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永乐元年(1403)北京国子监与南京国子监并称为“二京国子监。”由于北京国子监草创未久,因而出现了许多趣闻,略述如下。 “师资力量”缺乏。如永乐九年(1411)二月北京国子监言:“比发生徒增益而监官未备,请如南京国子监例置博士四员、助教十三员、学正九员、学录六员、掌馔一员。”明成祖批准了这个请求,着令按照南京国子监的“编制”配备“师资”,以解燃眉之急。 监生考试作弊,或“诈冒乡贯报作生员”,或请人代考。此种情形在云南道监察御史计澄等人的奏章中可见一斑:“开科取士,务得实才。今南、北直隶凡遇开科,多有诈冒乡贯报作生员,或素无学问,请人代笔,其弊非止一端。”有鉴于此,他建议:“乞敕该部会议,今后开科,令御史亲诣各处,严加考选,必得学问优长、素无过犯者,令其入试。其在京,如遇系军生并各衙门吏典承差人等,不由学校,不经考验,其间奸盗贪墨,无所不有,此等之徒,一体不许入试,庶革奔竞之风”(《英宗实录》卷118),可见当时许多人想入国子监而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尽管明英宗下令“礼部严切考察,如有虚诈,论罪不宥,还是不能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仍有些儒士胆敢以身试法。如景泰四年(1453)八月礼科给事中张轼上书明景帝时说:“今顺天府乡试取士,闻各处举保儒士,其间多有文理不通,已为翰林院考黜为民,乃久延京师,冒军民籍入试,以图侥幸。”很自然,这种“曲线报考”的儒士未能如愿以偿。 监生长期“旷课”。礼部于宣德元年(1426)十二月上奏给明宣宗的一份奏章说:“两京国子监生多给假还乡,经历年久,撬故不来,请谴人提问。”(《宣宗实录》卷23)国子监是最高学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那还了得,于是宣宗明示:“古云才难,诸生未及仕先负罪名,即为终身之玷,宜量地方远近,定与限期,如再于限外不来,皆发充吏”,以示惩罚。 注重监生及各衙门历事的形象,年老残疾貌陋不堪者皆罢为民。所谓“各衙门历事”,是指到各衙门实习的监生。此举是礼部尚书胡滢的“杰作”。宣德二年六月(1427),他上书宣宗皇帝说:“北京国子监生及见拔各衙门历事者,其间有年老貌不堪教用,请令六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堂上官、六科给事中会同监官拣选,凡年五十岁以上及残疾貌陋不堪者皆罢为民,庶几不孤教养。”这个建议看来很得宣宗皇帝的赏识。下令照办:“国家育才何以有鄙陋不堪者?此盖有司初不精选耳。然虑其中有饰诈以求退者,可令锦衣卫指挥一人察视之。”倒霉的是那些年老貌丑之人,就在七月,礼部上报宜罢为民的“北京国子监生李干等年老残疾貌陋不堪教用者凡一千九十五人”。给他们的监生生涯打上了一个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