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药房是古代为帝王、宫妃等皇亲调制药品和取药而设置的机构。 清廷御药房成立于清顺治年间,并有内药房和外药房之分。内药房仅供皇帝、宫妃、贵人等所需用药;外药房则是各宫太监及首领患病时取药的地方。后来因宫廷机构庞大,人员日增,仅内药房难以满足其需要,故在内药房下又分设寿康宫内药房、储秀宫内药房和圆明园药房等。 御药房负责宫廷所需药物的储存,药剂的调配,它与“太医院相表里”。凡宫中传太医院御医入大内(皇宫)为皇帝请脉,都得由御药房专职太监带领,太医诊脉处方后,如皇帝同意服用,太医须与内臣(太监)一道赴内药房合药,还须将药方连名封记,随之开列本方的治法和药性,御医与太监在月日之下署名,进呈皇帝御览,奏本既具,即行登记入册,由内臣收掌,以备稽考。皇帝服药更有诸多禁忌:煎烹御药,太医与内臣常要一道监视,待药煎好后,须分别倒入两杯中,依古有“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的规矩,一杯先由主治御医先尝,后由院判(太医院医官)、煎药太监依次饮尝。另一杯则进呈皇帝服用。因性命关天,为皇上配方煎药,总是由深得皇帝信任的太监充任。如果发现所开药品不清和药味分量虽开面遗漏舛误,或御药房配制不依原方等,都将以“大不敬”论罪。 御药房药品需数量很大,也十分讲求质量。其药材(包括成药)大致有下列几个来源:1、向各省出产药材地征收。清宫档案太医院《条款清单》曾记载:“如药材内有京中不易购办之物,应奏明管理事物大臣,查系何省所产,即行文该省购办,运京备用。”这是御药房药品的重要来源。2、由各省督、抚大臣据其所辖地的特有地道药材,不时向宫中进献,谓之“土贡”。如云南之茯苓、广东之标红、四川之冬虫夏草等等。3、外国馈赠或进口。如金鸡纳及南洋的豆蔻、砂仁、丁香等,这些多为外国特产药材。4、京城同仁堂采办。同仁堂成立于清康熙年间,历来以成药膏丹丸散和药材品质优良而著称,也颇受皇家重视和信任。从雍正皇帝起,大内要求同仁堂每三个月进货一次,不得有误。同仁堂每次都圆满完成任务,成为御药房的得力助手。特别是同治以后,同仁堂几乎垄断了皇家的药材采办业务,不少成药也“特批”由同仁堂专门御制,随时供俸所需,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光绪末年。因而同仁堂成为蜚声遐迩的御前“当差”药房。 御药房为皇帝及皇亲贵族的专用药房,因其责任重大,向为宫廷禁地,防范森严,外人不敢擅自私入,对外采办的药材(品)及各省进贡药物都将受到十分严格的检验,常要经太医院的院使、院判等带领熟谙药品之吏详加确认,方可入御药房储存以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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