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解放时,全市共有5座广播电台。其中由国民党直接控制的"北平广播电台",在北平解放的当天,即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实行军事接管,停止播音。另外有4座私营广播电台,即:"中国广播电台"、"民生广播电台"、"军友广播电台"和"华声广播电台",仍然继续播音。当时,北平市军管会对私营广播电台只要求他们按时转播新华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不多过问其娱乐性节目的内容。因此,有的私营广播电台仍然播送一些低级庸俗的娱乐节目,有害社会风气。对于这种情况,群众纷纷表示不满,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根据广大听众的意见和要求,市军管会于1949年9月29日制定了《北京市私营电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私营广播电台必须向市军管会申请登记,并进行审查;私营广播电台必须转播新华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不得播出自行编写的新闻节目;并规定外国人一律不许设广播电台。 军管会在对私营电台的审查中发现,4座私营广播电台都是1946年以后建立的。其中,除"华声广播电台"确系资本家张芷江出资兴办外,另外3座电台,都有一定的政治背景,情况复杂。据此,市军管会于1949年10月25日下令,对私营的"中国广播电台"、"民生广播电台"、"军友广播电台",予以查封取缔。私营"华声广播电台"允许继续播音。直至1952年6月,在"华声广播电台"的申请下,北京市人民政府才批准其停止播音,对其设备合理作价,予以收购,并对该台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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