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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金井胡同里的沈家本故居

2002-12-1 11:00| 发布者: 鹿 璐

一口井。这口井可不一般,名叫“金井”,于是胡同便依此取名为金井胡同,并一直沿用至今。这口“金井”据说就在胡同1号院门前。①1号院离胡同的把口处不远,是一所普通的院子,从外观上看与胡同里其他院子没什么区别。虽然传说中的“金井”就在院门前,但是这座院子也并没有因此而出名。真正使这座院子被人们敬仰的是,这里曾经居住了一代法学宗师沈家本。

沈家本是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时住进了现在位于金井胡同1号的这所宅院。这一年沈家本荣任了刑部大员,他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买下了金井胡同里破落的吴兴会馆作为自己的宅院。据史料记载,沈家本的宅院坐北朝南,平面呈矩形,共有三进院落。最前面的是高大宽敞的广亮大门,门前设垂花踏步,对面设影壁,门的两侧连接有门房二间和倒座南房六间。第一进院正房为三间穿堂,七檩前出廊两厢房各一间,西耳房三间,东耳房扩展成二层小楼。第二进院为正房五间,东西各三间配房,厢耳房各二间。过二进院门道房,通向最后一进,正面后照房八间,分隔为西五东三两组。故居内整组建筑布局严谨,宽敞实用。②

为了找寻这位法学宗师的遗迹,在今年初春的一个下午,我来到了金井胡同的1号院。然而当我走进这所宅院,发现院子里已不是当年的样子了。整座院子里搭建了很多房屋,显得十分拥挤,在房与房之间仅留有容一人通过的窄小过道。在院子的入口处我找到了那座枕碧楼。枕碧楼是沈家本住进金井胡同的宅院后,在院中修建的一座中西合璧的藏书楼。这座藏书楼是一幢二层的木制小楼,楼下是3间半正房,作为客厅之用。楼上4间是沈家本的书房,书房内藏有他毕生收集的5万余卷图书。1911年后身心交瘁无意于仕途的沈家本辞去修订法律大臣和资政院副总裁两项职务后,就整日躲入小楼,专心著述和整理旧作了。他晚年的多部著作如《枕碧楼偶存稿》、《枕碧楼丛书》等都是在这里写成的。

枕碧楼建于1905年,算到现在已是拥有了百年的历史。楼梯扶手上的油漆早已脱落,露出了里面的木芯。我踏上枕碧楼的楼梯,脚下的木板随着我的移动吱吱作响。在忐忑与不安中,我终于登上二层的楼台,整个故居呈现在了我的眼前。故居里原有的高大老房子,在后来搭建的低矮平房中,构现出了原来四合院的面貌。后院中那棵硕大的皂角树也仿佛是近在咫尺。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下达修律诏书。沈家本以其久在刑部,刑名精熟得到任命,与伍廷芳一起成为修订法律的总纂官,参与清末立法改革。沈家本主持立法改革工作后,用了10年的时间完成了《大清新刑律》的修订,取消了“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并将《旧律》中不合时宜的禁令尽数废除。沈家本在修订《刑律》的同时十分重视对东西各国法律的翻译,他认为“参酌各国法律,首重翻译”。在他的主持和督促之下,修订法律馆翻译了十几个国家的几十种法律和著述,引入了大量的法律名词和法律概念。不仅如此,沈家本还一直十分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他曾建议设立法律学堂——中国第一所近代新式法律学堂,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沈家本还主持和参与编订了《刑事诉讼法草案》、《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等,在这10年的工作中,沈家本开创了中国现代法制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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