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服是古代官吏在衙署内处理公务时所穿的一种服装,相当于现在公务人员所穿的制服。因为它只用于官吏,所以也被称为"官服"。和祭服、朝服相比,公服的形制要简便得多,同时,还省略了许多繁琐的挂佩,所以公服又有"从省服"之称。 《新唐书·车服志》:"从省服者,五品以上公事,朔望朝谒、见东宫之服也,亦曰'公服'。"说的就是这种服装。 中国官吏穿着专门的公服坐堂办公,大约开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此以前,似乎还没有这样的制度。我们从有关汉代服制的著作,如《汉官旧仪》、《独断》、《汉礼器制度》、《后汉书·舆服志》等书中,可看到大量关于祭服、朝服的记载,但其只有在魏晋以后,这方面记载才逐渐多见。如《世说新语·伤逝》记谓:"王浚仲为尚书令,著公服,乘轺车,经黄公酒垆下过,顾谓后车客:'吾昔与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饮于此垆,……今日视此虽近,邈如山河'。 "王浚仲即王戎,三国西晋时文人,"竹林七贤"之一,曾任尚书令,司徒等职。嵇叔夜即嵇康;阮嗣宗即阮籍,都是三国时著名文人,也是"竹林七贤"中的人物。根据这一记载,公服的出现,当在三国至西晋时,最晚不会晚于晋永兴二年,即公元305年,因为这年是王戎的卒年。但是,也有另外的说法,如宋代学者认为,公服的出现是在北朝。 《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四年》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元胡三省注:"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绯、绿、青。"和齐时并存的魏,为北魏,辛酉年,即齐建元三年,北魏太和五年,也就是公元481年,比公元305年晚了170多年,不管怎么说,魏晋南北朝时已经出现了公服制度,这是可以肯定的事实,照胡三省的说法,在这个时 候,已经开始以公服上的不同颜色来区别职官身分等级了。 早期服的形制,多做成单层,是一种单衣。另外,两袖都比较窄小,这也是它有别于祭服、朝服的地方,或许是出于方便公务考虑。当时将这种衣式称之为"(衣+勾)·礼仪志》记:北朝时,"流外五品已下,九品已上,皆著(衣+勾)衣为公服。"同书自注:(衣+勾)衣即单衣之不垂胡也,袖狭,形直如(衣+勾)内。"从史书记载来看,直到隋代,官吏所穿的公服,仍作这种样式。 唐代公服分为两档:一至五品官公服,以单衣、白裙襦、革带、假带、方心、纷、鞶佩和乌皮履等组成;六品以下,则不用纷、鞶是"从省",和朝服相比,也无非是省去了蔽膝、佩绶佩剑等物。 这个时期的公服形制,已采用袍制,两袖仍然做得比较窄小。至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定公服颜色,共分为四等:一至三品服紫,四品至五品服绯,六品至七品服绿,八品至九品服青。 紫色之袍是唐代官吏公服中最为贵重的一种,因此后来就将达官贵人的服装泛称为"紫袍"。 唐元稹有一首名谓《自责》的诗,其中这样写道:"犀带金鱼束紫袍,不能将命报分毫。"意思说虽然受命于朝廷,担任着要职,但是却没有尽力报效。这里的"紫袍",几乎成了显官要职的代称。后世的文学作品中仍有这样的说法,如元代无名氏《失题》诗:"系一抹吕公绦,挂一个许白瓢,不强如乌靴象简紫罗袍?" 绯袍即红袍。在南北朝时,不分贵贱都可穿著。如五代马缟《中华古今注》记:"旧北齐则长帽短靴,合胯袄子,朱紫玄黄,各从所好。天子多著绯袍,百官士庶同服。"从唐代起,被定 为四、五品官吏的公服,从此不准庶民穿著。白居易《行次夏口先寄李大夫》诗:"假著绯袍君莫笑,恩深始得向忠州。"说的就是这种服装。绯袍在唐代又被称为"绯衣"或"绯衫"。诗人元 宗简官任京兆尹,然品级却一直位于六品,得不到升迁的机会,平时坐堂只能穿著绿袍,心中不免有些忿懑,于是作诗叹道:"凤阁舍人京兆尹,白头犹未着绯衫!" 绿袍是六品及七品官的公服,唐元稹《酬翰林自学士代书一百韵》诗:"绿袍因醉典,乌帽逆风遗;"韦庄《送崔郎中往使西川行在》诗:"新马杏花色,绿袍春草香";都是对这种官服的 形容。 青袍也称"青衫",它是唐代官服中最低卑的一种服装。因此多被用来比喻品级低微的官吏。 如杜甫《徒步归行》诗:"青袍朝士最困者,白头拾遗徒步归。"白居易《琵琶行》:"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江州司马即作者本人,当时白居易因为上表请求革除暴政而得罪权贵,从长安被贬到九江,任九江郡司马,这是一个徒有虚名而无实权的闲职,所以诗人以 "青衫"一词来形容自己沦落天涯的处境。 唐代虽然将公服制度定得等级分明,但也有变通的时候,一些身份不够格的官吏,如果有特殊需要,像奉命出使等,经过批准,可以穿戴比原来品级高一等的服色,即不到三品者可以著紫,不到五品者可以著绯,俗称"借紫"、"借徘"。任期一满,如果没有得到升迁,则仍旧恢复原来的服色。 紫、绯、绿、青四种服色,虽然可以将官服分成为数等,但区分得并不严格,同样是穿绯袍的官吏,可能身为四品,也可能是五品,这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未免有些不足。于是在安史之乱之后,朝廷又颁布了新的服制,在原来的服色上分出深浅:四品用深绯,五品用浅绯;六品用深绿,七品用浅绿;八品用深青;九品用浅青。三品以上仍旧用紫色。 宋代承继唐代之制,也以服色来区分官阶,由于当时官吏所戴的梁冠已将等级划分得十分鲜明,所以公服颜色不再分出深浅,何用紫、绯(宋代也称"朱")、绿、青四色。在百官服制中,公服是最常用的一种服装,因此也叫"常服"。《宋史·舆服志》:"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在款式上,宋代公服与唐代稍有一些区别,如虽然同用圆领,而宋代公服多用宽袖。宋元丰年间更定服制,公服只用三种颜色,四品以上用紫,六品以上用绯,九品以上用绿,取消了青 色。 元代沿用元丰之制,百官公服也用紫、绯、绿三色。但又增加了新的内容,最大的特点是在公服上绣织以纹样,如一至五品,虽然同为紫衣,但一品饰大独朵花,花径五寸;二品饰小独朵花,径三寸;三品饰散花,径二寸,无枝叶,四、五品饰小杂花,径一寸五分。六七品衣用绯色,皆饰小杂花,径一寸;八、九品衣用绿色,素而无纹。穿公服时,一律戴漆纱制成的展角幞头。 明代公服与常服分制,公服用苎丝、纱、罗等材料为之,制为袍式,盘领右衽,袖宽三尺,所用颜色和元代稍有差别。如一至四品,不用紫色,而用绯色,五至七品,通用青色,八至九品,则用绿色。袍上的纹样则和元代完全相同。根据规定,这种公服专用于奏事、侍班、谢恩及见辞之时。仅次于朝服。至于常 朝视事,即在自己的馆署内处理公务,则穿常服。常服以乌纱帽、团领衫、革带三部分组成。革带上的銙饰,是区别尊卑等差的一种标识,如一品用玉带銙;二品用花犀带銙;三品用金银 花带銙;四品用素金带銙;五品用银(金+及)花带銙;六品、七品用素银带銙;八品、九品用乌角带銙。 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朝廷定职官常服使用补子,即以金线或彩丝绣织成禽兽纹样,缀于官服胸背,通常作成方形,前后各一,文官用禽,以示文明;武官用兽,以示威武。所用禽兽尊卑不一,藉以辨别身份等级。如《明史·舆服志》记:"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鸳,七品(三点水+奚+鸟)(三点水+束+鸟)、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 清代官服也用补子,补子的形状有方圆二式,根据规定,皇室贵戚如皇子、亲王、郡王、亲王世子等,通用圆补;普通官吏则用方补。补子上所绣织的纹祥和明代略有差异,如郡王以上用龙,伯以上用蟒;文职一品用仙鹤,二品用锦鸡,三品用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用白鹇,六品用鹭鸶,七品用,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马;都御史等法官用獬豸。 缀有补子的衣服,俗称"补服",或称"补褂"、"外褂",因为这种服装都是在从事公务活动时加套在其他服装之外的,所以也称"套褂"。在明清两代,受有诰封的命妇--即官吏母、妻,虽然不代坐堂办公,但也备有补服,通常用于庆典朝会。所用纹样可按照其丈夫或儿子的品级而定,如一品命妇,可用仙鹤,二品命妇则用锦鸡,以下类推。凡为武职之母、妻,则不用兽纹,也用禽鸟,和文官家属一样,意思是女子以闲雅为美,不必尚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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