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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危旧房改造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2002-12-1 11:00| 发布者: 梅宁华

  北京是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又是迅速发展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北京的发展进程中,始终面临着建设和保护的矛盾。近年来,随着危旧房改造的大规模开展,这种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社会各界对北京旧城进行危旧房改造议论纷纷,意见各异。如何正确处理这一矛盾,已成为北京建设和发展所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

  一、北京旧城的历史文化价值?

  北京旧城62?5平方公里,其城市基本格局形成于元代大都城,定型于明清时期,形成了以紫禁城为核心,以贯穿南北的城市中轴线为中心,以棋盘式街巷布局,以皇家园林、王府、衙署、坛庙、作坊、店铺以及大量的四合院构成的城市风貌,成为独具特色、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梁思成先生曾说,北京是在全盘的处理上,完整的表现出了伟大中华民族建筑传统手法和都市计划方面的智慧与气魄。美国著名建筑学家培根评价道:“在地球表面上,人类最伟大的个体工程,可能就是北京城了。它的设计是如此杰出,为今天的城市提供了最丰富的思想宝库。”经过民国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改造和建设,直到上世纪80年代,老北京城仍比较完整地保存着明清北京城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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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北京有着丰厚的文物资源。据1997年完成的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统计,全市文物资源总量为3550处,文物建筑约200多万平方米。其中世界文化遗产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4处,区县级文保单位517处、暂保单位246处,普查在册文物2523处。在旧城范围内,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5处,暂保单位39处,普查在册文物478处,总计为800处。除此以外,北京旧城内还保留有大量的胡同及四合院,这些胡同和四合院构成了北京旧城的风貌,是老北京的重要建筑形式。旧城的风貌和重点文物保护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对重点文物自身的保护,更重要的取决于对胡同和四合院的保护,它们是北京建筑文化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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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胡同和四合院是构成北京旧城风貌的基本元素。据统计,北京城区有名的街巷、胡同共有6100多条,其中正规的胡同集中在皇城的东西两侧,沿街道由南向北整齐排列,简陋的胡同大多在离皇城较远的南北方向。北京的胡同名称丰富多彩,既反映了历史沿革,又展示了社会风情。北京的四合院是与胡同同时出现的建筑形式,历史悠久,风格独特,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居住形式方面的体现。四合院的营建是严格按照中国传统风水理论进行规划、建设,它的装饰和彩绘处处体现着传统民俗民风,反映着对“天人合一”理念的追求。北京的四合院从规模、数量、类型、样式及所包含的文化内涵,都是无可比拟的,也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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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北京旧城中除了皇家宫殿、园林、坛庙,大量留存的主要是胡同和四合院,它们构成了北京城市的特色和格局。北京历史风貌的保护不仅取决于对重点文物建筑的保护,更取决于对胡同、四合院这一基本要素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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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危旧房改造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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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旧城现存的四合院大多修建于清末和民国时期,一般都有七、八十年以上的历史。由于四合院为土木建筑结构,坚固度较低,修缮周期短,加之体制和资金方面的原因,造成大量四合院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在北京旧城内保有的三百多万平方米四合院中,四、五类危房占了近50%。由于大量的四合院属于“直管公房”,由房管局管理或各单位拥有,且房租低廉,无钱修缮,使这些房屋逐渐失去了昔日的面貌,成了破屋陋室,亟需改造。特别是由于人口的急剧膨胀,原来一家一户居住的四合院逐渐演变为多户居住的大杂院,院内私搭乱建严重,四合院的格局不复存在。

  特别需要指出,四合院是适合当时人们居住要求的建筑形式,按照现代居住条件衡量,它的使用功能已无法达到最基本的要求。四合院中现代市政设施缺乏,取暖、水处理、燃气设施难以引进,居民生活极为不便,在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的情况下,改造四合院,使之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要求,成为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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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危旧房改造对文物保护的?影响和引发的矛盾

  北京市大规模的危改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实行危改与房地产开发结合的原则,导致一些开发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古都风貌,出现了大规模“推光头”式的危改,后果是严重的。几乎旧城内所有危改项目,除已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得以保留外,大片四合院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30~40米的楼群,不仅使保留的文物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环境,也使旧城风貌受到严重破坏,致使构成老北京城市格局的一些传统街区逐渐消失,北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受到严重威胁。由于危旧房改造步伐加快,近年来将有60多项危旧房改造项目在旧城展开,对文物保护的影响已从过去“点”的冲击扩展为“面”的大规模影响,由此引发了人们对古都风貌保护的种种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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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调保护者大声疾呼:危房改造必须停下来,否则北京旧城将失去本来面貌,古都风貌将丧失殆尽。从现在开始,一砖一瓦都不能再动了,要尽可能保留旧城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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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调改造者态度鲜明:改造危旧房是历史的必然,城市要发展,人民的居住条件要改善。危旧房现状令人堪忧,不改造将失信于民。?

  危旧房改造和保护古都风貌,已经成为北京发展建设中的突出矛盾,使相关工作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北京大批的危旧房亟需得到改造,以满足群众日益迫切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另一方面,北京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化特色必须保留并延续下来,绝不能遭到不可挽回的破坏。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正确把握两者的关系,确立清晰的工作思路。一是深刻认识保护北京历史文化特色,是北京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北京的规划和建设一定要充分考虑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在最大限度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前提下,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努力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二是深刻认识危旧房改造的必然性,当前要解决的不是改与不改的问题,而是如何改的问题,要引导危旧房改造走上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轨道。三是要深刻认识古都风貌保护与危旧房改造不是对立的。已有的成功范例如明城墙遗址公园搬迁了2600户居民,形成了新的景观;南池子地区危改将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风貌,同时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这些经验将对探索保护和改造的有效结合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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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进一步加强危旧房改造?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解决危旧房改造与文物保护的矛盾,不仅是认识问题,更迫切的是现实问题。既然危旧房改造不可能停止,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的措施,有效地引导危旧房改造符合文物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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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已经采取的有效措施。根据我市从2001年起到2005年基本完成危改的安排,市文物局在对规划确定的164片危改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将旧城危改片内文物单位绘制成“十五期间四城区危改区内需保护的文物建筑清单”及图册,提供给市规划部门及各城区,要求对危改涉及的101处文物保护单位和285处普查登记项目予以保护。并由市文物局起草与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联合签发《关于在城市危改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2002年初开始,市文物局组织力量对城四区危改片内的四合院保存状况进行了调查,确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四合院539处,并根据危改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危改中四合院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危改片内四合院保护的标准。同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危旧房改造的审批程序,严格坚持危改方案中必须做到“区级以上文物一个不能动,普查登记文物一个不能少”。这些措施对危房改造中的文物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2?正在研究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危旧房改造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必须扭转旧城内危旧房改造以开发商为主的做法,形成危旧房改造以政府为主体的局面。旧城内危旧房改造不能依赖商业性资金平衡,导致大量质量较好、位置较佳的房屋被拆除,而真正大量的危旧房因商业价值低而得不到改造。要通过调整危旧房改造政策,实行政府财政补贴和实行房改等多种方式,筹集危房改造资金,使危房改造实现“原拆原建”,保留历史风貌的目标。这一房屋改造的原则已经提上议程,并以白塔寺周边地区,琉璃厂文化区为试点,进行相关的测算和准备,取得成效后积极推广。?

  3?建议采取的措施。旧城的更新和发展是必然趋势,实行保护性发展是长久之道。北京旧城危旧房改造不能再出现大拆大改的方式,要解决好几个重要环节:一是人口疏散。必须通过有效政策,将旧城过于密集的人口疏散到新区,据测算,应有一半以上人口疏散出去才能缓解旧城居住密度,保持旧城原有格局和合理的居住规模。二是尽快确定胡同、四合院市政建设规范,解决胡同狭窄、场地不便等矛盾,并通过危改使胡同、四合院市政设施达到现代标准。三是在风貌控制方面实施更加严格的标准,不仅历史文化街区必须保持原貌,旧城内的危改区都应以原貌为基础进行规划设计。?

  总之,只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危旧房改造对文物保护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的矛盾,就能取得既保护文物和古都风貌,又推进危旧房改造的双赢结果。?

 (作者为北京市文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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