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通政司,别号银台。明清两代受理内外章疏及臣民密封申诉之件的机构。明太祖曾说:“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始置于洪武十年(1377)。正三品衙门。设通政史,左、右通政,左、右参议,俱各1人。其属。经历司,经历、知事各1人。成化二年(1466)又置督誊黄右通政1人,列衔本司,不理司事。万历九年(1581)裁革。清沿明制,顺治元年(1644)亦设。有通政使、副使、参议,俱满、汉各1人。其属,经历、知事,满、汉各1人,笔帖式,满6人,汉军2人,经承15人。分设启奏科、稿房、礼房、吏房、上房、火房等单位。光绪二十四年(1898),曾一度并入内阁,旋即恢复。二十八年(1902)废革。明清两代通政使皆为九卿之一,可参与议大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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