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北京郊区及附近地区的行政机构。1914年10月,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辖大兴、宛平、通县、昌平、顺义、密云、怀柔、房山、平谷等20县,设京兆尹公署。1915年9月28日明令京兆为特别区,职权略同于行省,京兆尹由内务总长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任。公署内设内务、教育、财政、实业四科,1917年4月增设财政厅,后又设政务厅,居间指挥各科;辖有巡防队、警备队等。北洋政府结束后划归河北省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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