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老实的说就是印信,与关防钤记一样的。宝的种类不一,犹如人家考藏书画,校读书籍,书札印信各是各的图章一样。不明白宝的情形的人往往有两种错误:一、宝只是一个“传国玺”,这东西就象“九鼎”那样重要,得之者王。二、宝乃是一个皇帝有一个。不错,每一个皇帝是有他自己年号的宝和一切玺,但与一朝传用只宝不同;一个是私印,一个是公用的印。例如汲古阁的印,凡毛家的子孙仍可沿用,而毛晋的印只有毛晋用。一朝的宝是这一朝前前后后的皇帝通用的,而每一个皇帝又各有他自用的自己年号的宝。交泰殿所放的25颗宝,就是清代帝王通用的印信,并没有什么传国玺从前朝相传下来放在那里。
宝的形制和安置,我们可以看这段乾隆十一年御制的《宝谱序》文:“国朝受天命,采古制玺,掌以内阁,承收以宫殿监正,袭以重盝,承以髹几设交泰殿中,以次左右列。当用,则内阁请而用之。其质有玉,有金,有檀香木。玉之品有白,有青,有碧。纽有蛟龙,有盘龙,有尊龙。其文,自太宗皇帝以前,专用国书(按既满文),既乃兼用古篆。其大小,自方六寸至二寸一分不一。”
现在交泰殿25个黄绸罩着的木架里就是些宝。这25的树木,也是乾隆十一年定的。《宝谱序》云:“尝考《大清会典》载:御宝二十有九;今交泰殿所贮三十有九。会典又云:宫中收贮者六,内库收贮二十有三,今则皆贮交泰殿。数与地皆失实。……且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玺玉自古无定数。今交泰殿所贮,历年既久,记载失真,且有重复者,爰加考证,排次定为二十有五,以复天数。……”
25颗宝,《宝谱序》上记出了它们的质地大小纽形和用途。这些宝,现在却有的不是乾隆十一年制的,是十三年重镌的,《宝谱序》后有一段十三年御制文:“《宝谱》成于乾隆十一年丙寅,越三年戊辰,始指授儒臣,为清文各体篆书,而清文则用本字者,以国书体未备也。今既定为篆书,当施之宝印,以昭划一。按谱内青玉皇帝之宝,本清文篆文,传自太宗文皇帝时,自是以上四宝均先代相承,传为世守者,不敢轻易。其檀香皇帝之宝以下二十一宝,则朝仪纶誖所常用,宜从新制;因敕所司,一律改镌,与汗篆文相配,并纪之《宝谱序》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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