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是人生最后一次生活仪礼,是表示人生最终归宿的程序。因此,最为隆重、庄严、肃穆,但也极其繁琐复杂。子女必须“当大事”,根据自己现有经济条件尽最大的努力让老人安息。这是自周朝以来就已形成的习俗,家家无不遵循这一约定俗成的仪礼。这主要是基于封建社会的孝道。从积极的意义上讲,“慎终追远”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固有美德。如果抛开这一层意义,从广义上讲,丧葬仪礼,体现了人类的尊严与自我尊重。人类对自己的同类(包括亲人)不能象对待家畜动物那样“死了,死了,一埋拉倒”。尤其是对有业绩的死者,用葬礼的形式进行表彰,这不仅是让死者享受哀荣的问题,而是借此教育后代,学习死者的品德、操守、继承死者的遗志,实现其未竟的理想。 当然,旧时的丧礼,人们偏重于从精神上慰籍亡灵,关心死者到另一境界的遭遇、安危,以及祈求其对后人、家宅的护庇,充分反映了后代对先亡者的情感和意愿。 丧礼历来为人们所重视的原因,还在于封建社会的法权问题。例如:后人要继承死者的财产就必须“备极优隆”地发送死者。在一定情况下,瞻养不如发送更具有继承效力,过去越是拥有土地、房产、买卖商店以及其它财物的,生前就越不需要其子女或亲属瞻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瞻养不能成为继承财产的条件。在某种程度上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对其死后的发送和礼节(如打幡、摔盆)倒成了唯一条件,尽管是不成文的民间传统习俗。有时发送亡人的费用开支,并不一定是由继承人自己掏腰包,而是从死者的遗产中取出一部分。这样继承人为何“泛着河水不洗船”?如果丧礼隆重,既能体现了自己的“孝道”,慰藉了亡灵,同时又炫耀了门庭,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之。 再者,兄弟分家固然要看对老人生前是否尽到瞻养义务。在很大程度上还要看在发送老人时破费多寡。多破费者多分;少破费者少分;不破费者不分。因此,在发送老人上兄弟几个互相比赛,拼命花钱,所以就出现了像传统相声《锡蜡扦》那样的治丧情况。 老北京的民间治丧形式(丧葬仪礼)和全国其它地方一样,是个原始观念和封建观念的混合体;是佛、道两教的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综合形式。这种形式大体上是从晚清传统下来的。当时北京人主要是满、汉两族。除了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和少数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以外,都公认这个传统的仪礼,有的汉人、满人并不信佛,也不信道,但家里一旦落了丧事,马上就信起神、佛来,毫无例外地遵照佛、道两教的仪礼,也是公认的和市面上流通的传统仪礼办理。 封建时代(包括民初)厚葬成风,尤其是官宦士绅,豪商富户的丧礼,未免过于繁文缛节。一些富户居然有的老人在晚年置办所谓“寿产”,即买些房屋、地亩、俟死后出售,所得价款即全部用来治丧。一些中、小门户亦自不量力,争相效仿。有的贫户甚至采取典卖家产、借贷等办法大办丧事。这样,不但给社会的财力、人力造成无谓的浪费,同时也给家庭和个人带来负担。 对于上述这种社会现象,自有它发生、发展与消亡的历史过程。因此,凡属北京地区产生、流行过的丧俗,大体上均予如实收录,意供研究者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