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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伞

2002-12-1 11:00| 发布者: 佚名

据老人们传说,亡人到“五七”(三十五天)时,要过五殿阎君的关。五殿阎君乃包公(即包文正)一转,一生无女,因此,他很喜爱女儿和花朵,如果亡人若用插上花朵的伞盖把身子遮挡起来,让老包误以为是少女,就可以顺利地通过。所以,照例由姑奶奶(已出门子的女儿)出钱给糊一把大伞,并插上五朵石榴花,送到坟地焚化,谓之“烧伞”。   伞,是由冥衣铺糊出来的一把大圆宝盖,红地绣花围子,下垂绿色的缨络,插在一个汉白玉或虎皮石的座上,还要由一个童儿给扶伞。贫者糊伞不要石座和童儿,只用粉地印白色图案的蜡花纸糊一把伞而已。   丧家如果在家停灵三十五天,烧伞仪式则在发引之日下葬时举行。如果在家四十九天的,烧伞仪式则结合“五七”送库的仪式举行。   一般说来,烧伞都是发引之后的事,所以必须单独设位致祭。是日“姑奶奶”们亲到娘家主持这一祭礼。通常是用三至五个装着纸钱的素“包裹”(不印任何花纹图案的),在中间的兰签上写着亡人名讳,供于正厅中央。通常多以三至五碗水饺(每碗五个)当做供品。只有近亲来祭,朋情则不再随礼。   焚化仪式很简单,只是全宅孝属上香致祭,依次叩首之后,将“包裹”请下,连同纸伞送至坟地焚化。后来为节约时间和精力或遇气候不好,即在家门口或附近广场焚化。焚化时,照例拿出三、五张大烧纸另行焚化,谓之“打发外祟,然后泼一碗净水,女眷届时多为之举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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