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平时出行大多还是坐人力车 1912年的"别克" 1913年的"福特"T型车 1914年的"道济" 1913年,法国人率先在北京最繁华的地段———东单开设了兼营马车汽车出赁的飞燕汽马车行,主要是为驻京外国使馆人员、官僚、洋买办服务的。乘客到站点要车的运营服务方式是从马车行的服务方式延续下来的。
汽车行挤垮马车行 1918年前后,汽车行开始受到青睐。经营马车行者纷纷开始兴办汽车行,既经营马车出赁也经营汽车出赁。1919年,有汽车行15户,经营外国输入的轿式、篷式四轮马车的马车行63户。1921年,经营汽车出赁的小轿车行有51户。大的车行有七八辆车,小的车行有一两辆车。1923年,有汽车行81户,每户均装有叫车电话。这时车行的服务对象已经扩大到政府中的高级官员、名演员、名医、名教授等高收入阶层。 车行分布在东四、东单、宣武门、西四、西单等地区,客户需要用车时派仆人到附近的车行要车。由于车行里的汽车不多,车行在车辆不够的情况下通常互相借车。北起东四、南至崇文门、东起东单、西至西华门为汽车行最密集处。1923年12月8日,北京市运输业、车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车业工会)成立。在210户会员中,马车行只剩16户,盛行了十几年的马车行逐渐被汽车行所代替。 一辆汽车售价1600元至3000元分月还款 1925年,营业汽车行达到77户。经营汽车行的除少数外国人外,大多数是有一些文化水平、懂一点机械常识的中国人。他们从汽车售卖行赊购汽车,期限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分月还款。当时一辆汽车的售价约为银元1600元至3000元,油脂、轮胎零件采用先用后给钱的方式。有积蓄的驾驶员赊来汽车自己开汽车行,既是经理又是驾驶员,自己修理汽车。 上路揽客被称为“野鸡车” 1928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车行租车客户减少,汽车出赁业出现萎缩,每个月都有几户汽车行停业。有些驾驶员便在既无营业点、又无车行的情况下,在车站或旅游点招揽乘客,出现招手要车方式,采用这种揽活方式的车辆被称为“野鸡车”。第二年,仅有14户汽车行维持营业。 1931年,小轿车行增加到59户,平均每户车行有小轿车四五辆、从业人员七八名。有车的人须加入车行,才能领取车牌照行车,习惯上把这种车叫做“走牌子车”。20世纪30年代,营业车流行的车型有“道济”、“别克”和“雪弗兰”等。汽车出赁行业中有完全的汽车行、马车行带汽车行、马车行改汽车行、在车站兜揽乘客的“野鸡车”等。1930年,火车站出现一些专为车行招揽乘客、维护车辆进出站秩序的人(俗称“跑合的”)。他们安排进车顺序,所有进站的营业车辆都要服从他们的指挥,租赁费由这些人与车行二八分成。1948年以后,随着出租汽车业的萧条,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销声匿迹。 1940年7月,汽车商业同业工会成立,会长是关博泉。参加工会的汽车行达110余户,其中有客运汽车行、长途汽车行、货运汽车行3大类,小轿车数量占一半以上。1945年,北平市政府成立公用局管理北平城区的营业汽车行。1949年3月,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接管北平运输机构。4月,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改为华北公路运输总局。10月,北京市工商局管理汽车业的开业登记取消了铺保,私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开业。 1913年,北京最早使用的出租汽车车型是美国产的“福特”T型车,模样很像敞篷马车的车厢,喇叭是人力的,刹车装置使用的是“摇轮闸”。 到了1914年,北京的出赁汽车分为用电和用煤油两种类型。20世纪20年代,北京的出赁汽车以美国车为主,除了“福特”外,还有“道济”、“雪弗兰”、“别克”、“司徒贝克”和意大利的“菲亚特”。20世纪30年代,出租汽车的车型有“别克”、“道济”、“福特”、“旁太克”、“司徒贝克”、“普力茂”、“雪弗兰”等。各汽车行多采用“雪弗兰”、八缸“道济”车、六缸“别克”车、流线型四缸“福特”车等新式汽车。 1937年至1945年,北京出赁汽车车型变化不大。214辆营业小轿车中,“福特”车占有率最高,有69辆,其次分别是“道济”车45辆、“雪弗兰”车28辆、“普力茂”车25辆,20世纪20年代后期生产的“别克”车11辆和其他十几种杂牌车。部分经营者为了让汽车好看又省钱,换上时髦的车壳,安上四马力旧引擎便上路营业。这种自己组装车的现象比较普遍。 1932年,出租汽车车牌为铁质。1934年,北平市社会局为出租汽车换发新车牌,营业车号码定为2001至4000。1937年,出租汽车使用的车牌是黑底白字加斜红道。1939年,车牌尺寸为420毫米×150毫米,车牌材料为厚铁板,正面为搪瓷,其中营业小轿车的车牌是白底黑字。1945年,出租汽车的车牌编号从1369至2000。 出租汽车起价每小时3元 出租汽车的收费办法以日租用和小时租用来计算。1914年,马车行发展到12户,按日租用的租价为每日22元,按小时租用的租价为早上8时至中午12时的租价为12元、下午2时至6时的租价为12元,每超过1小时加4元。出租汽车的租价是马车的4.4倍。 1923年,租用汽车的人士多起来了,车价按钟点计算,起价每小时3元。据1923年《增订实用北京指南第六编》载:“自长期赁用外,大约第一钟洋3元。第二三钟各2.5元。三钟以后每钟2元。全日合计24-25元。其专往来某处者另议。如往来农事试验场,四钟内8元,过一钟,加2元;往来颐和园五钟内10元,过一钟亦加2元。再远至西山汤山,22元或24元。”汽车也可整周、整月包用,价格分别为100元、350元。 卢沟桥事变前,汽车起价是两元一小时,事变后跌到几角钱。1938年,因汽油涨价,汽车的出赁价格回升。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汽油供应紧张,出租小轿车业务逐渐衰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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