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议政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 下谕筹建,宣统二年(1909)正式开院。其宗旨为“预立上下议院基础”。初设总裁2人,从王公大臣中特旨简充。总裁之下有协理4人,帮办、参议各3人。宣统元年(1909)增置秘书厅,设秘书长1人,1至3等秘书官各4人。次年,改总裁为正副总裁各1人。资政院设议员300人,其中125人由皇帝委派,余额由各省咨议局员互选本省议员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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