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庆堂会是旧时戏曲界在社交当中的一种演出形式,是一种“社会应酬”。当年,除寿庆堂会外,常见的还有小孩弥月(满月)堂会、酬神堂会(如旱年祈雨,“应验”之后唱酬神戏)以及官场上的团拜堂会等等。 堂会并不是什么“官俗”,它不是从封建时代国家典制脱颖出来的,堂会乃是地地道道的民俗。当年,民俗官用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正是民俗得以“合法”流传的条件。堂会也不是有钱有势人家的专利品,也就是说,堂会不是什么资产阶级、官僚阶层才能举办的活动。有人说,在喜寿事上办堂会是富人的举动,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虽然办堂会会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但民间的喜寿庆典一向是富有富的办法,穷有穷的办法。作为堂会来讲,富户唱大戏(京剧、昆曲),小康之家唱小戏(评戏、河北梆子)或大鼓、单弦加上杂技,谓之“什样杂耍”,中下等的平民阶层唱十不闲———莲花落或演场影戏,贫苦市民则可以从街头请两位盲人,唱上半天小曲。所有这些通称为“堂会”。它的作用主要是用来渲染、烘托喜庆气氛,为被祝贺者讨“口彩”、取吉利。其次是招待前来祝贺的亲友,让他们尽情娱乐,对他们的盛情表示答谢,以敦睦感情,以利于日后在事业上共同开拓进取。 堂会起源很早,在中国戏曲诞生之前,官民上下即有类似的演出活动,但堂会的称谓则约在清中后期才逐渐被梨园界人士叫开。“堂会”一词是艺人自我命名、自我叫开的,并非行外人、局外人给强加的。但不管是谁给起的名字,都丝毫没有贬低艺人身份、“不尊重艺人”的意味。解放后,笔者也从不曾听过这种议论。前几年,我与北昆剧院张卫东先生合写了《喜庆堂会》一书(学苑出版社出版,2001年10月),遍查有关资料,也未发现有这种记载。 近期看到有评论者仍提新时期出现的堂会“是对艺人的不尊重”,其大致是受了上世纪60年代极左思潮的影响。总之,堂会谈不到对艺人尊重与否的问题。相反,我认为,正视我们的民粹,珍视我们传统文化中有意思的复兴现象,并加以承继和研究,以“仁者”之心评论客观事物,似乎更为可取。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有买的就有卖的,市场的需要就是派工令。有人愿意看,艺人愿意演,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两厢情愿。演唱者和观看者同是娱乐,大家一起玩玩,有何不可?至于这种演出叫什么名目,那是个人的自由,用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堂会一词并未有何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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