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文化现象。京城婚俗,从择婚、议婚、定婚到嫁娶等方面都有繁多博杂的禁忌事项。 婚姻是男女两性间建立的一种社会公认的夫妇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确立,在封建的旧社会,在老北京,是有许多禁忌的,从择婚、议婚、定婚到嫁娶等方面都有繁多博杂的禁忌事项。 禁忌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文化现象。婚姻是人类社会进入到一定发展时期的产物。婚姻的形式多种多样,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婚姻的形态发生着种种演变和进化。在中国古代从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起,至周代结合政权的分封制时,就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备的宗族宗法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家庭与社会的财产、财富全都计算在男子的名下,按着严格的辈份、嫡庶关系确立尊卑,明确递继。因而,婚姻的缔结便直接影响到一个宗族系统的发达与否。所以,婚姻虽属吉事,但顾忌也很多。 在择婚上,禁忌表现在外婚制和内婚制上。说白了,就是在择婚上禁止血亲间发生性关系,而同时又要表现出一种维护血统、属性稳定且纯正的意向。因各地习俗不同,便有了氏族外婚禁忌、氏族内婚禁忌、民族内婚禁忌、同姓不婚禁忌、表亲婚禁忌等等。从京城婚俗发展史上不难看出,这种禁忌也是有的。清初满汉不能通婚,后来为了统治者的需要,这种禁忌才被打破,但在等级禁忌上,时至今日也有所体现。在中国,整个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漫长过程中,存在着森严的等级差别。这种等级制度,在礼制上和法律上都对婚姻产生了种种限制作用,使“门当户对”成为中国传统婚姻最重要的标准,等级限制成为人们婚姻不可逾越的一道鸿沟。等级限制主要表现为良贱不婚和士庶不婚的禁忌,“家之婚姻必由于谱乐”,门不当,户不对,便不可能缔结婚姻。 在择婚上尤其禁忌血亲婚。在旧时有“骨血不倒流”的说法,民间是指单向舅表婚。舅表婚又称中表婚,中表即内外,舅为中、为内,姑为表、为外,俗以为姑母和父亲的血脉相同,娶姑家的姑娘为媳妇便是“回头婚”。因此,“骨血不倒流”的说法是仅对姑家的女儿给舅家的儿子的。汉、满都有此忌讳。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上也有明确的规定,近亲不能结婚。当然这是从优生学的角度出发的。 在议婚禁忌上,我们先谈媒人禁忌。俗语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这话虽然说得有些绝对,但却反映了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虽说自由恋爱历代均有,但毕竟许许多多的婚姻是经人牵线搭桥后缔结的。这牵线搭桥者,便是媒人。 传说盘古开天辟地之后,大地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女娲感到十分孤独,便用黄土造了人。人总是要死的,怎么办呢?女娲又想了一个办法,让男人和女人配合,让他们繁衍后代,于是,后人奉女娲为婚姻之神,尊为媒祖,建庙祭祀。 女娲是神媒,那么人间的媒人是何时产生的呢?在杂乱婚或对偶婚时代,男女结合是自由的,自然不用媒人牵线。真正需要媒人和媒人之所以应运而生,是在一夫一妻制确立以后。这个时候,女性逐渐成为家庭的私有财产,丧失了她们原有的权力和自由。这样,男娶女嫁,就需要有人从中作介。 “媒”字的出现,最早见于《诗经》,在《卫风·氓》一诗中,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句子。“媒人”一词,最早见于《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诗中有“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的句子。 媒人的产生,在中国的婚姻舞台上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几千年封建社会里,媒人成为“合法婚姻”的主要标志。没有媒人撮合的婚姻,要遭到道德、礼教及世俗的谴责和否定,被视为“大逆不道”。 由于媒人在婚姻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愈来愈受到封建统治者的重视,逐渐把媒人推到了代表婚姻道德标准,监督婚姻合法化的角色。同时,由于在旧社会盛行“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之大防”的封建思想,统治阶级大力宣传“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贞女品德,因此,许多人家的姑娘总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男女婚姻自然奉行“无媒不交”的原则。因此,在沟通两性联系、促成婚姻缔结方面,媒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媒人施展巧嘴利舌这一“特长”的“市场”。 媒婆一般都能说会道,所以在过去,求媒婆说亲的人不敢慢待了媒婆,对媒婆的招待与送“媒礼”都是周到和丰厚的。如果哪一方无意间得罪了媒婆,因她的从中作梗,三言两语,会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了。还有一些根本不相配的婚事,因媒婆受了厚礼,也会昧着良心,瞒天过海,弄假成真,把婚事说合成功。如果婚后双方不满意,媒人并不负责,因为媒人“只包入房,不包一世”。 作为媒人,一般说来,忌讳四处张扬,在说媒开始,往往尽量避人耳目,否则可能婚事不成,却弄得满城风雨。其实,现在一些年青人,不论是自己认识的,还是由介绍人介绍的,开始也都是隐密的,到了一定程度才逐渐公开。 结婚不能没有媒人。民间以为,媒人是负有神圣使命的,他们能让冥冥中注定合该结为夫妻的人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说明他们是可以上达神明的,是有一定的魔法威力的。因此,人们对其怀有一种敬畏的情感,不敢得罪于他们。另一方面,由于职业的需要,他们又是对民间婚嫁禁忌知之最详,记忆最深,传统观念保留最完整的人物。一切撮合事项,有赖于他们的穿梭奔忙,有关的风俗礼数,有赖于他们的传播、提醒、协助办理。 问名禁忌。问名,是男方求婚后请媒人问女方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准备合婚的仪式。近代北京的问名习俗,主要是看男女生年属相是否相合。不是马与牛、羊与鼠、蛇与虎、兔与龙、鸡与犬,猪与猴等在一起,即可合婚。 在“合八字”时,有不少的忌讳。就写庚书而言,桌上要放一对烛台,红烛高烧,中间放笔墨砚台。笔要两支,墨要两锭。磨墨时,两锭墨要同时磨,写男方庚书用一支新笔,写女方庚书用另一支新笔。笔墨皆成双,意味着双喜临门,好事成双,表示吉庆。庚书中男女的生庚,字数必须成双。 在旧时的议婚阶段中,纳彩、问名等婚仪顺利通过之后,便该纳吉一项了。纳吉就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消息告知女方的礼仪。旧京城有句俗话,叫“成不成,三杯酒”。是指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先后要去三次,每次都要带一瓶酒,成不成要第三次才知道。也就是说,第三次喝酒,是订婚仪式。 在婚娶上也有禁忌。 结婚大礼,安排在哪一年份内,在民间有许多讲究。如,无春之年,即当年无立春之月,是“寡年”,不吉利,不能成婚。在老北京,还有本命年不成婚之说。 过去,北京多选在腊月二十五至腊月三十这五天内嫁娶。届时,一顶顶红绿花轿、一队队送亲迎亲队伍,吹吹打打,气派非凡地穿街过巷。为什么要选在这几天嫁娶呢?这与人们对灶神的信仰有关。据《帝京岁时纪胜》载:“二十五日至除夕为乱岁日,因灶神已上天,除夕方旋驾,诸凶煞俱不用事,多于此五日内婚嫁,谓之百无禁忌。”原来,人们是将这几天认定为吉日。吉日婚嫁自然寓含“吉祥如意”的良好愿望。 近代,婚嫁不受季节限制,一年四季都可以。不过,以春节前后和节日为多。至于时辰,北方多在早上“日出前后”。在北京则有午前将新娘接回家,否则是二婚再嫁。 当代婚姻十分自由,嫁娶不拘时日。不过,多数人都选在“国庆”、“元旦”、“春节”,或其他节日举行婚礼,认为这样有纪念意义,祝贺的人多,热闹一些,也是图个吉祥的含义。 婚礼的高潮是迎娶新娘,六礼称“亲迎”。这是人生大礼中最隆重、最繁缛的仪式。 婚嫁日祝贺的人多少都无妨,但最忌有人上门要债、闹事。婚姻是喜庆的事,假如往日有冤仇的人家,此时上门来闹事,则是大大破坏了吉事,是最受忌恨的。 喜庆之日,燃放爆竹,有驱鬼之意含在其中,民间说是“崩崩邪气”!久而久之,由于条件反射,一放爆竹,人们就猜想是办喜事,所以放爆竹便又增添了喜庆热闹的一层含义。而办喜事不放爆竹也就更多了一层忌讳的理由了。 但现今北京城禁放爆竹,婚庆之日,也就少了声响。京城人也很有办法,买些小气球放在地上,迎娶新娘入家时踩上几个,几声脆响,也增添了喜庆。 旧时,男子娶妻俗称“小登科”,是可以穿九品官服的,新娘则必用凤冠霞帔,以象征吉祥。据《清稗类抄》云:“凤冠为古时妇人至尊贵之首饰,汉代唯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庙之首服,饰以凤凰。其后代有沿革,或九龙四凤,或九翚四凤,皆后妃之服。明时,皇妃常服,花钗凤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凤冠者,相传谓出于明初马后之特典。”可见,当时新娘不用凤冠霞帔,已成为一种忌讳。一是伯不吉利,二是怕人说不是嫡妻。辛亥革命后,随着帝制的垮台,此俗逐渐变革。现在多以漂亮、崭新的西服、时装为时兴婚嫁衣。新娘佩戴红绒花,以谐音“荣华”象征富贵。近几年,婚纱在京城成为新娘最时髦的嫁衣。 在旧京城,婚娶多用轿子。结婚时的喜轿,具有特别的装饰,一般在红绿绸缎的轿围上绣些吉祥图案,如百鸟朝凤、富贵花开、丹凤朝阳、百子图等。讲究点的,再绣些金丝银丝,镶点钻石。喜轿有四人抬、八人抬。旧时的北京,汉人根据贫富不同用一至三顶轿子:一顶红轿,另两顶围有部分绿色轿围——前者乘坐新娘,后者乘娶送亲的太太;但北京的满人则只用一顶红轿,供新娘坐。北京的新娘对花轿还有个讲究,坐“头水轿”,必须是第一次使用。若此轿曾被人用过了,新娘可以拒绝上轿。 新娘子上轿时忌讳足踏土地,旧京城满、汉都有此习俗。不踏土的理由据说是怕沾走了娘家的灰土,带走了娘家的福气。有人认为这原是新娘依恋娘家不肯离去的缘故,有人说这是表示高贵的身份,还有人说这是为了避邪求吉。 上轿前,新娘要蒙上红盖头。红盖头即是一块二尺见方的红布,可蒙住新娘的头面脖肩,使人不能看清她的面目。新娘从上轿前蒙上盖头,直到下轿、拜天地、入洞房之后,才能由新郎掀开。不蒙盖头或者过早掀开都是遭忌讳的。下轿时,新郎骑着马鞍,手持弓箭,照新娘脚下虚晃三箭,借以驱魔除妖。 汉族民间俗信居处多神,门有门神,灶有灶神,床有床神,窗有窗神。就是门坎也有门坎神。各有各的用处,各有各的本领,不能慢待,都要敬重。所以新娘子进男家门时特别忌讳触犯各种神灵,尤以门坎为最要小心之处。新娘子绝对不能用脚踏在门坎上,据说会触怒门坎神的。门坎民间又称门限,那是一家之坎,门里门外、家里家外的分野。新娘子若踏了门坎,就是踩了丈夫家的威风,甚至还会妨死公婆。 不过,现今已没有用轿娶亲的了,大多数是用小汽车。再加上大力提倡新婚俗,一些忌讳也在年轻人心中完全消失掉了。 婚宴忌讳寡妇、孕妇及戴孝者参加,否则不吉利。吃完喜酒,收拾盘碟时,忌讳将空盘相叠,以免犯了“重婚”之讳。 新郎、新娘上床安寝时,新郎要特别注意把自己的鞋放在新娘踩不到的地方。万一被新娘踩住了,新郎就一辈子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来。新娘忌讳踩新郎的鞋,如踩了新郎的鞋就是对新郎的莫大侮辱。衣服也一样,忌讳新娘的衣服放在新郎的衣服上面,否则,丈夫将被妻子挟制一辈子。 洞房花烛夜点燃的灯烛忌吹灭,要一夜长明。相传新婚夫妇谁要先把灯吹灭,谁就先死,所以二人谁也不吹灯。因此也就有了“守花烛”的习俗,即新婚之夜,新郎、新娘通宵不睡,看守着洞房花烛不让其熄灭。俗有“左烛尽新郎先亡,右烛尽新娘先亡”的说法,故一烛灭时,随将另一烛也熄灭,取“同生死”之意。满族洞房花烛忌吹灭,因而是用扇子扇灭。 在婚姻上还有许多禁忌。但是,婚姻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改革,一些旧的禁忌已经消亡,所以不再一一叙述。 在旧时代,婚姻的目的有很大成分是为了“传宗接代”,而并非看重男女间爱情的分量。所有婚姻的程序、习俗、礼仪都是向社会表明婚姻的合法化,而并不在于表明男女间感情的笃诚与真挚。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婚嫁要素逐步由外界的条件、环境转向男女双方的内心世界,一切旧的习俗、禁忌都相应地被改造或抛弃了。这种变化和物质文明的进程也是相适应、相同步的。轿子的消失使所有关于轿子的习俗禁忌随之消失或者转化;西装革履的兴起淘汰了凤冠霞帔以及围绕着凤冠霞帔的一切习俗禁忌;自由恋爱使得媒婆和这个职业逐渐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婚姻介绍所等公益事业。 总之,现代婚俗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当今的大都市中,几乎完全不见昔日婚俗的旧影,旅行结婚、集体结婚等新式婚俗逐渐形成时尚,许多婚姻禁忌在新一代年轻人的观念中已是荡然无存了。
京城婚俗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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