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辅佐皇帝处理机密政务的禁近机构。雍正七年(1729) 以用兵西北,设军需房,后易名军机房,雍正十年(1732)始正式改称只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清高宗即位,一度废革,改设“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1757)十一月复置。在军机处任职者有军机大臣、军机章京两种,俱为兼官。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又称枢臣,无定员,最多时达六、七人,由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僚属中选任,后定为满、汉章京各16人,分班入值,每班有领班、帮班各1人,满语称为“达拉密”。咸丰十一年(1861)后,又挑选满、汉章京各8人兼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称“额外行走”。军机大臣为皇帝的亲臣、重臣,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具体职事有拟写皇帝发布的谕旨,封寄机密旨意,办理皇帝交议的大政;审办重大刑狱案件;奏补文武官员;参与科举考试;考察行军之山川道里及兵马钱粮;查大典礼旧案与考证历史事件等。宣统三年(1911)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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