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俚语俗话文章多

2002-12-1 11:00| 发布者: 张双林

    在老北京的俚语俗话和歇后语中,有不少与北京的商市有关系。这些俚语俗话如加以收集整理,便是京城一部袖珍的“商业史”、一部珍贵的老字号店铺史,亦是京城商业文化的集萃,读起来令人回味。
    在京城俗话中,有“头戴马聚源,身穿瑞蚨祥,脚踩内联升,腰缠四大恒”之说。
    马聚源是帽店,瑞蚨祥是绸布店,内联升是鞋店,这些都是人们所熟悉的京城老字号,惟有“四大恒”,人们不大熟悉。
    所谓“四大恒”是当年京城有名的钱庄。按《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一书载:“当年京师钱庄,首称四恒号,始于乾、嘉之际,皆浙东商人宁绍人居多,集股开设者。资本雄厚,市面繁荣萧索与之有关系。四恒号皆设于东四牌楼左右,恒和号在牌楼北路西,恒兴号居其北隆福寺胡同东口,恒利号在路东,恒源号在牌楼东路北。凡官府往来存款,及九城富户显宦放款,多倚为泰山之靠。”
    由此可见,四大恒在当年是财富的象征,能“腰缠四大恒”者,势必是殷富之人。古人喜欢称出门携款(银子)为“腰缠”,唐诗中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之句,即是指此。
    四大恒钱庄资本雄厚,据说内有慈禧皇太后的股本,故有“官方银行”的色彩。“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好景不长,所以“四大恒”“自庚子之役,颇受损伤,然犹支持十余年,始次第歇业。”恒源号、恒兴号歇业最早,恒利号曾维持到民国10年之后。
    “四大恒”财源茂盛,“当年所出银票,市民皆视为现金,故始终无挤兑之事。”但是清末之后,因国势的衰败而衰败,故又出现了“四大恒不如一泰源”的说法。
    泰源亦是一家大钱庄,开设在南长街。从泰源开始的位置上看,离清廷内务府会计司不远,又在紫禁城下,显然与清宫有密切关系,很可能是“民办官助”的金融机构。因此,“内务府与宫中流动之款,则于泰源号司之。”更为甚者,“该号不出银票,所用皆二指关税兑条一纸,然多数有至万金者,为他家所无。”凡此种种,说明“四恒不如一泰源”之说,并非空话。
    在关于北京商市的俚语俗话中,有一句话叫:“老买卖——不养三爷”。
    所谓三爷,泛指少爷、姑爷、舅爷。“不养三爷”并非是饿着这三种人,而是不许他们参与店里的经营和管理。
    旧京城的老字号、大买卖,虽多为一姓或几姓家族所有,但具体经营和管理则由掌柜的管理,掌柜今日称经理,但在当年是店东手下的“打工者”、“白领阶层”,为使买卖兴隆,经久不衰,掌柜的必须尽心尽力,而“不养三爷”则是他们多年经验的结晶。
    “三爷”,那些店东的少爷、小舅子和女婿,因自己的身份特殊,又与店东有亲缘关系,往往指手划脚,干预经营管理,有的“三爷”还仗势胡作非为,影响店铺的生意和声誉。基于此,不少明智的掌柜便有了“不养三爷”的招数,至于店主,出于经济原因和自己事业的发达,一般也默许和支持“不养三爷”。这样,“不养三爷”成了大商号不成文的规矩。
    “不养三爷”,看起来是个简单的“回避”制度,其实是经验教训所得出的结论。在工商史上,不少大买卖、老字号本来十分兴旺发达,但由于误用了不懂行又不检点的“三爷”,而使自己的买卖由盛至衰,乃至倒闭关张。此类的例子在旧京城就不少,以饭庄业的“八大楼”、“七大居”为例,就足以说明。这些“楼”和“居”在本世纪三四十年代逐渐消失,内中原因很多,但是养了“三爷”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东兴楼饭庄的倒闭最有代表性(今日东兴楼与老东兴楼没有任何渊源关系,仅借用旧名)。
    当然,也有些老字号是“子继父业”而发达的,不过,他们只是继承家业家产,并不是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不养三爷”与之没有矛盾,否则,就不会流传至今了。
    “天桥的货——假的多”,亦是北京地区旧日流传很久的俗语,与“天桥的把式——光说不练”,有异曲同工之意。
    天桥是京城旧日缩影,又是有名的藏污纳垢之地,此地市场上所卖商品,假、劣、破三字成了天桥商品的代名词。天桥没有什么老字号买卖,多的只是小铺和货摊,并有“雨来散”之说,而顾客又多为流动的,没有“回头客”。鉴于上述情况,这里经商者自然不会讲什么商德和信誉。故而有了“天桥的货——假的多”的歇后语。
    后来,人们又将此话简炼,称“天桥的货”,谁在街上买了假货、劣货,大家都会说:“这是天桥的货吧?”。“天桥的货”,与今日人们所言的“白沟的货”、“晋江的货”有相同的含义。
    近年,有人在弘扬并不存在的“天桥文化”,希望不要把“天桥的货——假的多”,加以“弘扬”和“继承”。
    “砂锅居的买卖——过午不候”,是京城流传甚广的一句歇后语。砂锅居在西四缸瓦市,是一家以卖砂锅菜为主的饭馆。据传,此饭馆开业于乾隆六年(1741年),系和硕定亲王的王府管家所开,原称和顺居,以卖煮白肉起家。煮白肉原本是清宫祭祖敬神的食物,和顺居继承了煮白肉的技艺,煮出的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鲜美可口,很受食客的青睐。但是,当年和顺居是小本经营,煮肉的锅只有一口,每天只能煮、卖一口猪,卖到中午时刻便告罄,如果顾客要想大饱口福,只能赶早而去,否则只好败兴而归。好事的北京人便依此造出了“砂锅居的买卖——过午不候”的歇后语。
    当然,今天去砂锅居用餐时,就不存在“过午不候”的问题,此话成了一句没有具体所指的俏皮话儿。
    北京街市中的俚语俗话和歇后语很多,举不胜举。诸如“六必居的抹布——甜酸苦辣全尝过”、“会仙居的炒肝——没早没晚”、“吃烤肉到卢沟——晚(宛)来晚(宛)走”等等,都有典故、含义,细作分析就会发现许多关于北京旧日的商业轶事,十分有趣。
    在众多关于北京商业的俚语俗话中,也有在全国流行的,如“童叟无欺,言无二价”。这句话如果真正实施,则是商业道德、商业作风的集中表现。但在旧中国、旧北京,这句话是十分虚伪的,成了商家奸诈的写照。因为他们真正干的是“童叟吾欺,焉无二价”。一些大买卖,为了维护本店的生意和信誉,当然不敢干“童叟吾欺,焉无二价”的事儿,那些摊摊儿卖货,尤其是在庙会、集市上的商贩,便无顾忌了。他们不仅欺骗买货的老人、小孩,还欺骗妇女、乡下人,总之,谁上他们这儿买东西,能蒙就蒙,能坑就坑。至于商品价钱,则讲究“要谎”,信口开河,漫天要价。像旧北京马路旁卖布头儿者,更是如此。他们一唱一和吆喝叫卖,量布连尺都没有,纯粹在唬弄人。此类商贩,怎么会有“童叟无欺,言无二价”之举,不欺人、不“要谎”,怎么行。
    由于一些商贩奉行“童叟吾欺,焉无二价”的原则,人们从中又引发了“十个商,九个奸”,“无商不奸”之类的俚语,每逢人们一提到商人,都会和“奸”字连系。平心而论,商人与奸商并不是一个概念。奸商之说最甚是50年代之初,当时正值抗美援朝,一些商人在供应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军用品中,弄虚作假,如将破棉袄的烂棉花,制成药用棉,用死猪肉制成猪肉罐头、用凉水冒充生理盐水……这些不法商贩如此坑害最可爱的人,人们称他们为奸商,并由此得出“无商不奸”的结论,是事实所在,历史的必然。
    在经过“三反”、“五反”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等政治运动之后,“无商不奸”、奸商之类的俚语俗话才停止了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商业工作者”之称。
    京城关于商业的俚语俗话,十分有趣,应该说,也是一笔宝贵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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