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绺”这个词,对当今的年轻人讲,是很生疏的。“绺”这个词的源头,没有进行考证,而且在这里也不读作liǔ,应读作lǔ,而且是轻音。说白了是小偷、扒手的京味称呼,俗名“三只手”。而今有人称在汽车上行窃的叫“出包”,这个名词形象、直接、具体,又有点内涵,书面语言谓之“扒手”很准确。 在过去的年代里,这个行当是讲究师出有门,分帮结伙,作案有地区限制,各“吃”一方,各行一道。一般的笨手笨脚的人,真没饭吃了,托人找上门来学这行,师傅一看就不收,谁教笨贼呀!作案时手脚不利落,不出事才怪呢?讲究干多少年没“折”过。老人们谈起这个行当来,避讳偷啊窃的,就说某某人手不干净,听的人自然会明白是什么意思。据知情人讲,这个行当按其行窃的时间、地点分为四类。
白钱
就是在白天行窃。他们用磨得锋利的铜钱,划破人们的衣兜底部,钱夹不取自落。夜间不得作案,若触犯帮规,轻则打一顿,重则逐出门墙。凡是被逐出的,就再也不能吃这碗饭了。各帮谁也不收。这些小绺的手特别快,若不是亲眼得见,很难相信。 40年代中,我所在的商店街上,上午有糖市,往东有烟市,因此早晨至中午,人流量特别大,小绺也特别活跃。我隔着店铺的橱窗,往外看那熙熙攘攘的人流。一个身着黑中式裤褂的小伙子,往来于人流中,只见他左膀子往迎面那人的左膀一碰,那人一抬头,小伙子右手从右腋下往那人的左衣兜一伸,钱夹到手,说时迟那时快,如同变魔术的一般,他是用食中二指一夹钱包,往上一提,快、轻,手段实是惊人。
黑钱
黑夜行劫,溜门撬锁。这类行窃者有时几个共同行动,作案目标是大商店的储库、大饭庄的后柜、米粮店等。作案常是高来高去,他们作案后绝不从来路回去,所谓“贼不走来路”。黑钱有几句谚语“偷风不偷雪,偷阴不偷晴”,刮风、阴天可作自然的行动掩护,雪天留足迹,晴夜看得远。作完案,先由一人在邻房上顶上走过,而且还向客家打招呼:“借道了!”是警告住户,没你们的事,不许声张,黑钱照例不许白天行窃。
大轮
就是在火车上行窃,俗称“吃大轮的”。同样不得在车下作案,即便是在车下有机可乘,甚至财物丰盛,也不得下手,不能触犯帮规。他们行窃手段使人不可思议。我的远房叔父自天津乘火车来京,在火车上被窃。他身穿水獭领礼服呢大衣,着西服,内穿西服背心,大衣系扣,结果背心的兜下,被划了一道三寸多长的口子,钱夹不翼而飞,而叔父不得不佩服窃贼的手段高明。
小轮
就是在有轨电车上行窃,后来在公共汽车上作案。乘客因路程近,因而他们的行窃手段也就更快。先有一人在车上“问路”,他上车后,便高声喊:“先生、小姐注意!车上有扒手!”然后大摇大摆下了车。当乘客听到车上有扒手,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钱包或装钱裤袋。这就很自然地告诉了作案的扒手,他便一摸一个准儿,因为是你自己告诉他哪有钱。 当时在这一行中,有一条明文规定,某人作案后,不管到手任何财物,七日后方可销赃。据说这条规定是当时侦缉队给定的。若在七日内失物人来侦缉队报案,托人情要找回失物。将丢失的时间地点说清楚就可以了。侦缉队管段的人把小绺的头头找到一查,失物便可复得,当然要破费一点表示表示。 1947年底,我所在的店门前丢失了一辆自行车,第二天就报告“段”上了。正要托人寻找。职员刘长存的本家叔叔在前门外南大街鹞儿胡同侦缉队作事。于是就把车的型号及丢失的时间地点报告给侦缉队。第三天上午,侦缉队来电话,让人去认车。经手人到了那里,一看就认出了那辆车,并无损坏,就是车铃不见了。那队长说:“这是他们白道的规矩,他们多少得留下点什么。”商店的主任准备送点礼表示一下,侦缉队里的人说,刘队长的亲戚,就不便打扰了。 事后方知道,敢情侦缉队和社会的各种帮会头头都混得挺熟。如遇到有身份的人丢失了东西,侦缉队得知还要上赶落着找回来,但必须在限定七天之内,过了期限,他们就把赃物销掉了。 当时流行着这样一句话:侦缉队保着小绺;小绺养活侦缉队。这话是什么意思呢?侦缉队有时不违上命,要报逮着多少窃贼。队员分头找他们的头头,明白地讲,按人数交钱也行,把那“手气”不好的带走也行,到“里边”蹲几天,过后自然会放出来。那报纸上便会登出新闻:社会局维护社会治安,近日逮捕窃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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