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仅指商业用地项目)中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的地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双方都想达到的目标。既然如此,没有那一方具有绝对优势――拆迁人虽然表面占绝对优势,但也只是表面现象;因为,拆迁好比“巷战”,只要被拆迁户坚固堡垒“绝对优势”也就变成了绝对劣势。作为一个被拆迁户,拆迁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实现最大的利益当然是每个人都想要的。 一、基本利益方面 1、拆迁人给我的拆迁补偿是否已经达到了预期得到的心理价位。也就是说,实现了被拆迁人想要的每平方米N万元的拆迁补偿结果。 2、拆迁人给我的拆迁补偿款是否能够满足重新置业,并不降低现在的生活质量标准。 二、其他利益方面 1、自建房问题是否能在补偿中体现。 2、搬迁其他补偿款是否能在补偿中够体现。 三、可争取利益方面 1、从时间上看,还有没有得到更多利益的可能。例如,预计本地区拆迁要5年的时间,现在3个月就达到了预期得到的心理价位,在等一等是否还能得到更多的补偿款。 2、从整体拆迁进度上看,还没有搬走拆迁户还有多少,以此来衡量整个拆迁地区被拆迁户平均心理价位,如果还有四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以上没有搬走,可以进一步观望一下。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争取,可以增加被拆迁户利益的深度和广度。 |