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切换到宽版

服务器里的北京 - 老北京网

 找回密码
 注册老北京网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313|回复: 3

[转帖]建筑精品被拆警示“建设性破坏”

[复制链接] 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发表于 2005-9-25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 T6 |- ?- E0 t/ p7 q$ |) ~! n" \# @6 a# }: x! Q7 ]+ X" H& n2 g' s" U( n9 Z- [- x+ Q# r: o5 \5 }$ L: a, r( W; |5 y) d, u% n; A0 R; {9 k h5 r5 X5 K( u# H3 _/ T; ]+ J
6 l- e! l, U' i4 {
$ a, l5 H$ L; A: K" f5 f8 q$ I( @ E8 U- u3 ?- L% E* p# i6 O/ n. x( @% O6 S/ S8 ~. l: |) n$ \0 ?
% Q2 |$ U% o5 a$ i- i% H! Z; X1 C0 j, k: U! }; u' `/ X3 Z! l2 O# U7 x, y# Y( {) D; p/ ~/ F8 U# _; R) |7 @2 j4 u- Q; C5 {9 w2 L; c* j A+ u z4 F' S& e1 K% x" }' w: [. [1 `6 e: x* s# U4 m5 E7 U1 g
3 l! Y' C0 Y+ X

& O9 B8 t& a, F& q1 k

7 I1 l( K9 M/ l! ^7 [5 e5 H

* F. X! s( r' {6 t$ N7 N

& k% P) x$ u: r1 t3 B ; N( }0 t/ @) P' ?# e

+ t: A, k5 v6 S3 c+ X9 c

$ { p% W( H6 w$ |& j

& u0 A/ j. t4 x. x

9 R/ E9 v% n- }/ x* C

6 @% M Z# ]; }# u

; N \! o/ v4 a1 U

* d: I0 S. T( H+ m* t0 K* i

+ _" ]: _ l, k

$ v, H( a! \8 r: w# k" R" Q

建筑精品被拆警示建设性破坏

; }* |* |, n& H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9月20日0:8· 来源:

5 P, x3 y3 B" } _$ V( B

/ P8 e: F) y0 I N9 a& d: _

针对被誉为“中国现代建筑纪念塔”的北京儿童医院的水塔烟囱被拆事件,9月17日《新京报》发表社论《请留下这处中国现代建筑的纪念塔》。如今,经过多方努力,已拆掉近三分之一的水塔烟囱,才算暂时保住了性命。在我看来,保卫住这个水塔烟囱,恰如保卫当年北京城墙及城楼一样困难,因而也是一场文化悲剧。

2 c7 N- H; i" q8 s. A- F+ B

  为什么在各种法律法规健全的情况下,对一个世界级的建筑精品就这样“说拆就拆”呢?本人是在北京儿童医院建筑的设计者华揽洪的女儿华新民打来电话询问此事时大为惊讶后,才告知她此工程在国内外建筑界的极端重要性:1999年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在中国召开,它和几十项中国经典建筑一道入选20世纪世界精品建筑设计。

( k! I* V0 ?0 \4 {( m* @

  这种文化悲剧的一再出现,逼迫我不得不有几点联想:首先,中国公众尤其是城市各级管理者的建筑文化知识亟待提高。面对2008年奥运会的建设,我以为尤其要注意的,是城市公众对人文奥运的真正理解。北京究竟还有多少如水塔烟囱一样著名的建筑,我们心中为什么没数呢?希望我们从北京人文奥运建设的高度,去反思这个问题。

/ ~; D$ a8 u: @- n& E

  然后,从表面上看,我们凡事都有法可依,此次拆除水塔烟囱,北京儿童医院也亮出了有关文件,但对于城市,尤其是古城北京,此类“拆事”应特别立法保护,慎之再慎。

. f5 U, N' y7 E/ d7 A! B

  任何缺少调研及反复科学论证的“拆事”,都属于“建设性破坏”。在此,我想问:类似的决策行为,是如何评估、如何公示、如何执行的?

- s/ b0 f4 U5 F; d3 Z U

  最后,我想再提请人们注意,城市的高速现代化建设使“拆事”倍增,尤其要警惕借现代化建设、环保要求之名的“建设性破坏”行为。各级政府要用建筑文化的普及与立法,约束有关企事业单位,而社会也要努力树立起自悟的文化观念。这或许是北京儿童医院烟囱水塔拆除事件,给予我们的最有益的警示。

5 F7 Q6 w j7 E. I, j' I O

  □金磊(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专家)

& \7 L. f1 g0 a1 y! ^4 s/ v' }: L- |( ~# G

/ a% j1 {+ V5 k* B) N. Z3 V% ~

- o4 S/ \2 k* t

& d7 h) ]( E. S/ ?* K* y0 G/ t

+ c) b5 {, t8 G

8 |' P. C1 L6 v' m6 \

9 y) A: Z- {( L( r7 l1 u& K4 O7 x) I- {

* L9 M% H4 }$ k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5 8:54:14编辑过]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9-25 0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精品被拆警示建设性破坏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9月20日0:8· 来源:

针对被誉为“中国现代建筑纪念塔”的北京儿童医院的水塔烟囱被拆事件,9月17日《新京报》发表社论《请留下这处中国现代建筑的纪念塔》。如今,经过多方努力,已拆掉近三分之一的水塔烟囱,才算暂时保住了性命。在我看来,保卫住这个水塔烟囱,恰如保卫当年北京城墙及城楼一样困难,因而也是一场文化悲剧。

  为什么在各种法律法规健全的情况下,对一个世界级的建筑精品就这样“说拆就拆”呢?本人是在北京儿童医院建筑的设计者华揽洪的女儿华新民打来电话询问此事时大为惊讶后,才告知她此工程在国内外建筑界的极端重要性:1999年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在中国召开,它和几十项中国经典建筑一道入选20世纪世界精品建筑设计。

  这种文化悲剧的一再出现,逼迫我不得不有几点联想:首先,中国公众尤其是城市各级管理者的建筑文化知识亟待提高。面对2008年奥运会的建设,我以为尤其要注意的,是城市公众对人文奥运的真正理解。北京究竟还有多少如水塔烟囱一样著名的建筑,我们心中为什么没数呢?希望我们从北京人文奥运建设的高度,去反思这个问题。

  然后,从表面上看,我们凡事都有法可依,此次拆除水塔烟囱,北京儿童医院也亮出了有关文件,但对于城市,尤其是古城北京,此类“拆事”应特别立法保护,慎之再慎。

  任何缺少调研及反复科学论证的“拆事”,都属于“建设性破坏”。在此,我想问:类似的决策行为,是如何评估、如何公示、如何执行的?

  最后,我想再提请人们注意,城市的高速现代化建设使“拆事”倍增,尤其要警惕借现代化建设、环保要求之名的“建设性破坏”行为。各级政府要用建筑文化的普及与立法,约束有关企事业单位,而社会也要努力树立起自悟的文化观念。这或许是北京儿童医院烟囱水塔拆除事件,给予我们的最有益的警示。

  □金磊(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专家)

 楼主| 发表于 2005-9-25 08: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复还是拆除尚无定论,全国政协委员提议政府公布近代建筑保护名单

  儿童医院暂停拆水塔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9月22日2:17· 来源:

本报讯(记者 佟佳熹)北京儿童医院院内水塔拆除工程已暂停。昨日,西城区环保局副局长王春林表示,已经下令停工,而今后水塔是拆除还是修复,目前还没有定论。全国政协委员王东写信致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提议公布近代建筑保护名单。

  自8月底起,北京儿童医院开始对该院内的一处废弃水塔进行拆除。9月14日下午,4位国内建筑专家来到拆除现场,呼吁留住这个已有50余年历史的水塔。

  昨日,设计儿童医院的设计师华揽洪先生的女儿华新民表示,她还会继续呼吁留住水塔,并且争取将已经损坏的部分修复。

  全国政协会员、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顾问总规划师王东说,他已经在9月上旬写信给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提议公布近代建筑的保护名单,使近代经典建筑的保护有法可依。

  “儿童医院的水塔应该在近现代建筑的保护范围之内。”王东说,因为北京市还没有列出需要保护的近现代建筑名单,很多施工单位在拆除这些建筑时对建筑本身的价值一无所知,而且对这些建筑的保护也就没有依据。

发表于 2005-9-25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非得等媒体都暴光才行,突显中国法律的无能,同时也暴露了拆除者心虚无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老北京网

本版积分规则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QQ群

2000.11.1,老北京网自创办之日起,已经运行了 | 老北京网

GMT+8, 2025-3-13 05:00 , Processed in 1.119295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 On.

道义 良知 责任 担当

CopyRight © 2000-2022 oldbeijin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