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的稿费,在古代叫做“润笔”。 我国自隋唐以后风行一千多年的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实行“学而优则仕”,诱以“官、禄、德”,故民间流行“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之说;奔仕途,领“官俸”,对知识分子无疑是一种很大的诱惑。而官俸之外,以工诗文、善书画等一技之长所能获得的较为“合法”的报酬,便是“润笔”了。我国自古有“尚文”之风,对于创作诗文、碑铭、书法、绘画的文人付给一定的报酬,以作为其精神劳动的犒赏,也似乎是天经地义之事。须知,这一类复杂的(而且常常是艰苦的)精神劳动,还包括其作品问世之前的寒窗苦读与精研勤练所花费的时间和工夫在内。所谓“十年寒窗无人问”,所谓“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唐卢延让《苦吟》)即指此。所以,古时付给“润笔”,与现时付给稿酬一样,是对文人以“作品”为计酬对象的“一次性补偿”。只是,古时候的稿酬制度远没有现在这样严格、缜密,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将作者获取稿酬列入《著作权法》而加以法律保护。古时的所谓“润笔”,似乎有“约定俗成”、沿袭成例的意味,也似乎更具随意性和变化性。不过,“润笔”作为一种成文或不成文的“陈规”,似乎也断断续续地贯穿了差不多整个封建社会的所有朝代。 追溯“润笔”的由来,一说是自汉武帝时代(公元前140年至公元前88年)起,就有对文章以质论钱、作价付酬之说,只不过那时尚未使用“润笔”这一语词而已;其根据是当时流行的“千金难买相如赋”之说。若依是说,按文付酬距今已有二千一百多年了。另一说是《容斋随笔》作者、宋代洪迈的考证:“作文受谢,自晋、宋以来有之,至唐始盛。”(《容斋随笔》卷六)他所说的晋、宋,是指西晋(265年—317年)、东晋(317年—420年)以及南朝刘裕所建立的刘宋王朝时期(420年—479年),距今已是一千六七百年以前的事了。关于“润笔”,所能找到的最早的文字记载,则见于《隋书·郑译传》: 上令内史令李德林立作诏书,高颖戏谓(郑)译曰:“笔乾(干)。”(郑)译答曰:“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 据此看来,“润笔”之说的起始似自隋代(581年—618年),而且是由句玩笑话引起。其实,古之“润”字与财物、利益密切相关,《广雅·释诂》曰:“润,益也”。古时商人分利曰“分润”,官员薪俸叫“禄润”,薪水之外的收入叫“外润”等。用做“润笔”时,“润”变成动词,与“干”(乾)相对,含“滋润”、“润泽”之意。“笔干(乾)了”需要“滋润滋润”,这意思还不明白吗?比之“没钱了,文章写不出来,请给点钱刺激刺激笔头子吧”那种直白外露的赤裸裸的说法,当然高明得多、技巧得多,也幽默风趣得多。本来嘛,文字劳作作为一种精神劳动,理所当然该付给报酬。但作为“将言钱而口先嗫嚅”的士大夫君子,不肯直截了当地说“破”,却代之以机智诙谐的玩笑话,既不失“面子”,亦不乏机趣,实在妙极妙极。关于笔“乾”乏“润”的这句玩笑话(也是再恰当不过的譬喻),连皇帝当时听了都觉得好笑(“上大笑”)。这一笑不打紧,润笔即变成通例沿用下来,成为凡创作文章、书画等获得钱物的代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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