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兑换时,银行方面表示“未奉到部令、不能垫付”。无奈之下,内务府只好又给财政部写信,恳求其“速饬中、交两银行将前发之支票十万元照数拨给”。 1918年1月,民国政府拖欠岁费“已逾六百万两之巨”、逊清皇室“困难情形,已达极点”。逊清皇室只好去信财政部,恳求无论如何为难也请迅速筹拨一百万圆以济急需,但财政部只给了40万元。 1924年,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后,优待岁费由原来的400万元大幅缩减至50万元。即使如此,民国政府首次发放时也只给了8400元,仅相当于应发的两成不到。难怪一向胆小谨慎的绍英愤怒之下表示要拒领。 这样的轻慢,在清帝退位之前几乎是不可想象。这样的轻慢,在溥仪的英文老师庄士敦看来,不啻于一种屈辱:“皇室卑躬屈膝地乞求民国政府,付给它已过期的本应分期偿付的津贴,因而一再将自己置于屈辱和可耻的境地。” 坦率而言,逊清皇室财政艰窘,也有皇室方面花费浩繁的原因。据溥仪《我的前半生》之统计,1924年11月出宫前,宫中“每年开支都在三百六十万两上下”。《清内务府档案文献汇编》等档案表明,皇室每年仅三节(端午节、中秋节、年节)用银即高达一百多万两。1924年在民国未拨任何经费的情况下,7月20日,溥仪买汽车则“用洋八千六百元”,8月15日为捐赈款又要两万元,以致一向忠心耿耿的绍英在日记中抱怨“要款无度,应付为艰”。 由于财政困窘,1922年11月的溥仪大婚费用一减再减,最终用款为银29.1万余元。不到30万元的开销,与花费了1100万两白银的同治婚礼和花费了550万两白银的光绪婚礼相比,实有云泥之别。就是这29万余元中,有19.6万元来自徐世昌、黎元洪、那桐、张作霖等人的私人捐献,民国政府所拨不过10万元。 逊清皇室讨要优待岁费的辛酸往事,无疑给逊帝溥仪留下深刻印象。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后派军队强令溥仪搬离紫禁城。逊清皇室虽四处哀告,但终无力回天。这样的挫败感,无疑深深刺痛了年仅十八岁、正值血气方刚年纪的溥仪。伪满初年,溥仪在长春向英国记者解释他出任伪满洲国执政的原因时说:“就个人的理由来讲,我是为了对于民国政府的违约做个亲身的证据而来到了满洲。” 民国政府欠拨逊清皇室的经费后来愈来愈多,溥仪不得不以租房卖地来弥补经费的不足。租出官房每月进银一千多两,铜圆一万多吊,奉天皇产地租地价每年进银一万二千多两,等等。这样仍然维持不了皇室的开支。所以,溥仪一再压缩机构,精简人员,但结果仍然无济于事。最后,溥仪开始盗卖古董文物,或以大批的珍宝玉器为抵押,向汇丰等洋行大量借款,以维持小朝廷苟延残喘的命运。 内务府是清代掌管宫廷事务的机构,凡帝后的衣、食、住、行都由内务府管理。内务府总管大臣就是皇室的大管家。内务府自顺治时设置,各朝沿用不变。清帝退位后,根据优待清室条件,不仅照常留用了以前宫内的各项执事人员,而且内务府的人员职务反而增多了。 内务府机构庞大、官员众多。设有总管大臣、郎中、员外郎、主事、笔贴式等各级官员。内务府之下,设有内务府堂、七司三院等机构,总数达五十多个。 内务府机构和官员,以后虽经屡次裁减,但它的一切活动都照章进行。尽管紫禁城中飘扬着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的红黄蓝白黑五色国旗,但皇宫内,照旧是皇上臣下,龙袍补褂,宫女太监,叩头嗻嗻。退位后的溥仪,仍然过着小朝廷皇帝的生活。但此时,清皇室的经费越来越紧张,小皇帝溥仪不高兴,内务府这专管皇室吃穿用的机构也很着急。 1924年11月5日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岁费由400万元大幅缩减至50万元。 溥仪在他被赶出宫的前一年,他和弟弟溥杰,就以“皇帝赏赐溥杰”的名义,把故宫里的文物当自己家的一样,一批一批的往外拿,当然是拿那些最值钱的文物,半年多时间,他俩就明目张胆的拿走了1000多件文物。这还只是他俩明目张胆的拿,这还不包括其他人的偷偷摸摸。 出宫时溥仪又从宫中带走大批文物,通过各种渠道变现,以维持溥仪和他的小朝廷的苟延残喘。但即便这样,逊清小朝廷还是感到经费困难,属于皇室的苑囿无力管理和维修,钓鱼台、紫竹院等处行宫和内务府所管辖的官房,有的年久失修,半以倾杞,有的常年闲置,杂草丛生。情急之下,内务府也想出了新的主意:出租行宫。 1920年内务府向溥仪提出出租行宫的办法,内务府在奏折中说:“际此经费拮据之时,既无款兴修,若不权宜办理,殊于事实无济。” 溥仪拿着奏折,在他的房间里来回渡步,最后沉思良久,决定将这些行宫出租给民人,租赁者分别按年、季或月缴纳租金,并议定今后如皇室需要收回,立即交还。 溥仪批准允许出租的地方和租金为: 陈懋桐租钓鱼台行宫,每年票洋二百圆; 王京玺租紫竹院行宫,每年票洋三百圆; 徐旭直租鸣鹤园、镜春园,每年票洋四百圆; 农商部租西山来远斋,每年票洋六十圆; 教育农业学校租望海楼,每年票洋三百六十六圆三角;……。 尚需养活养人员总数达上千人的逊清小朝廷,租金计较到了几元几角,可见财政困窘到了何种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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