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钊 北京四合院的建筑规模、样式、布局都是严格按照封建礼制建筑的,等级差别十份明显。大体上可以分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侯、品官、百姓等级别、如果逾制建宅要论罪,直至处以死刑。 明朝时留有规定,九五之数为皇帝专用,官吏平民的房屋都不淮建九五开间的。歇山转角、重檐重拱、绘画藻井、朱门红窗等都是皇宫、庙宇专用的,不准在官吏平巴们住宅中采用。 清代的王府里住的是王公、王公不是普通的老百姓,辛亥革命后,王公的后代沦落为平民,王府也变成了民居。 清朝的亲王府大门为五间,正殿为七间,后殿五间,寝宫两重,各五间。公侯的宅邸明朝规定为前厅、中堂、后堂共七间,大门三间,梁栋、斗拱、檐角用彩色绘饰,门窗仿柱用黑漆油饰,门上有金漆兽面锡环。一至五品官,厅、堂各七间,屋脊许用瓦兽,梁栋、斗拱、檐角用青碧绘饰,门屋三间,用绿油兽面摆锡环。六至九品官,厅堂各三间,正门一间,门为黑色,有铁环。百姓的房屋总的间数不限,但正房不能超过三间,清朝政府对房屋的建制基本上沿袭明朝的制度。 明朝时皇帝的儿子部要封王,这些"王"分封于全国各地,采取的是“封而不建”的办法,即“分封而不赐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明朝的士并不掌握当地的军政权力,在北京城内也没有多少王府。在明代倒是有一些公、侯、伯府在北京城里。北城的定阜大街就是当年定国公府的所在地,东直门内北小街的永康胡同是永康侯府的所在地,广宁伯街则是广宁伯府的所在地。 到了清代,连明朝分封诸王于各地的形式也取消了,各位亲王、郡王只有接受了爵位,而无“国”可就。王府都建在北京城内,王府的产权属于朝廷,王爷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和继承权。如果王爷的某个儿子袭封,自然可以在王府里继续住下去,如果王爷没有子嗣,或者是被废默王爵,王府就要被收回,再由皇帝分给其他王爷居住。清朝的亲王和郡王都是皇子,他们在未成年时都住在紫禁城内,成年时才移居城内的各王府中。据统计清朝有亲王、郡王封号的皇子将近70个,而北京城内的王府只有40个左右。这是因为有的皇子死得早,还没到分府的年龄就去世了,有的甚至是死后追封的,还有的王府先后住过几个王爷。 清朝的宗室封爵有十二等。即: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爵位的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世袭罔替”,即亲王、郡王的后代中总是有一人袭封爵位。袭爵的人如果犯了罪,爵位仍然可以由其他人袭封,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铁帽子王”。铁帽子王府为礼亲王府、睿亲王府、豫亲王府、顺承郡王府、庄亲王府、郑亲王府、肃亲王府和克勤郡王府。后来又有雍正皇帝的兄弟允祥、咸丰皇帝的兄弟弈铿、道光皇帝的儿子弈柒、乾隆皇帝的重孙弈匡分别被封为怡亲王、恭亲王、醇贤亲王、庆亲王,享受世袭罔替的最高待遇。 第二种继承方式是“世袭递降”,即儿子的爵位比父亲的爵位要低一等,父亲如果是亲王,儿子就袭封郡王,孙子袭封贝勒。但最初封为亲王的,降到镇国公就不再降了,最初封为郡王的降到辅国公也不再降了。皇帝的儿子既有封为亲王的也有封为郡王的。 只有亲王、郡王的住宅可以称为“王府”,贝勒、贝子、辅国公的住所称为“府”,高级官员的住所只能称“宅”称“第”。王府的建造形制有严格的规定,不得随意违反。亲王府的大门为五间,郡王府的大门为三间,左右各有一扇角门,也叫阿司门,府门外有石狮、灯柱、拴马桩、上马石,门的对面有影壁。王府的建造形制,东、西路可以自由配置,中路一律相同,主要有府门(又称宫门,亲王府5间,郡王3间)、影壁、大殿(又称银安殿)、二府门、神殿、后楼、家庙等。 《北京旧事》 学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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