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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发式—辫连子

2002-12-1 11:00| 发布者: 徐海燕

    金代时期满族先人梳辫发。金太宗天会七年(1129年),金太宗曾下旨,凡女真人皆留辫发。至清代,满族男人发式未变,把前额至脑后的头发剃去一圈,将留下的长发编成一条长辫子,垂于脑后。编辫时,在发梢加缀三股线穗,编结发中,为辫梢装饰品,称为“辫连子”,俗称“练子”。随着审美需求的进一步需要,又有了很具装饰意义的“熟(丝)线练子”。如发短者,在辫梢续编三股假发,以增辫子长度。辫根用粗线绳扎上。在辫子当中再编结三股辫穗子缀上,辫穗用黑色。这种发式直到辛亥革命后,才逐渐改剃光头。解放后,仍有极少数满族老人留发,如新宾镇石碑村上堡的满族李××,人称李小辫,一直保留辫发,直至故去。
    满族人的这种发式与当时汉族男子的总发绾髻有很大区别。追本溯源,世代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的满族祖先,终年以渔猎、游牧为生,逐水草而居的粗犷生活造就了他们独特的梳妆方式。满族成年男子额前结短辫齐眉,脑后长发围颅盘环,这种发式也是便于山林中骑射。16世纪末叶,满族在关外起兵。努尔哈赤以十三副遗甲起兵建立了后金政权。连年奋战,一些投降过来的满族部落酋长和抢掠过来的明朝士兵纷纷归附努尔哈赤。努尔哈赤为了稳定军心.明显区别明朝降兵和投降界限,主张清兵统一发式,把前颅头发全部剃去,头前部剃成半个月牙式,只留颅顶后头发,在脑后编结成辫,长长的发辫绕颈下垂。
    满族人认为发辫是真魂栖息之所,视为生命之本,在战场上阵亡的八旗将士,其骨殖若无条件带回,发辫必将带回故里,隆重埋葬,俗称“捎小辫”。公元1644年定都北京后,清朝兵民带着这种发式入关。清朝统治政权为了在全国推行满俗,三令五申地强迫全国军民一律剃发易服。强权之下,全国的发式、服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满民族长期骑射生活习惯所形成的剃发、垂辫以及旗袍、马褂、箭袖等遍及城乡四野。
    满族男人的辫子平时垂于脑后背上,辫根辫梢均有头绳系扎。靠出卖力气吃饭的人若嫌干活时拖辫碍事,也可以一轮一轮地盘于头顶。清入关后,生活安定,经济发展.对发式的审美由实用转向装饰。以前适用于游猎骑射牛活的发辫,在确立了统治地位的清朝皇亲国戚的生活中明显地落俗了,于是,在统一章服制度的前提下,大兴修饰发式之风。男子定期剃头,剃掉脑门儿和四周的头发,以露出靛青的前额,俗称“剃圈和”。剃头刀不大,但却锋利无比,据说最快的刀子,吹发可断。头发好者,又黑又密,辫子油光可鉴,拖于脑后,颇为自豪。头发次的或者岁数大、谢顶秃圈儿的,小辫子若一根干油条,背后一垂,大煞风景。于是,产生了专供男人使用的假发:练子,即辫连子。将练子续进短小枯干的真发中。练子是用真头发做的,长二尺三尺不等,越粗越长越黑者,价码越高,反之,价则低。但练子仅可以遮遮丑,要想耀美排场,则只有用熟丝练子。“熟丝练子大辫子”,这在当时是非常讲究和时尚的。
    熟线练子是用黑丝线做成的,二三尺长,下边垂三个黑穗子。练子是为了遮丑,不得已而为之。熟丝练子却是主动装扮,欲其美而为之。它们不是因头发稀少时才用,而恰恰用在发好、发黑的青春年少时。熟丝练子用时,分股和头发编在一起,垂在脑后的长辫梢上加缀五色丝线租黑丝穗子,使辫子加粗加长。辫子长者可及腰际或臀部,甚至可达到腿弯处。王公贵族还在辫子上坠以珍珠、宝石或金银坠角为饰,即可以限制辫子的随意摆动,又可以显示豪富和尊贵,是身份、等级、社会地位的标志。
    身后垂着这么长的一根辫子,虽然看起来很神气,但行动起来却很不方便,常给日常生活增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老辈人曾讲过一个笑话:一个穿着团花大袍的很讲究的人正在戏台前看戏,忽然腹中有声,忙去厕所方便,慌忙中忘记收拾起熟丝练子大辫子。舒服罢再进场时,他往哪儿去,哪儿的人便往后撤,并齐刷刷地朝他观望,他以为是人们羡慕他的衣着打扮呢,禁不住四顾自炫。熟丝练子甩到了前面,他才发现辫子上沾了屎!人们哄堂大笑,他却羞得无地自容,仓皇中夺路而逃。
    编发作辫是我国东北少数民族常见的一种发式,诸如:契丹、女真、蒙古族、满族都是辫发,即都梳辫子,但满族除承袭女真族的梳法,与其相同以外,与契丹、蒙古则又有不同,《大金国志》记载女真族是“金俗好衣白,辫发垂肩,与契丹异。(耳)垂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富人用珠金饰”。文中“异”所指契丹与女真族同样剃发,但所剃形式有所不同,契丹人发饰或者从头顶制到脑后,只留前额和鬓角的散发;或者只留前额右侧右耳上方一缕头发,散梳,其余全部剃光。而女真族的发饰则是半留半剃,从额角两端即两耳之上引一条直线,直线至前额部分全部剃去,只留颅后头发,编成辫子垂于脑后,露在外面。
    作为女真人的后裔,满族人继承了女真族旧俗,男于的发饰与女真族完全一样。《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载:女真“妇人辫发盘髻,男子辫发垂后,耳垂金环,留脑后发,以色丝系之,富者以珠玉为饰”。金代女真人的发式风俗,经历了数百年,被其后人满族所延续下来、满族的男子直接因袭了女真人编发为辫的独特习俗,将头发半剃半留,剃去周围头发,只留颅后发,编成一条大辫子,垂于脑后。以彩色丝线系结,再饰以金银珠玉等。
    在萨尔浒同明朝的战争中,被努尔哈赤俘虏的朝鲜人李民寏在其所著《建州闻见录》中这样描绘道:“男胡皆拔须剪发,顶后存发,如小指许,编尔垂之左。”努尔哈赤非常重视这一习俗,凡被他攻占之地,男子发式必须划一,不分老少,一律剃发投降,并以此作为一种性利的象征。清朝定都北京之后,仍然如此。强令剃发,在全国引起震荡,不仅明末遗老遗少反对,一般的汉族百姓也难以接受,为此而毙命者不在少数。但终究强令难违,剃发之风最后还是遍及全国,清朝的男子已小分民族、地域,全部剃发垂辫。这种统一的半剃半留鲜的发饰,成了清代男子的发式特征,直到辛亥革命,清朝覆灭。这种发式才告结束。正如当时沈阳地区流传的民谣:“大清朝,改中华,人人都把小辫割(读音:嘎)。”至此,我国男子始剪短发,终于步人了世界男子通行的发式潮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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