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是肉食的飞禽,性野难驯,但经过人的训练以后,即能受人驱使,去捉兔捕鸟。以前养鹰狗,国家设有“鹰狗处”,并派世家子弟统领,备皇帝狩猎之用,所以鹰、狗特别在北京发达。 人所养的鹰, 大鹰用来捉野猫(野兔),小鹰用来捉麻雀。每到秋天,田稼登场,郊原苍茫,一望无际,一般私人狩猎的,或一两个人,臂上架了大鹰,大鹰戴着帽子,到郊外以后,步行去荡猫,用极快的跑步,由田中奔跑,凡隐藏在田垄中的野猫(即兔)被惊出以后,极力奔跑,这时架鹰的人,扯去鹰帽,放起大鹰,直飞追上前去,姿势非常好看,只两翅一剪,便落在兔上,两爪一扣,一爪抓兔首,一爪抓兔胯,用铁翅一扇,兔已昏迷,然后两爪用力一扣,野猫已然了帐,便算狩猎成功。 到夕阳西下时,放鹰的人,腰间累累野猫,高唱凯歌走入万家灯火的人海中。以后不过兔皮送人,或添补皮衣,兔肉炖作兔肉脯,以快朵颐,真是乐不抵苦,所费超于所得,不过借以锻炼体格,也是一件体育上的好动作啊。有的富豪人家,以虫鱼狗马、鹰鹘骆驼为娱乐的,也养一养大鹰小鹰,只排场十足,和大规模狩猎一样,雇有专门把式,终日训练鹰狗猴羊,排成狩猎姿势的阵列,在天气爽朗,秋高日晶的时候,准备大队出郊驰骋。 在头天的时节,率领大队人马,营宿郊外(以南苑为最好),锣鼓帐篷,式样完备,小至饮食居住,寝帐网城,无一不有。次日晨光熹微的时候,已然埋锅造饭,一切齐备,然后传令出发,牵羊骑马,架鹰领猴,众星捧月般,拥护着主人,直入荒原,偶然在微黄草中,发现一只跑出的野猫,臂上的大鹰,早已飞起,但仍戴着帽,不能追兔,同时一刹那间,小鹰——鹞子已然放起,很迅疾地将大鹰的帽子抓下,小鹰责任已了,大鹰便满眼光明的直追野猫而去,野猫了帐以后,大鹰责任已了。 这时猴骑着羊,追上前去,将野猫抓上羊身,奏凯而还,一幕算为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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